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制訂我縣宣傳文化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二)對縣直宣傳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科學等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和管理。
(三)負責組織、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好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服務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四)規劃和部署全縣性的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進行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廉政教育、法制宣傳教育和計畫生育宣傳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五)研究和制訂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組織、指導、部署和協調民眾性創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動的開展。
(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
(七)指導、協調和組織對外、對港澳的宣傳工作,會同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採訪記者有關宣傳報導的管理工作;做好港澳記者、藝員來雲安採訪、演出的審批工作;組織協調縣內新聞發布會的工作。
(八)協助縣委對鎮委宣傳委員的任免提出意見;規劃和組織黨委宣傳幹部和宣傳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
(九)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部機關工作的服務、綜合協調、文秘、保密、檔案、財會、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掌握有關動態,提供有關信息;協調管理縣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檢查督促宣傳文化經濟政策的落實;負責起草部領導的重要講話、部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情況匯報和各種檔案;負責部機關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信訪、計畫生育和工、青、婦工作,以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精神文明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鎮、縣直各單位深入開展民眾性創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並加強督促檢查,對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工作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當好縣委的參謀;負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全縣幹部理論宣傳、理論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制訂全縣幹部理論學習計畫;編寫理論學習輔導材料,抓好理論輔導工作;加強理論隊伍建設,檢查和掌握全縣幹部理論學習計畫的落實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好縣委學習中心組的服務工作;協調管理社會科學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擬訂全縣黨員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寫黨員教育輔導材料,掌握黨員思想狀況,總結推廣經驗,表彰先進典型;配合縣委組織部有關股室做好基層黨校的建設,培訓農村基層黨員。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宣傳媒體做好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各項重大決策活動的宣傳,加強對城鄉民眾思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部署;掌握城鄉幹部民眾思想動態和社會熱點,編寫宣傳教育資料,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廉政教育、法制宣傳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組織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方面的業務工作,加強與涉外工作部門的業務聯繫,主管港澳記者採訪的審核、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台灣記者的採訪工作;指導開展對外文化交流。
加強對當地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協調組織申報新聞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審核、報批工作。
負責國防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國防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