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縣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畫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縣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縣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綜合部
二、食鹽專營鹽政稽查部
領導介紹:
易建勇 局長、經理;
龔麗華 副局長、副經理;
熊義霞 副局長、副經理。
附註: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宜春公司上高分公司、江西省宜春市上高鹽務局是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江西省鹽務局的駐縣機構。實行二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合一、合署辦公。年銷量在4300噸左右,其中小袋碘鹽為3200噸左右,其他為食品及工業用鹽。現有職工21人(其中在職16人、內退5人),有中級職稱者5人,大專學歷的9人,中專學歷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