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中國企業協會(CHINA COMPAN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CA),中文縮寫為中企協,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註冊登記的全球性中國企業公司聯合性服務機構。中國企業協會下設有涉及冶金、機電、鋼材、礦業、農業、工業、汽車、房產、醫藥、紡織、印刷、美容等近百家各行業權威專業委員會,商會及分支機構。中國企業網、中國經濟報為其媒體視窗。總部設於國際貿易、金融、經濟中心城市之一中國香港,充分發揮國際大都市的優勢,服務各地中國企業。
中國企業協會立足於香港,充分發揮國際大都市的優勢,密切關注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大力服務和促進中國企業界的溝通和發展,通過網站做好企業的信息服務工作,積極投身於新經濟經營探索工作,利用網際網路信息最新、最塊、最準報導中國以及世界各地的經濟、社會動態,以提高中國內地各個企業、機構的競爭實力以及品牌價值,推動企業信息化進程,不斷滿足行業內人士的需求,為促進中國企業的良性、快速發展而努力。
協會宗旨
全面服務中國企業發展的宗旨,提升企業形象,搭建中國企業國際貿易交流橋樑,鑄造國際品牌,構建中國企業戰略聯盟。協會遵守中國政府政策法律條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遵從經濟金融國際慣例,堅持改革開放、融合貫通的國際交流理念,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企業壯大發展為中心,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規則,進行行業自律和管理,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圍繞提升中國企業國際競爭能力、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提高華裔企業家的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維護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服務於企業建議和需求,為企業開拓市場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而開展各項活動,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中國企業協會,首先致力于海內外的聯絡溝通、整合發展;積極投身現代企業信息化建設事業,監製/主辦一大批行業入口網站,目前已經在中國北京批准或註冊的500多家行業網站,為海內外的中外企業與跨國公司,提供全面及時的行業資訊服務,打造出全新的中國企業全球化的國際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平台,服務中國企業獲取更多的商機和發展機遇,為實現經濟繁榮,做大做強中國企業而攜手奮鬥。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企業協會(CHINA COMPAN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CA),中文縮寫為中企協,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註冊登記的全國性企業公司聯合性服務機構。協會下設有涉及冶金、機電、鋼材、礦業、農業、工業、汽車、房產、醫藥、紡織、印刷、美容等近百家各行業權威專業委員會,商會及分支機構。
第二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為企業、企業家、政府、社會服務為宗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務實創新。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企業、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企業家守法、自律,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團結、引導、帶領會員發展社會生產力,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鼓勵協同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競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社會經濟效益,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會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在中國香港特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本會圍繞“服務、維權、自強、自律” 等方面的功能開展工作,加強本會工作機構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
第六條 反映企業、企業家的意見和要求,為國家制定與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建議,承擔國家及其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
第七條 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規範自身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倡誠信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開展企業改革和現代企業管理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的企業管理經驗,促進企業體制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促進會員企業的改革與發展,
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第九條 針對行業企業重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收集發布企業信息,研究行業和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培訓、諮詢、信息、新聞出版等服務,組織開展評價企業活動,宣傳、表彰優秀企業和企業家。
第十條 建立開展與國外、境外企業和企業團體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會員企業和企業家開展與國內外企業及有關組織的考察、交流與合作,搭建會員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平台,擴大企業的影響,提高企業的形象,為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十一條 聯合境內外諸多知名專業機構密切合作,為會員單位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及費用優惠的投融資項目運作,提供全面服務:
第十二條 指導與協調各地區、各行業企業協會工作,健全組織體系,促進相互合作,促進交流共求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三條 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以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團體會員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境外的中國或者華人企業。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心城市,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企業團體;
(三)全國性和行業性企業團體;
(四)其他有關法人組織。
二、個人會員條件:
(一)關心和支持本會工作,並在企業和經濟領域有顯著成績者;
(二)本會團體會員的現任領導;
(三)非團體會員的企業家(僱主)。
第十四條 經申請人提出申請,本會秘書長辦公會核准並發給會員證書後,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四、向本會提出有關意見、建議,並對本會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
五、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關心和支持本會的工作;
三、承擔本會委託的有關工作;
四、向本會提供有關情況、信息、統計數據和其他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會員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不遵守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本會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 本會設榮譽會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1、不再擔任本會的常務理事、理事,身體健康,仍熱心本會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者;
2、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離任企業家(僱主);
3、在企業改革、管理、發展和維權等方面有影響或者有貢獻的知名專家、學者;
4、關心和支持本會工作並對本會做出貢獻的社會知名人士;
5、對本會一貫友好並做出貢獻的國際友人、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
榮譽會員可參加本會的有關活動,不繳納會費,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