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03年8月,根據《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設定中共上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
2004年7月,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建立上海市社會服務局的批覆》,在上海市行業協會發展署(上海市市場中介發展署)的基礎上建立上海市社會服務局,與中共上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2008年10月,根據《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不再保留上海市社會服務局。
2009年11月,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建立上海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組成人員的通知》,建立上海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共上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
2012年7月,上海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上海市社會建設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委員會具體工作部門,設在市社會工作黨委。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研究室、基層工作處、人力資源處、協調指導處。按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委。市社會紀工委為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派駐機構。
工作職責
中共上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是中共上海市委的派出機構,根據市委授權,負責對本市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黨的工作的指導、協調、研究和督查。
上海市社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社會工作黨委,其主要職能是就本市社會建設開展調查研究、進行統籌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加強指導協調。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黨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有關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文稿及各類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工作簡報、專報的編寫和發放工作。負責檔案、電報及有關材料信息的收文、辦文、流轉、保存、查詢、歸檔工作。負責有關會議記錄,材料收集、整理、歸檔,會議紀要編寫。負責文書檔案、有關提案、大事記、黨史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負責做好本系統的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負責機關加強輿論監督整改相關工作,督查機關各項工作完成情況。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與安排及機關的行政、後勤、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的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黨委對外聯絡、協調及外省市來滬學習考察的接待。負責“兩新”組織黨的宣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負責指導區縣“兩新”組織黨建信息化工作和網站管理工作。完成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
圍繞黨委和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承擔社會建設和社會工作領域黨建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相關政策法規的研究起草工作。協調各處室的課題調研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和主要領導講話的起草、審稿工作。加強與各區縣社會工作黨委、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調研工作機構的聯絡,構建市與區縣及相關部門的調研工作網路。完成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工作處
負責本市“兩新”組織和社會領域基層黨建工作,擴大“兩新”組織基層黨組織覆蓋率,實現“兩新”組織黨的工作全覆蓋。探索適應“兩新”組織特點的基層黨組織設定形式、活動方式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拓展“兩新”組織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不斷完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有效性的機制。培養、總結、宣傳“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典型。指導、開展“兩新”組織黨務幹部的業務培訓、黨員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發展、黨組織和黨員的統計工作、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發揮“兩新”組織網上黨建工作資源和平台的作用,開展黨建工作網上交流。聯繫、指導區縣社會工作黨委和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完成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力資源處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黨委做好本系統市管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本機關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任免、管理及其他人事工作。負責做好歸口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的培養、選拔、任免、教育、監督和管理等工作,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歸口單位做好離休幹部工作。指導歸口單位的統戰工作,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歸僑、僑眷、少數民族等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負責本系統因公出國團組的計畫管理、人員組織和審查工作,負責本系統因私出入境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並協調本系統的培訓工作。根據黨管人才的原則,充分發揮黨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發現、團結、培養、引導、統籌協調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社會建設各支工作隊伍的協調、穩定、健康發展。為“兩新”組織提供人才開發的有關服務。指導歸口單位開展黨建工作,做好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組織關係接轉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指導歸口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完成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調指導處
承擔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會議和有關活動的安排,研究提出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會議議題,起草有關會議材料、組織協調相關會務工作。提出全市年度社會建設工作計畫、重點工作安排和其他需要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建議。督促、協調、檢查、落實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決定的事項,並報告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繫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協調有關工作。聯繫區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協調、指導有關工作。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溝通信息、了解情況、加強學習、研究問題,推動工作。抓好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的專項資金的落實,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和重要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社會建設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先進評選表彰,積極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開展社會建設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完成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執行上級組織決議。組織機關幹部進行政治、文化和業務學習。做好機關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和加強黨支部建設工作。協同做好對機關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工作。保障機關黨員權利,幫助機關工作人員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支持它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共上海市紀檢委駐市社會紀檢組
督促檢查本領域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助市社會工作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對市社會工作系統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市社會工作系統黨的組織和黨員的違紀案件。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及黨員的控告和申訴。指導、督促、檢查市社會工作系統單位的紀檢工作。開展“兩新”組織反腐倡廉工作的探索。完成市紀委和市社會工作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