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單位名稱:中共九寨溝縣委政法委員會地 址:新城區政務中心2號樓二樓
郵 編:623400
主要職責
縣委政法委員會是縣委領導、管理全縣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承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加強社會管理綜合自理、維護社會穩定、執法監督、政法隊伍建設”等職責任務,具體是:(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政法、綜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根據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和本縣實際,對一定時期內的全縣政法綜治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檢查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它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工作。
(五)組織推動依法治縣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縣委提出建議。
(六)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七)監督、支持政法各部門嚴格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協調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相互制約;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八)針對新時期政法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九)組織、協調、指導社會管理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十)加強政法隊伍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十一)協調推動政法工作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委政法委辦公室、政工科;縣綜治辦屬縣委、政府機構與縣委政法委合署辦公;縣維穩辦、縣防協辦屬縣委、政府機構掛靠縣委政法委。領導分工
葛林沖(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主持縣委政法委全面工作。楊菊花(政法委副書記):協助書記處理政法委日常工作。分管政治部、辦公室、負責黨務、宣傳、保密、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馬正平(政法委副書記):負責維穩、綜治、大調解協調中心、防邪辦工作。
康運華(援藏幹部、政法委副書記):協助書記處理縣委政法委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