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各鎮鄉(區)黨(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縣委各部門,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人武部,各人民團體,省、市駐習及縣屬企事業單位:
一、成立違規辦酒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賀佳卿(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副組長:曾 瑜(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謝 濤(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何 煒(縣人大副主任)
郭建蓉(縣政協副主席)
成 員:穆大滿(縣紀委副書記)
楊 松(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彭 築(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縣創衛暨整髒治亂辦副主任)
余長洋(縣公安局局長)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沈志清(縣城管局局長)
金 剛(縣工商局局長)
余洪舉(縣環保局局長)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胡小中(縣監察局副局長)
馮沛紅(東皇鎮黨委書記)
羅永賦(土城鎮黨委書記)
穆文滔(同民鎮黨委書記)
趙文彥(隆興鎮黨委書記)
張修華(習酒鎮黨委書記)
楊曉東(回龍鎮黨委書記)
劉忠明(桑木鎮黨委書記)
胡志偉(官店鎮黨委書記)
袁曉寧(仙源鎮黨委書記)
金亦農(溫水鎮黨委書記)
蔣 健(寨壩鎮黨委書記)
袁代玉(良村鎮黨委書記)
程 愈(永安鎮黨委書記)
張家強(醒民鎮黨委書記)
黃 微(民化鄉黨委書記)
陳 燦(二郎鄉黨委書記)
施懷祥(二里鄉黨委書記)
塗衛東(桃林鄉黨委書記)
余貢澤(雙龍鄉黨委書記)
姚大武(坭壩鄉黨委書記)
羅 維(大坡鄉黨委書記)
蘭衛東(三岔河鄉黨委書記)
向海燕(程寨鄉黨委書記)
溫永紅(馬工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紀委,穆大滿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胡小中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相關單位抽人負責辦公。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受理幹部民眾信訪舉報,交辦督辦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違規辦酒事項;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對監管不得力、履責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實施責任追究;負責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違規辦酒的事前監督和事後查處。
2、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單位加強對治理違規辦酒工作的宣傳報導和輿論監督。
3、縣委組織部:負責對頂風違紀參與禁辦酒受黨政紀處分的黨員幹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組織處理。
4、縣創衛暨整髒治亂辦:負責按照創衛和整髒治亂的工作要求,督促協調相關部門,組建專門工作隊伍,依法治理搭棚建灶、操辦酒席,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5、縣公安局:負責參與制止搭棚建灶違規辦酒的現場處置,依法制止和打擊、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負責城區禁放煙花爆竹。
6、縣城管局:負責依法對城區內搭棚建灶、操辦酒席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予以制止和拆除。
7、縣工商局:負責依法對無照經營酒宴餐飲“一條龍”服務、無照承辦酒宴的經營業主,責令停止營業,並處以罰款。
8、縣衛生局:負責依法對無衛生許可證證經營酒宴餐飲“一條龍”服務、無證承辦酒宴的經營業主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9、縣環保局:負責牽頭並協調文廣、工商等部門,對操辦酒席造成噪聲污染、環境污染的行為依法予以現場處置。
10、各鄉鎮(區):負責轄區內城鎮、農村違規操辦酒席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東皇鎮要積極參與縣城移風易俗、文明節儉、新事新辦的宣傳教育;負責縣城城鎮居民院落、公路旁操辦酒席的監管工作,並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違規辦酒、搭棚建灶情況,配合參與進行現場處置。
特此通知
中共習水縣委辦公室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7年1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