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的批示、工作部署,督促檢查機關黨組織的實施。
(二)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制定區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發展、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對機關黨員幹部的管理教育工作。
(三)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四)負責區直機關黨組織的建立、撤銷、人員組成及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職務任免。
(五)對區直機關發展黨員工作實施巨觀指導,負責審批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黨總支、支部接收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處理有關黨籍問題。
(六)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區委反映區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
(七)領導區直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按照職權範圍,審理區直機關黨員幹部黨紀處分和審批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
(八)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3、內設機構 總計(4)個
辦公室 組織科 宣傳科 調研科
4、人員編制8人
5、備註
二、人員名單
1、公務員(共6人)
楊宏新 安德才 姜秀華 劉平 齊慶國 王燕
2、機關工勤人員(共1人)
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