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成立於2003年11月,會址設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八里莊69號人民政協報大廈,是由熱心於公益事業的德高望重的國家領導人級別的雷潔瓊、顧秀蓮、熱地、孫孚凌和省部級老幹部張全景、邵華澤、朱訓、韓培信、周克玉、伍紹祖、黃璜、張挺、張序三、周巍峙等同志親自發起、合法註冊的公益組織。

促進會簡介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孫孚凌王文元,全國記協名譽主席邵華澤、總後勤部原政委周克玉、中共江蘇省委原書記韓培信、中共安徽省委原書記黃璜親筆為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題寫了會名。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成立以來,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關懷下,在社會各界和海內外友人的支持和幫助下,始終堅持以傳播公益理念、倡導公益文化、弘揚公益精神為己任,以“促進和諧發展、推進公益事業”為宗旨,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組織和團結各方面力量開展公益活動,籌措公益資金,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協助政府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和加強社會保障,推動社會的文明與進步。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於2009年1月在北京全國人大會議中心召開了中國公益事業促進大會,同時編輯出版了《中國公益事業形象大使》一書。全國政協副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思危、顧秀蓮、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郝建秀出席會議。四十多家省部級單位紛紛來函祝賀大會召開,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影響,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評價和讚譽。

基本信息

第一為了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設和諧社會各項任務,加快中國公益事業的發展步伐,動員社會各界人士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

都來關心、了解公益事業,支持公益事業,提高公眾和各級領導對公益事業的認知與了解,營造全社會關心參與公益事業的社會氛圍。
第二促進會本著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組織和團結各方面力量開展公益活動,籌措公益資金,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為社會上不幸的人和困難群體提供幫助,協助政府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和加強社會保障,推動社會的文明與進步。更好地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廣結善緣,籌募資金,通過促進會的協助,支持中國的文化、教育、交通、衛生等事業,多渠道、全方位動員社會公益團體及愛心人士,來投資公益事業,共同關心和支持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把有限的善款,用到社會困難群體最需要、最緊迫的善事上去,用在扶孤、助學、濟困等方面,充分發揮公益資金的社會效益。以此來推動中國和諧社會建設。
第三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會址設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八里莊69號人民政協報大廈

常務理事

一誠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佛教協會會長
於珍中國機械聯合會會長、黨組書記
萬小元國防大學軍事後勤教研室原主任、教授、少將軍銜
萬學遠浙江省人民政府原省長
王昆(女)著名表演藝術家
王永生總後勤部原政治部主任、少將軍銜
王忠明全國工商聯副秘書長
王鐵成中國兒童藝術劇院國家一級演員
王秉芹解放軍軍械工程學院原政委、少將軍銜
石四箴(女)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
盧榮景安徽省原省委書記
白傑中國黨建網組宣部主任
白文慶國家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原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
馮驥才全國政協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
權希軍中國書法家協會顧問
曲維枝(女)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高級工程師
朱永新全國政協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
伏來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任興德解放軍審計署原審計長、少將軍銜
任遠征(女)全國政協委員、中央紀委第三監察室原主任
任法融全國政協常委、中國道教協會會長
劉蘭芳(女)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
孫善德總後勤部財務部副部長、少將軍銜
蘇士澍全國政協常委、文物出版社社長
李永海中國老區建設促進會副會長、中華全國總工會原書記處書記
李偉雄第十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李宏糧台灣著名愛國人士、台北市觀光協會理事長
李維康(女)全國文聯副主席、中國京劇院國家一級演員
李福成全國人大代表、燕京啤酒集團董事長
李德毅中國工程院院士、少將軍銜
楊瀾(女)著名主持人
楊魁孚中國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口文化促進會副會長
吳一堅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吳正德全國政協常委、四川省政協副主席
吳潤忠第十屆全國政協常委、成都軍區原副政治委員
吳雁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
汪承興中國硬筆書法協會籌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副主席
沈國舫中國工程院副院長、北京林業大學教授
張目中國歌劇舞劇院原歌劇團團長
張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黨組書記
張大寧全國政協常委、農工民主黨中央副主席
張文祥聯合國文化總署主席
張永君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執行會長
張永金中國將軍書畫研究院執行院長
張安全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秘書長
張國祥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原副主任
張思民全國人大代表、海王集團董事長
張登義國家海洋局原局長、黨組書記
遲重瑞中國紫檀博物館副館長
陳鐸中央電視台社交中心節目主持人
陳廣元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會長
陳廣文第十屆全國政協常委、北京市政協原主席
陳開枝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原主席
陳明德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民主建國會原副主席
陳思思(女)解放軍第二炮兵文工團青年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
陳凌孚全國政協常委、江蘇省政協副主席
陳海濤雷蒙集團董事長
陳耀邦農業部原部長、黨組書記
林蘭(女)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第一副秘書長
季劍虹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席
武春河經濟日報社原社長、高級編輯
周森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三峽畫院院長
周可仁原外經貿部副部長
周明臣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組書記
周紹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鄭元豹中國人民電器集團董事長
郝文明中共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國家民委黨組成員
俞曉松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顧問
姜昆著名相聲演員
婁師白北京畫院一級美術師、北京師白藝術研究會藝術顧問
袁偉八一書畫院院長、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原館長、少將軍銜
袁隆平全國政協常委、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夏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
賈休奇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原部長、少將軍銜
原燾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原副主任
錢衛清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徐磊北京中聯國興書畫院執行院長
徐浩然遠東控股集團高級副總裁兼首席品牌官
徐善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副主席
郭玉祥濟南軍區原副司令員兼濟南軍區空軍司令員、中將軍銜
郭傳傑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
唐駿新華都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CEO
黃宏著名小品演員
黃福水北京市人大代表、宏福集團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梅葆玖北京京劇院梅蘭芳京劇團團長
盛中國中國交響樂團國家一級演奏員
梁榮欣民盟中央常委、黑龍江省主委、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
梁超然民盟中央常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蔣以任全國政協常委、上海市政協原主席
蔣勝祥總後勤部原財務部長、少將軍銜
程安東全國政協常委、陝西省人民政府原省長
傅秉耀蘭州軍區副司令員兼新疆軍區司令員、中將軍銜
舒乙中國作家協會現代文學館原館長
童登賦總後勤部原物資部部長、少將軍銜
溫鐵軍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
譚晶(女)全國人大代表、著名青年歌唱家
潘才龍昆明康寧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裁
魏長亮中國黨建網總編室主任
濮存昕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人民藝術劇院副院長、一級演員
瞿懷明全國工商聯黨組原副書記、副主席
瞿弦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戲劇家協會副主席

