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領導班子情況
區直工委書記為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任,現有副書記3名(其中正廳長級副書記1名),紀工委書記1名,副巡視員2名。
區直工委內設處室
9個: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調研室、區直文明辦(2011年設)、區直機關工會(2000年設)、區直團工委、區直婦工委(2003年設)和機關黨委(2000年設);另有區直紀工委為自治區紀委派出機構。
基本工作職能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是自治區黨委的派出機構,根據2010年新修訂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簡稱《條例》)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貫徹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區直工委負責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的要求,結合機關的實際,履行對機關黨的建設的規劃、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大職能。具體有 九項基本職責,概括起來:
一是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
二是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覆或答覆;
三是督促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進行換屆;
四是配合自治區黨委有關部門抓好直屬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了解和掌握情況,按規定向自治區黨委報送情況報告;
五是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
六是了解和掌握所屬機關工作人員思想狀況,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七是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是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向自治區黨委專項報告;
九是履行自治區黨委交辦的其他職責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