中國共產黨章程編介(從一大到十七大)

中國共產黨章程編介(從一大到十七大)

《 中國共產黨章程編介(從一大到十七大) 》是 2008-12-01 黨建讀物出版社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中共中央黨校黨章研究課題組

內容簡介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鄧小平說:“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作為我們黨的根本大法,《中國共產黨章程》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性質、宗旨、指導思想,黨的最終奮鬥目標和黨的階段性任務,黨的政治路線和重大方針政策,黨員權利和義務,黨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黨的各級組織機構,黨的紀律等關係到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作出原則性的規定,要求全黨必須遵守和執行的行動綱領和行為規範。因此,黨章是規範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是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準則,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基礎,是承傳黨的成功經驗及優良傳統的紐帶,是堅持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是黨員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是黨內關係的調節器。黨章是黨的綱領和行為規範的集中體現,是全黨智慧的結晶。

作為黨的根本大法,黨章是黨的歷史發展的產物,也必須隨著時代的發展,隨著黨的發展而與時俱進。我們黨歷來十分重視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總是根據時代的發展和黨的地位、環境、任務的變化,不斷地對黨章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我們黨從誕生到今天,已經走過了80多年曲折而光輝的歷程。80多年中,我們黨共召開了17次全國代表大會。1921年召開的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和通過了體現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1922年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從1923年黨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始,除黨的五大情況特殊之外,每一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把修改黨章作為一項重要議程。從1945年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開始增加了總綱部分。總綱部分既是黨的政治綱領,又是黨章的前提和總則,是黨章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而使黨章兼有了綱領和章程兩部分內容,同時兼具雙重作用。這是我黨黨章的一個顯著特點。每一次對黨章的修改,都反映了我們黨所處的國際國內客觀環境的變化和黨自身的狀況對黨的建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黨針對變化了的情況作出的戰略部署和重要調整。每一次黨章的修改都反映了我們黨對黨的建設規律進行探索的情況。可以說,黨的歷次代表大會不斷對黨章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的過程,也就是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不斷發展變化的歷程。黨章的變化和發展體現了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變化和發展。

黨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新要求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綱領,決定了要對黨章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充實、補充。新世紀新階段,在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總結我國發展實踐,借鑑國外發展經驗,適應新的發展要求基礎上,我們黨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及時在黨章中體現科學發展觀這一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有利於更好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新世紀新階段黨的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在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發展黨內民主,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組織制度創新,改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方面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把黨的建設的理論創新成果和重要經驗寫入黨章,是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的客觀需要,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凝聚全黨智慧和力量、調動全黨積極性的重要途徑。同時,為便利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把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和學習貫徹十七大黨章有機地結合起來,扎紮實實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黨章寫入了十七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我們相信,十七大修改後的黨章對於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黨章是黨的建設的一個總括和集中反映。為了更好地學習和更深刻地理解十七大黨章的內容、意義,更好地了解我們黨的建設的發展歷程,我們在2004年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編介(從一大到十六大)》一書的基礎上,修訂出版這本《中國共產黨章程編介(從一大到十七大)》。本書的主要特點,是對中國共產黨歷次黨章修改的歷史背景進行簡要介紹,對歷次黨章的修改及其特點進行研究、概括和分析,力圖勾勒出中國共產黨黨章的歷史發展和中國共產黨的建設的發展歷程,並力求把此書編成一本宜於作為人黨積極分子、廣大黨員幹部和黨建專業研究人員學習黨章知識的有用的參考材料。

目錄

前言

一、中共一大綱領——第一個黨綱,宣告了中國共產黨的誕生

二、中共二大黨章——第一部正式章程,標誌著黨的創建工作完成

三、中共三大黨章——第一部修正章程,嚴格入黨手續以準備進入統一戰線

四、中共四大黨章——第一次設總書記,高度重視和加強黨的組織建設

五、中共五大後政治局會議通過的黨章——唯一不是由黨的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黨章,黨的組織章程規範化的開端

六、中共六大黨章——唯一不是在國內修改和通過的黨章,第一次明確規定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原則

七、中共七大黨章——第一部完全獨立自主修改的黨章,第一次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八、中共八大黨章——執政之後的第一部黨章,第一次規定黨的全國、省級、縣級代表大會實行常任制,突出強調要加強執政黨建設

九、中共九大黨章——充滿“左”的嚴重錯誤,突出強調“以階級鬥爭為綱”

十、中共十大黨章——繼續堅持“文化大革命”以來的“左”的嚴重錯誤,強化“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錯誤理論

十一、中共十一大黨章——從“文化大革命”的錯誤中開始走向正確道路

十二、中共十二大黨章——第一次比較全面而正確地回答了新時期執政黨建設的目標、途徑和方法等基本問題,是七大黨章之後的一個里程碑十三、中共十三大黨章——第一次系統地闡明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在黨的建設上要求更加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

十四、中共十四大黨章——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國內外政治形勢深刻變化的客觀需要,充分體現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

十五、中共十五大黨章——明確規定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中共十六大黨章——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確立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十七、中共十七大黨章——闡述和體現了科學發展觀,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改革發展的關係

附錄:

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1921年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1922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議決)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1923年6月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議決)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議決)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議決案)

中國共產黨黨章(1928年7月10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1945年6月11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1956年9月26日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1969年4月14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1973年8月2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77年8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982年9月6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1987年11月1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1992年10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1997年9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過)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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