名譽會長

陳宗興全國政協副主席
何魯麗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革中央名譽主席
丁石孫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盟中央名譽主席
成思危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建中央名譽主席
許嘉璐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進中央名譽主席
蔣正華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農工黨中央名譽主席
顧秀蓮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婦聯名譽主席
熱 地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丁光訓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羅豪才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名譽主席
雷潔瓊八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進中央名譽主席
王光英八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工商聯名譽主席
鐵木爾•達瓦買提九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吳階平九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九三學社中央名譽主席
孫孚凌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萬國權八、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經叔平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名譽主席

名譽顧問

張全景中共中央組織部原部長
朱 訓全國政協八屆委員會秘書長、原地質礦產部部長
韓培信中共江蘇省委原書記
周克玉解放軍總後勤部原政委、上將軍銜
張 挺原電子工業部部長、中國電子商會原會長
張序三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原政委、中將軍銜
周巍峙中國文聯名譽主席
康陳銘世界和平聯合總會總會長
湯恩佳香港孔教學院院長
許自勵澳門閩台總商會會長

會長

劉忠德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原主任
邵華澤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名譽主席
黃 璜中共安徽省委原書記、中共寧夏自治區委原書記
閻海旺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
伍紹祖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原副書記
安啟元中共陝西省委原書記、陝西省政協原主席
高占祥中國文聯原黨組書記
翟泰豐中國作家協會原黨組書記
李玉玲中華慈善總會榮譽會長
楊偉光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原主席
羅冰生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常務常務理事兼秘書長
瞿懷明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
潘興東香港金澤國際集團董事長、東方金澤實業集團董事長

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當選條件及職責

(一)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副會長當選條件及職責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

遵守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章程,符合以下條件,並經常務理事大會選舉產生的海內外優秀人士,可擔任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常務副會長職務,在任職期間行使相關職權,享受相關待遇。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相關領域創造性地運用科學理論和科技手段,做出了傑出貢獻的各界精英人物或企業家;
3,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為扶貧工作、希望工程、社會安定等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知名人士或企業家;
4,受到各級政府部門表彰的各界精英人士或企業家;
5,為繼承、發揚、搶救中國傳統文化藝術遺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6,在各級政府或主流媒體主辦的大型社會活動中榮獲“社會責任”榮譽稱號的各界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7,有義務參加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相關活動;
8,遵守促進會章程,執行促進會決議;
9,自覺維護促進會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10,按規定繳納會費。

