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民營經濟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工作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劃;加強黨建工作,擴大黨建工作的覆蓋面,探索新形勢下黨建工作新路子;指導全區民營經濟和民營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2、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我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的設定,指導其按期換屆選舉。
3、指導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辦理黨員組織關係接轉;負責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4、負責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中的黨員教育工作,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違反黨紀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5、領導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6、協助區委統戰部做好全區民營經濟領域統戰工作。
7、承辦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我們相信,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南山區委兩新工委將緊緊圍繞上述職能,在嚴格遵循黨章規定的原則下,把加強民營企業黨的建設與促進民營經濟相結合;把關心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為民營企業黨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注重工作實效,從民營企業的實際出發,堅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勇於創新,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創出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