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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
(2014年9月30日)
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委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部署要求,持續深入推進全市幹部隊伍作風建設,以更加優良的黨風政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領先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作風問題關係黨的形象,關係人心向背,關係黨的執政基礎。各地各部門要深刻把握作風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深刻領會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不斷鞏固提升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把加強作風建設作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鍥而不捨、常抓不懈,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作風保證。
(二)把握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省委十屆三次、四次全會、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把作風建設作為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從嚴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民眾觀點,始終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始終突出問題導向,堅持解決具體問題與推動源頭防治相結合、制定製度與執行制度相銜接、查處追責與教育監督相配套,堅持不斷把作風建設引向深入,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落地生根。
(三)明確目標任務。通過全市上下持之以恆、久久為功的共同努力,努力構建科學規範、系統完備、長效管用的作風建設制度機制體系,促進改進作風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推動黨風政風根本好轉,營造凝心聚力、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各級黨員、幹部要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大興密切聯繫民眾、求真務實、艱苦奮鬥、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以振奮的精神、有為的狀態、優良的作風,積極主動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
(四)落實“兩個責任”。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作風建設主體責任,敢抓敢管,抓常、抓細、抓長,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的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和具體措施,將作風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主責部門、主責領導,統籌部署,強力推進。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直接抓,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抓好分管部門和領域作風建設。各級紀委要切實擔負監督責任,強化協調推動,積極協助黨委加強作風建設,強化執紀監督問責,督促作風建設任務落實。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定期分析報告機制
1、定期分析研判。各級黨委(黨組)要召開常委會、黨組會,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1次作風建設工作,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整改工作措施。
2、定期專題報告。各級黨委(黨組)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本地本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的情況。各級紀委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報告開展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情況。
3、嚴格黨內生活。總結完善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好的經驗,領導幹部每年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作風建設情況,並相互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發生重大作風案件或腐敗案件的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在結案後30日內,要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剖析原因、查找問題、推動整改。
4、納入述責述廉。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把個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的情況,作為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區(市)縣和市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在市紀委全會上報告作風建設情況,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向市紀委書面報告,市級部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向市紀委派駐(出)機構報告。
(二)建立健全作風建設教育引導機制
1、加強日常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要及時組織學習中央、省、市有關作風建設的部署要求,在重大節假日前,要採取會議、檔案、傳送廉政簡訊等形式,重申和提出作風建設、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引導黨員、幹部在思想和行動上與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把作風建設學習教育,貫穿融入到幹部培養、選拔、管理和使用的各個環節。各級黨校(行政院校)要把作風建設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安排學習專題。
2、加強黨性修養。組織廣大黨員幹部系統學習黨章和黨的歷史,深化“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主題教育,強化宗旨意識,加強黨性錘鍊。把加強黨性修養作為優良作風養成的重要基礎和動力,引導黨員幹部自覺加強黨性修養。
3、強化正面典型教育。注重發現和挖掘身邊的先進人物和事跡,樹立一批吃苦耐勞、全心全意服務人民、真抓實幹做好本職工作的先進典型,引領黨員、幹部學先進、趕先進,樹立新風正氣。
4、加強反面警示教育。各級黨委(黨組)要專題學習中央、省、市通報的作風建設典型案件和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讀本,並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組織開展專題討論。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運用執紀辦案成果,通過編印警示教育讀本、攝製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及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建立健全正風肅紀常態工作機制
1、聚焦突出問題。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要組織開展專題調研,通過座談走訪、民意調查等方式,找準本地本部門作風方面特別是“四風”問題的具體表現形式。結合民眾信訪舉報、案件查辦、社會評價、政風行風滿意度調查、巡視巡察、監督檢查等情況,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在本地本部門具有普遍性的,納入正風肅紀專項治理。
2、開展專項治理。及時分解專項治理工作任務,逐一制定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每年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進行深入整治。強化問題導向,切實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政績觀不正確、執行力不強、吃拿卡要、行政行為不規範等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侵害民眾合法權益的問題。
3、強化工作推進。堅持黨委統一領導、紀委協調抓總、主責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正風肅紀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分層召開聯席會議、橫向聯動上下協作、推進情況定期報送通報等工作制度機制,促進專項治理各項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四)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機制