副會長權益:
1,促進會副會長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2,主持、召集、參與、執行大會活動及決議;
3,簽署促進會相關檔案,參與決定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及中層人員的聘用與解聘,提出內部機構、派出機構和地方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交由常務理事會決議。
4,頒發副會長單位榮譽證書及證牌
5,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商業活動、培訓和會議等等,並享受參會費50%的優惠;
6,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大型評獎活動並擔任評審;
7,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1個整版的宣傳版面(注:也可分為兩個半版刊登);
8,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5篇新聞個整版的宣傳版面;
9,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網站顯著位置刊登副會長個人照片及企業資料等;
10,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常務理事當選條件及職責
遵守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章程,符合以下條件,並經常務理事大會選舉產生的海內外優秀人士,可擔任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常務副會長職務,在任職期間行使相關職權,享受相關待遇。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相關領域創造性地運用科學理論和科技手段,做出了傑出貢獻的各界精英人物或企業家;
3,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為扶貧工作、希望工程、社會安定等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知名人士或企業家;
4,受到各級政府部門表彰的各界精英人士或企業家;
5,為繼承、發揚、搶救中國傳統文化藝術遺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6,在各級政府或主流媒體主辦的大型社會活動中榮獲“社會責任”榮譽稱號的各界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7,有義務參加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相關活動;
8,遵守促進會章程,執行促進會決議;
9,自覺維護促進會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10,按規定繳納會費。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常務理事享有權益
一、常務理事權益:
1,促進會常務理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2,發起、參與、執行大會活動及決議;
3,參與決定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及中層人員的聘用與解聘,提出內部機構、派出機構和地方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交由常務理事會決議。
4,頒發常務理事單位榮譽證書及證牌
5,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商業活動、培訓和會議等;
6,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大型評獎活動;
7,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1/2版的宣傳版面;
8,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3篇新聞稿;
9,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網站顯著位置刊登常務理事個人資料;
(三)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理事當選條件及職責
遵守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章程,符合以下條件,並經理事大會選舉產生的海內外優秀人士,可擔任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理事職務,在任職期間行使相關職權,享受相關待遇。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相關領域創造性地運用科學理論和科技手段,做出了傑出貢獻的各界精英人物或企業家;
3,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為扶貧工作、希望工程、社會安定等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知名人士或企業家;
4,受到各級政府部門表彰的各界精英人士或企業家;
5,為繼承、發揚、搶救中國傳統文化藝術遺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6,在各級政府或主流媒體主辦的大型社會活動中榮獲“社會責任”榮譽稱號的各界傑出人士或優秀企業家;
7,有義務參加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相關活動;
8,任期內,須按時交納會費。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理事享有權益

理事權益:
1,促進會理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2,參與、執行大會活動及決議;
3,參與決定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及中層人員的聘用與解聘,提出內部機構、派出機構和地方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交由理事會決議。
4,頒發理事單位榮譽證書及證牌
5,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商業活動、培訓和會議等;
6,可參與中國公益報社組織的大型評獎活動;
7,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1/4版的宣傳版面;
8,任期之內提供企業或人物報導1篇新聞稿;
9,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網站顯著位置刊登理事個人資料;
10.免費在協會網頁上連結企業網址。

任務

團結和動員國內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籌募公益事業基金投入文化、教育、交通等事業,積極救助各地的貧困戶、五保戶、殘疾人及失學兒童。組織各類公益活動,開展賑災、助困等公益性救助工作;籌集公益資金和物資;協助政府發展各類福利慈善事業;興辦各種公益服務機構;加強與國內外港、澳、台地區關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和團體的往來與合作。充分發揮公益資金的社會效益。

為社會提供培訓、諮詢、信息、新聞出版等服務,組織開展評價公益活動,宣傳、表彰對公益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優秀企業家和社會各界人士。

開展與國外、境外公益團體的交流與合作,組織企業和有關單位開展與國外、境外企業及有關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按照自立、自治、自養的發展方向,加強促進會工作機構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組織機構

理事會為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的最高領導機構,內設理事和常務理事若干人,名譽會長20人,會長10人,執行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2人,副會長50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5人。
第九條會長和副會長由理事會民主選舉產生,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名譽會長由理事會聘請。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聘任。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1、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確定促進會的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3、制定或修改促進會章程。
4、選舉新的理事會。
5、審查促進會經費收支情況的報告。
6、決定與促進會有關的其它重大事項。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促進會的權利執行機關是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每年召開一次動員大會。

理事會的職責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制定、審查、研究工作計畫;
3、領導會員開展各項活動;
4、總結促進會工作,籌備召開下屆會員代表大會;
5、審議並監督促進會經費的使用情況。

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由50人組成,在常務理事會中選舉產生會長、執行會長、秘書長。

常務理事會的職責是:
1、貫徹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負責促進會的日常工作。
3、審查批准團體和個人會員。
4、督促檢查促進會辦事機構的工作。
5、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

名譽會長指導促進會工作,會長主持促進會工作;秘書長負責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下設精簡的辦事機構。遇有重大事項可臨時召開。

會員

凡贊成促進會章程,能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黨愛國,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和社會責任心,並願為公益事業工作的所有人士,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不分民族、不分信仰,主動提出申請,經其所在部門及本理事會討論批准後,可成為促進會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十七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促進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3、參加促進會舉辦的有關活動。
4、促進會保護會員的一切合法權益。
5、遵守促進會章程,執行促進會決議,積極完成促進會委託的各項工作。
6、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應按規定繳納會費。

會員入會自願,退出自由。會員退會要提出申請,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會員義務一年以上者,經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

經費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有:國內外各公益團體、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和資助;所有志願者的公益捐助、促進會會員的會費;舉辦公益募捐活動的收入。促進會的所有財經收支情況,依法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

基金管理使用

中國公益事業救助基金用於:第五條中提及的系列社會救助事業中。還,有按捐資者的意願,專款專用。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的基金在銀行設立專戶,所有捐贈、資助、援助,均存入促進會的銀行帳戶內。

資金的使用,1萬元以下開支須經秘書長審批使用,1萬元以上的,須經常務理事會研究同意後審批使用,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向全體會員通報。

中國公益事業促進會基金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制度,每年應向理事會報告公益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審議監督。

促進會基金,資產之運用,必須符合本章程第二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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