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省直機關黨工委作為省委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省直機關黨的工作。主要職責共11項:
1、規劃省直機關黨的建設,提出指導性意見,分類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2、負責省直各級黨組織思想、政治、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
3、負責指導省直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工作,加強領導班子理論學習中心組、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抓好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本單位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省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
4、負責綜合指導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省直機關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工作;
5、指導省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社會穩定工作和機關思想作風建設;
6、按職責許可權,負責省直各部門機關專職黨務領導幹部的任免、考核、培訓工作;
7、負責省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許可權,審批處級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處理決定。指導省直各級黨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黨政機關廉潔自律;
8、負責省直各部門的統戰工作。負責省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等民眾組織的工作;
9、負責省直機關目標責任制日常工作;
10、領導工委黨校工作,組織對省直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處級幹部的培訓、輪訓工作;
11、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2、指導各市直機關工委工作。
領導介紹
陳超英: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周立元:省政府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嚴學琴:省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
李學政: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陳少敏: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張 銳: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俞秀夫:省直機關工委委員
竇 傑:省直機關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周乃成:省直機關工委委員
王海東:省直機關工委委員
郝文斌:省直機關工委副巡視員
部門設定
紀工委
負責省直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黨組織、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加強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進行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做出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查處、審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黨內其他法規的重要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申訴,處理來信來訪;完成省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負責綜合和反映省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及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會議、重大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檔案、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以及保衛和保密工作;負責行政事務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工委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和信訪工作。
組織部
負責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管理副廳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了解並反映省直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思想建設的情況;指導黨員管理教育工作,發展黨員工作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負責省直各部門機關專職黨務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及黨委改選換屆的審批工作;制定省直機關黨委(總支、支部)專職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按分工負責協調省直機關處級幹部理論培訓工作;負責省直機關黨費的收繳、黨內統計等工作;指導省直機關的統戰工作;負責工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宣傳部
指導省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形勢和任務教育;指導省直部門黨組織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做好宣傳思想教育工作;指導省直各部門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了解和反映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思想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組織和開展省直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和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及法制、國防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在省直機關落實有關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調研室
負責擬定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計畫;結合中心任務開展調研工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基層黨建工作;負責工委重要會議和主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工會工委(婦工委)
負責擬定省直部門的工會、婦女工作;擬定工會、婦女工作規劃;負責省直各部門工會主席、副主席的考核、任免及改選換屆的審批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做好職代會等民主管理工作和職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團工委、青工委
負責擬定省直部門共青團和青年工作規劃;指導省直各級團組織和青聯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適合團員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負責審批省直各部門團委(總支、支部)和青工委的組建和改選、換屆工作;向上級反映青年的思想動態、建議和要求,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表彰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創業建功實踐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老幹部處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離退休人員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組織離退休幹部政治學習、檔案閱讀、聽重要報告、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等;組織參觀考察;開展適合離退休人員特點的文體娛樂活動,豐富老同志生活。
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離退休幹部為社會、機關承擔力所能及的任務,繼續發揮他們的作用。
及時總結宣傳和表揚離退休幹部中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跡。及時向省委老幹部局報送有關老幹部工作信息。
負責離退休人員日常就診、體檢及醫療保健等事宜,安排好離退休廳局級幹部參加集體活動和看病用車。
開展家訪和慰問活動,經常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學習和生活等情況,注意傾聽、及時反映他們合理的意見和要求,努力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協助處理好離退休人員的喪事和撫恤工作。
組織春節、老年節等重要節日活動。
配合離退休黨支部共同做好黨支部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完成省委老幹部局和省委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力不受侵犯。
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民眾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幹部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目標辦
負責目標責任制規劃協調、組織實施、調查研究、檢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配合省扶貧工作辦公室,抓好省直機關定點幫扶工作;負責組織季評最佳實事申報、評選、宣傳工作。
工委黨校
負責對省直單位副處級黨員領導幹部、調研員、黨群幹部、中青年幹部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等進行基本理論教育培訓及繼續教育;開展機關黨建和幹部隊伍建設等方面的研究,並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