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了解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宣傳統一戰線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調全市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建立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聯繫協作機制;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三)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助做好愛國宗教團體的組織建設;探索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內容和途徑,引導和幫助信教民眾發展經濟和改善生活。
(四)負責會商有關部門做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政協委員和政協常委黨外侯選人推薦提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指導並督促這些部門搞好領導班子和機關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級黨委統戰部長。
(五)負責建立健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機制;培養、選拔、建立高素質新階層代表人士隊伍;引導和組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參與考察調研、扶貧濟困、專業諮詢活動。
(六)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加強與香港、澳門和海外工商界社團和各方面代表人士的聯繫;調查、研究並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團結、幫助、引導、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統戰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檢查有關統戰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負責反映黨外知識分子的意見及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加強統戰部門的自身建設,提高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搞好乾部的培訓工作。
(十)指導各縣(市)區的黨委統戰部門開展統戰工作;協調市直各有關部門及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十一)受市委委託,負責中共洛陽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洛陽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共洛陽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設定7個職能科(室),保留中共洛陽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洛陽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
(一)辦公室(首問服務科)
協助部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承擔會務、文電、信訪、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與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
對來訪,來電、諮詢、查詢或業務辦理單位和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全程進行協調服務;給予辦事人員明確的介紹、答疑或指引等服務,一次性告知相關辦事程式;協調相關科室按照有關程式和承諾辦結時間進行辦理並全程跟蹤督導;對當事人反映問題、請辦事項的處理結果或意見歸檔保存。
(二)理論宣傳科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和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協調、組織統戰部門的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檔案、文章;組織全市統戰宣傳工作,配含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宣傳工作;承擔統戰理論學會的日常工作;聯繫、協調河洛文化研究院,負責組織河洛文化節有關活動。
(三)民主黨派工作科
負責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聯繫和培養各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對有關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督促、協調有關都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四)無黨派知識分子工作科
聯繫各界黨外代表人士,調查了解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和無黨派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關於加強洛陽市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中央關於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我市各行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五)民族宗教科
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協調民族、宗教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和配含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聯繫、協助愛國宗教團體開展、工作。
(六)經濟聯絡科
負責香港、澳門、台灣和海外有關社團及其代表人物的海外聯誼工作;負責聯繫協調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有關團體的海外統戰工作;開展非公有制經濟情況的調查和代表人物情況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七)幹部科(機關黨總支)
負責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和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管理黨外代表人士的檔案資料;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市僑聯、市台聯等進行幹部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和工、青、婦工作。
台灣工作辦公室
(洛陽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內設2個科:秘書科、交流協調科。
(一)秘書科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對台灣政局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的調查研究,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台宣傳調研工作。進行對台方針政策和台灣形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我市與台灣的新聞交流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對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絡工作。負責全市對台專職幹部培訓工作。
(二)交流協調科
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台交流協調工作。做好台胞出入境及子女來我市就學等有關事宜。協調辦理台胞捐贈事宜,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台經濟聯絡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對台經貿方面的法規、政策;協調處理涉台交往中的突發事件及台資企業的經濟糾紛案件,負責全市因私赴台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對台胞台屬的聯繫及政策落實、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