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 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黨中央、國務院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
(二) 負責向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建議。
(三) 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中央領導同志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向地方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 承擔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來京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的責任,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五) 綜合協調指導全國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推動中央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中央黨、政、軍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和地方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
(六) 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
(七) 承擔中央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八) 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九) 承擔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信處
負責辦理人民民眾和港、澳、台同胞,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及外籍人士給市委、市政府及市領導來信的辦理,並進行登記、分類、摘錄、直轉,提供情況,呈送領導閱示;負責重要來信的急事急辦和立案、交辦、督辦、送審、結案、歸檔等工作;受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轉辦的人民來信;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的人民來信;及時篩選重要來信並確定立案或整理摘報、情況反映和提供信息;負責對全市辦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負責人民民眾來信的統計、分析、分轉、上報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接訪處
負責接待人民民眾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來訪;處理民眾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集體上訪和有關突發事件的接待疏導工作,維護接待場所秩序,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民眾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上訪的重要情況;及時篩選重要來訪並確定立案或整理摘報、情況反映和提供信息,呈送領導閱示;承辦市級領導到市信訪接待中心接待來訪民眾等有關協調工作;協助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門處理來訪反映的疑難問題;督辦重要來訪案件;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上訪人員的思想疏導工作;向區(市)縣及市級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民眾上訪問題;負責上訪老戶的會商辦理、督辦工作;負責對全市接待來訪工作的檢查,指導區(市)縣認真落實領導接訪、領導包案和逐級負責制;負責來訪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督查督辦處
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領導同志,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市委、市政府辦公廳、目督辦交辦的信訪事項以及其他重大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處理落實工作;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主要工作,協調全局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對各區(市)縣和市級各部門辦理重要信訪事項的工作進行檢查、協調和指導;負責對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和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網路投訴受理處
負責中央、省,市委、市政府領導轉(交)辦的民眾網路投訴建議的查實、辦理和回復;負責信訪系統網路受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流程
受理民眾來信——確認是否公開——通過——來信作為公開件——公開來信內容及接收單位
其他渠道來信處理見具體流程圖
辦公地址
成都市錦悅西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