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黨的關於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關於統一戰線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縣委和上級黨委及其統戰部門關於統一戰線的決議、決定及指示;開展調查研究,向縣委反映統一戰線的問題和情況,提出有關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鼓勵民主黨派和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議,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3、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研究其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提出政策建議。
4、負責聯繫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及意見,提出政策建議;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5、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社團、"三胞"和"三屬",開展民間交流,振興地方經濟;負責做好台、港、澳同胞回鄉探親、旅遊的接待和定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