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中共寧城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為縣委的派出機構,是縣委工作部門,與縣委組織部合署辦公,負責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主要職責是:一、研究制定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各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
二、指導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組織生活,負責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了解黨員、幹部對本系統、本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三、按程式審批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的設定;督促指導機關黨組織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工作,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批覆選舉結果;負責非正副科級實職對待的各縣直機關單位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及專兼職黨務幹部的任免和縣直機關黨組織專兼職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按正副科級實職對待的各縣直機關單位黨組織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
四、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覆或者答覆。
五、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同級黨的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縣直各系統黨委及直屬總支、支部的組織發展工作,審批直屬總支、支部的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對各系統黨委的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進行備案管理。
七、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抓好縣直機關作風建設。
八、領導縣直各部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按許可權審批黨員違反黨的紀律的處分決定。
九、領導縣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武裝等民眾組織,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十、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本務例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年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
十一、完成縣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所屬黨組織
1、黨委:農牧系統黨委、文體系統黨委、住建系統黨委、交通運輸系統黨委、衛生系統黨委、教育系統黨委、經信系統黨委、老幹部局黨委、人社局黨委、黨校黨委、公安局黨委、農電局黨委、工商局黨委、信用聯社黨委等14個黨委。2、黨總支:縣委機關黨總支、政府機關黨總支、人大機關黨總支、政協機關黨總支、開發區管委會黨總支、民政局黨總支、財政局黨總支、林業局黨總支、水利局黨總支、國土資源局黨總支、國稅局黨總支、司法局黨總支、檢察院黨總支、法院黨總支、糧食局黨總支、審計局黨總支、等16個黨總支。
3、黨支部:紀委監察局黨支部、環保局黨支部、招商局黨支部、地稅局黨支部、菸草專賣局黨支部、質量技術監督局黨支部、藥監局黨支部、氣象局黨支部、郵政局黨支部、聯通公司黨支部、移動通信黨支部、鹽業公司黨支部、中國電信公司黨支部、供銷聯社黨支部等13個黨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