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辦公室職責
上石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有:起草、審核以鎮政府、鎮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檔案、電報。辦理上級來文、來電及交辦的事項;根據政府各部門向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呈政府領導審批。檢查、反饋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省、市政府檔案和鎮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鎮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等的具體執行情況;根據鎮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文的需要,組織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負責鎮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定的事項進行交辦,並督促落實。協助鎮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鎮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組織調查研究,向鎮政府領導提出工作建議。負責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聯絡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行政機構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安排機關值班工作;做好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辦理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民政辦職責
1、負責做好本轄區民政對象的穩定工作。
2、負責本轄區救災救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3、負責本轄區城居低保、五保、農村特困的審核申報。
4、負責做好本轄區優撫和老齡工作。
5、負責管理髮放好上級下撥的各項民政物資。
6、負責好上級布置的其他各項民政事務的落實。
7、加強自身修養,強化學習,轉變作風,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民生職責
計生辦(服務站)職責
1、利用人口學校講授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政策法規,避孕節育、新婚期衛生、優生優育、孕期保健、科學育兒等知識。
2、開展避孕節育和生殖保健,為您精心選擇並落實安全、高效方便的避孕節育措施,定期進行隨訪。
3、提供生殖健康保健用品諮詢。
4、為育齡民眾辦理一孩《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農業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業務部門及鄉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完成上級主管部門、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2、負責制定本鎮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
3、蒐集和傳遞科技、經濟信息,引進新技術、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