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收款

上門收款:分為固定性上門收款和臨時性上門收款兩種。固定性上門收款是指交款單位經常發生現金收入,需由開戶銀行長期上門收取款項的 收款業務(含派專人在單位坐堂代收款);臨時性上門收款是指交款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發生現金收入,需開戶銀行臨時上門收取款項的 收款業務。

概念:

分為固定性上門收款和臨時性上門收款兩種。
上門收款上門收款

固定性上門收款

是指交款單位經常發生現金收入,需由開戶銀行長期上門收取款項的收款業務(含派專人在單位坐堂代收款);

臨時性上門收款

是指交款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發生現金收入,需開戶銀行臨時上門收取款項的收款業務

注意事項:

1、開辦上門收款等業務的行(處)應與開戶單位簽訂上門服務協定,協定內容應包括上門服務的內容、時間、聯繫人、服務地點(場所)及其安全保衛責任、上門服務人員名單及身份的確認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開戶單位款項在銀行帳戶的出、入帳時間及在銀行營業櫃檯內外處理中的責任、上門收款(或收單)回單的簽發等。執行過程中,上門服務人員如發生變動,應提前兩天出具公函通知開戶單位。
2、開辦上門收款等業務應成立上門服務小組,選配政治思想好,業務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該項工作,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要指定專人擔任上門服務小組負責人兼監督員,具體組織上門服務工作,採用電話通訊等形式,跟蹤監督上門服務人員工作進展情況,定期走訪上門服務對象。會計出納部門要配合上門服務小組負責人做好對上門服務業務的檢查監督工作。
3、上門收款、預約送款要實行雙人點收,雙人封箱上鎖,雙人運送,雙人交款,並配備專用運鈔車輛及安全保衛人員雙人押運,中途不得辦理與上門業務無關的其他事項。上門接單、送單要確定專人,建立各種相應的登記簿,嚴格操作手續,確保資金安全。
4、上門收款時,上門服務人員將款項收妥後,由交款單位填寫現金交款單並在第二聯貸方記帳憑證聯的大寫金額欄上加蓋印章(在服務協定中註明為預留銀行印鑑中的會計專用章或公章,銀行會計櫃檯記帳時應進行核對)交上門服務人員。
5、上門服務人員返行後,應於當天及時將現金交出納部門清點。因超過正常營業時間當天來不及移交清點的,應採取封箱寄庫方法入庫保管,並於第二個工作日營業開始後移交清點。
6、出納部門收到上門服務人員交來的現金及現金交款單,視同客戶交款程式進行現金清點,收妥現金無誤後,在現金交款單回單聯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後退上門服務人員,由上門服務人員及時將回單送交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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