1.常規督查經常化。將作風建設情況納入各級黨委(黨組)年度重點督查內容,組織相關主責部門定期開展綜合性監督檢查,督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對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台賬、及時反饋、限期整改、跟蹤問效,涉及違紀問題,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構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堅持不限時間、不定地點,高頻度開展隨機明察暗訪,形成高壓態勢。
2.重點檢查節點化。堅持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督,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假日期間及前後,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實施重點檢查。
3.專項檢查精細化。持續開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工作情況、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執行情況、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建立紀檢監察、目督、財政、審計、機關事務、公安、國資、商務、稅務、金融等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對“四風”隱身變異情況的監督檢查。創新工作方式,以延伸檢查、交叉檢查、財務檢查、走訪談話等為主,增強實效性。
4.社會監督廣泛化。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為靈活、參與廣泛的社會監督機制。完善電話、信訪和網路“三位一體”舉報平台,定期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網址,引導人民民眾有序參與監督。強化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組織媒體記者開展常態化的暗訪調查。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黨風政風監督員、廉情監督員的作用。健全網路輿情收集、研製和處置機制,開通黨風政風監督舉報曝光網路平台。建立作風問題舉報核查專辦制度,問題屬實的迅速處理並適時公布處理結果,與事實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
5.抓早抓小常態化。注意發現黨員、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提醒談話、函詢、約談和誡勉談話等方式,及時提醒糾正,防止小問題演變為大問題。
(五)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巡察工作機制
1.強化問題導向。把作風建設作為巡察的重要內容,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兩個責任”不落實、不敢抓、不敢管問題。
2.強化專項巡察,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堅持“短、平、快”,組建專項巡察組,以小分隊、多批次、高頻率、快節奏的方式,重點對作風問題反映較多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巡察,增強巡察監督的針對性、主動性和靈活性。
3.強化成果運用。分級分類處理巡察發現的問題和線索,限期報送結果。實行問題整改情況“雙報告”和“雙公開”制度,被巡察地區、單位黨委(黨組)報送整改情況報告,主要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報送推動整改的履職情況報告、整改情況既要在被巡察地區和單位進行黨內通報,又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六)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問題查處通報機制
1.堅持零容忍查處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處作風方面的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民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建立違反作風建設規定案件的快查快結機制,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允許遮掩護短。實行立案查處“四風”問題案件數據專項統計通報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構每月向上級紀委報告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和“四風”案件情況。
2.堅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健全分級分類通報曝光機制,定期選擇一批影響惡劣、社會普遍關注的典型案件,點名道姓地進行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在本地區本部門發生的,要在本地區本部門通報曝光;在行業系統發生的,要在行業系統通報曝光;在全市具有普遍性的,要在全市通報曝光。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對發生作風方面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七)建立健全作風建設源頭防治機制
1.健全積極預防工作機制。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實施辦法》、市委《實施意見》,針對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為重點,建立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加大積極預防腐敗力度,著力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機制,從源頭上剷除滋生不良作風的土壤和條件。
2.健全聯繫服務民眾制度。健全落實基層調研製度、基層聯繫點制度、基層掛職任職制度、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民眾權益維護制度、“雙報到”志願服務制度、黨代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制度、“三視三問”民眾工作法等若干制度,深化“走基層、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活動,推動機關幹部深入基層、服務民眾、轉變作風。健全民眾利益訴求表達和調處機制,通過領導接訪包案、幹部下訪、民情直通車等多種形式,面對面解決民眾實際困難。
3.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規定。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堅決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省、市有關細則、規定。財政部門要健全完善經費預算、使用管理等制度,規範資金審批、報銷審核、財務處理。機關事務、接待、外事管理等部門要完善辦公用房和公車配備使用管理、公務接待管理、因公臨時出國(境)等制度。組織人事、財政、機關事務等部門要完善領導幹部住房、國內差旅、辦公用房配備使用標準、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秘書配備等有關領導幹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規定。
4.健全治理幹部作風問題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文山會海”、“吃拿卡要”、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的制度規定;健全政績考核辦法,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5.健全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制度規定。完善黨委(黨組)議事決策規定,促進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到位。改革和完善資源權、財經權、人事權,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用公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
(八)建立健全作風建設考核評價機制
1.納入目標考核。將作風建設情況作為黨委、政府績效目標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作風建設考核機制,制定量化考核指標,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認真抓好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把查辦、通報作風方面典型案件情況作為查辦案件綜合考核的重要指標,增加考核權重,督促各地各部門及時主動查處作風方面的案件。
2.深化社會評價。健全黨風政風滿意度評價工作機制,把作風建設作為重要指標,每年委託第三方調查機構開展社會評價,擴大民眾參與,量化評估作風建設成效。
