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方法
l、樁基礎
採用爆擴樁、灌注極,打入樁穿過軟弱土層,將基礎支撐在堅硬土(石)層上,使建築物的沉降差滿足設計要求,這種方法能同時取代或減少地基處理和開挖基坑的土方工程,可以節約人力和縮短工期,山區普遍採用此法。要使樁基礎達到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安全可靠,必須做到精心設計和精心施工,否則雖採用了樁基礎也會發生問題。
2、充分利用上覆土層,儘量採用淺基礎。當地基上部土層的強度較高,且具有一定的厚度,其下分別為軟弱土後和硬土層時,應優先採用淺基礎較為經濟合理。
3、換土。換土有兩種,一種是以硬換軟,一種是以軟換硬。其目的都是為了獲得整個建築物的均勻沉降。一般來講,在一個建築場地內,硬地基少,軟地基多。它採用以軟換硬的換土法(又叫褥墊)。若軟地基少,硬地基多,宜採用以硬換軟的換土法。若軟硬地基各一半,宜採用設定沉降縫與局部換上相結合的方法。
4、用梁板跨越軟弱土層區。此方法較少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