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根據總行的授權,在本轄區發布履行職責的命令和規定。
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防範化解西安分行轄區及陝西省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分析、研究西安分行轄區及陝西省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負責管理陝西省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管理陝西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管理總行人民幣重點庫。
管理陝西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管理協調陝西省反洗錢工作。
管理陝西省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經理陝西省國庫業務。
管理陝西省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西安分行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承辦總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魏革軍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兼任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局長
袁慶春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張志峰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李壽龍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王兆有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程 軍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黨委書記、主任
李霄峻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張利原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李學武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鄭 鋒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巡視員
王曉紅 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副巡視員
機構設定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成立於1998年12月18日,是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根據總行授權,在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區行政區劃內履行中央銀行職責。截止2015年末,西安分行轄屬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4個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1個分行營業管理部,
47個地市州中心支行、203個縣支行,其中包括1個正處級支行——楊凌支行、1個副處級支行——格爾木市支行。具體如下:
陝西省:
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鹹陽市中心支行、寶雞市中心支行、銅川市中心支行、渭南市中心支行、漢中市中心支行、商洛市中心支行、
安康市中心支行、延安市中心支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楊凌支行。
甘肅省:
蘭州中心支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武威市中心支行、臨夏州中心支行、慶陽市中心支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金昌市
中心支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張掖市中心支行、嘉峪關市中心支行、白銀市中心支行、平涼市中心支行、隴南市中心支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中心支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吳忠市中心支行、中衛市中心支行、固原市中心支行。
青海省:
西寧中心支行、海東地區中心支行、海南州中心支行、海西州中心支行、海北州中心支行、黃南州中心支行、果洛州中心支行、玉樹
州中心支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阿勒泰地區中心支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塔城地區中心支行、博州中心支行、和田地區中心支行、克拉瑪依市中
心支行、哈密地區中心支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吐魯番地區中心支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巴州中心支行、阿克蘇地區中心支行、克州中
心支行、喀什地區中心支行。
西安分行機關位於陝西省西安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合署辦公。目前,分行機關內設部門包括: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貨幣信貸管理處、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
國庫處、國際收支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內審處、事後監督中心、法律事務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保衛處、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一處、紀檢監察二處、巡視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工會辦公室、外事處、後勤服務中心、清算中心、鈔票處理中心、西安金融業電子結算中心、陝西錢幣博物館籌備組、基建辦、幹部培訓中心、守衛押運中心。
近年來,西安分行全面貫徹落實總行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轄區實際,搶抓歷史機遇,圍繞中心任務,高效履行巨觀調控、金融穩定、金融管理與服務等各項職能,為地方經濟金融提質增效、持續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西安分行機關辦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49號
郵政編碼:7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