3.強化結果運用。把作風建設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表彰獎勵、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偏低、民眾滿意度偏低、問題反映突出以及不重視、不敢碰硬、推動不力、做表面文章、弄虛作假的地方和部門,紀委要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人,並督促整改落實。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敢於盡責、勇於擔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推動作風建設持續深化。各級紀委要全面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各級職能部門要履職到位,加強協作,聯動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示範帶動。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改進作風,各級領導幹部要不斷增強黨的意識、政治意識、危機意識、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帶頭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在聯繫服務民眾中踐行民眾路線,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弘揚優良作風,堅持乾在實處,始終走在前列,以上率下,層層行動、層層帶動、層層推動。
(三)強化制度執行。定期清理作風建設制度規定,做好廢、改、立工作,切實解決制度建設不適應、不銜接、不一致及制度繁雜等問題。把作風建設制度規定落實情況納入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內容,各級黨委要責成主責部門定期向黨委和紀委報告制度規定執行情況,每年組織專項檢查,確保制度規定落實到位。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加強作風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積極成效,廣泛報導作風建設的先進典型,凝聚全社會強大“正能量”。加強言論評論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積極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
解讀
建立健全作風建設考核評價機制 督促責任落實 強化責任擔當 黨委要始終把作風建設抓在手上
抓作風建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是前提。各級黨委(黨組)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機制,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的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和具體措施,將各項任務落實到主責部門、責任領導,統籌部署和強力推進。要建立健全作風建設考核評價機制,強化結果運用,督促責任落實。
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作風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敢抓敢管,嚴抓嚴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職責範圍內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監督,抓好分管領域、分管部門的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各職能部門要承擔牽頭職責,分工合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
以上率下 帶動全市黨員幹部作風持續轉變 強化示範引領 領導幹部要堅持身先士卒作表率
抓作風建設,領導帶頭是動力。八項規定以來,人民民眾對黨員幹部作風轉變的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和普遍支持,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各級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示範引領。因此,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率先垂範、身先士卒、親力親為,帶頭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在聯繫服務民眾中踐行民眾路線,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弘揚優良作風,堅持乾在實處,始終走在最前列,以上率下,帶動全市黨員幹部作風持續轉變。
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開展專項整治 強化問題導向 正風肅紀專項治理要常態開展
抓作風建設,專項治理是手段。各級黨委(黨組)要定期通過自查、召開座談會、發放問卷調查、有針對性地直接聽取服務對象意見等多種形式收集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存在的問題,並進行認真梳理,針對突出問題,特別是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要強化問題導向,以解決問題為根本,逐項建立問題台賬,逐項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切實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讓人民民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正風肅紀的實際成效。
暢通民眾舉報渠道 及時查處民眾反映問題 強化執紀問責 監督檢查要始終堅持高頻率
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是重點。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把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作為一項政治任務,長期抓、常態抓,架起“探照燈”、拿起“放大鏡”,堅決防止“四風”問題隱身、變種、反彈、回潮。
要暢通民眾舉報渠道,通過媒體、網路、政務微博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定期公布舉報電話,建立健全作風建設信訪快處快辦機制,及時查處民眾反映的問題。
堅持推行節點化、高密度、大力度監督檢查,緊盯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慶假日,組織重點檢查。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的作用,著力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作的監督檢查網路。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把暗訪檢查、隨機抽查、交叉檢查和個別約談等作為主要方式,及時發現問題。同時,要整合監督力量,把黨內監督和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等結合起來,做到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監督就跟蹤到哪裡。
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曝光 強化查處通報 查辦案件要形成強大震懾
抓作風建設,嚴肅查處是關鍵。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工作重心放在查處、追責上,以查處震懾幹部隊伍,以追責倒逼責任落實。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決不姑息,不搞下不為例。要提升“四風”方面案件在案件考核中所占的比重,鼓勵各地查處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強化責任追究,對領導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導致“四風”問題突出的,要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在黨員幹部中形成“不敢為”的有效震懾。要注重抓早抓小,做到隨時提醒,每逢重大節假日發通知、發簡訊,重申、強調有關紀律和要求。
改革和完善“三權” 從源頭上消除“四風” 強化建章立制 努力構建常態推進制度體系
抓作風建設,制度規定是保障。要推進懲防體系和廉潔成都建設,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為重點,積極預防,系統治理。著力構建科學規範、系統完備、長效管用的作風建設制度機制體系。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建立健全基層調研製度、基層聯繫點制度、“走基層、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工作制度、徵集民眾意見制度、“雙報到”志願服務制度等直接聯繫服務民眾的制度。要完善本地、本部門、本系統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管理、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公務卡使用管理、資源節約、資源交易、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的制度。要健全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制度規定,堅持改革和完善資源權、財經權、人事權,從源頭上消除“四風”滋長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