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由法醫學臨床學教授,法醫物證學博士和文書印章鑑定人等多名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司法鑑定專家和自身管理人才組成。
設有法醫臨床、法醫物證、文書印章類鑑定三個鑑定室。
中心資質
上海親子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所依託於上海基因組、上海基因研究院等幾個強有力的科研實體,經國家法務部批准成立擁有國際領先的專業設備、技術和人才,,並且獲得了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和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是國內首家通過“二合一”認證的獨立的第三方司法鑑定機構。
中心優勢
1. 是國內首家通過“實驗室認可”和“資質認定”的獨立的第三方(社會)司法鑑定機構;管理先進,鑑定水平和鑑定質量高。
2. 鑑定報告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司法效力。
3. 能夠對各種疑難樣本進行檢測,如(福馬林浸泡和石蠟包埋組織,胎兒流產物,羊水,精斑,陳舊骨骼,牙齒,指甲等)。
4. 能夠提供最快一個工作日的鑑定服務。
5. 能夠承接除常規親子鑑定外的其他親緣關係鑑定,如父系、母系親緣關係鑑定等。
6. 能夠進行各種哺乳動物的DNA親緣鑑定。
7. 能夠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植入診斷並出具規範的報告。
8. 具有廣泛的合作網路和平台。二.法醫臨床鑑定 1. 輕重傷程度的鑑定, 2.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 三.法醫病理鑑定。 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員工資歷 我中心所有鑑定人均持有法務部門發放的執業資格證書,80%具有博士學位,檢測人員為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過專業化培訓並考核合格後上崗;中心還聘有外籍專家顧問團,負責各種疑難案件的諮詢和解析。
中心優勢
1. 是國內首家通過“實驗室認可”和“資質認定”的獨立的第三方(社會)司法鑑定機構;管理先進,鑑定水平和鑑定質量高。
2. 鑑定報告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司法效力。
3. 能夠對各種疑難樣本進行檢測,如(福馬林浸泡和石蠟包埋組織,胎兒流產物,羊水,精斑,陳舊骨骼,牙齒,指甲等)。
4. 能夠提供最快一個工作日的鑑定服務。
5. 能夠承接除常規親子鑑定外的其他親緣關係鑑定,如父系、母系親緣關係鑑定等。
6. 能夠進行各種哺乳動物的DNA親緣鑑定。
鑑定範圍
一. DNA鑑定
1. 親子鑑定
2. 反轉親子鑑定:通過孩子確定親生父母。
3. 同胞(半同胞)鑑定
4. 母系親緣關係鑑定
5. 父系親緣關係鑑定
6. 家族譜系鑑定
7. ABO血型的基因鑑定
8. 尋親資料庫
9. 動物的親緣關係鑑定
7. 能夠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植入診斷並出具規範的報告。
8. 具有廣泛的合作網路和平台。
DNA鑑定包括:
1.標準親子鑑定 | 父母孩子都參與的親子鑑定。 |
2.單親親子鑑定 | 只有父親(母親)和孩子參與的親子鑑定。 |
3.反轉親子鑑定 | 通過孩子確定親生父母。 |
4.全同胞鑑定 | 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的鑑定。 |
5.半同胞鑑定 |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鑑定。 |
6.父系親緣關係鑑定 | 如爺孫,叔侄,兄弟,堂兄弟,堂叔侄(只要是來自於同一個爺爺的男性後代)都可以進行鑑定。 |
7.母系親緣關係鑑定 | 如外祖母和外孫子/外孫女,姨媽和外甥/外甥女(只要是來自於同一個外祖母的女性後代)都可以進行鑑定。 |
8.家族譜系鑑定 | 同一姓氏,同一家族的男性成員的鑑定。 |
9.ABO血型的基因鑑定 | 最準確的一種血型鑑定方法,適用於許多用常規方法無法檢測的其他樣本。如陳舊血痕或非血液類樣本;某些特殊血型的驗證。 |
10.DNA同一認定 | 確定幾種不同來源的樣本是否為同一個人或某個人所留。 |
11.動物的親緣鑑定 | 各種哺乳動物都可進行鑑定,包括牛,狗,馬,羊等。 |
DNA鑑定的用途:
1.懷疑孩子是否親生 | 發現孩子與父(母)的血型、相貌、身材等差別大。 |
2.懷疑孩子是否被調錯 | 剛出生的嬰兒,如果標識不明顯,易於調錯。 |
3.試管嬰兒的血緣鑑定 | 鑑別經體外授精獲得的試管嬰兒有無實驗室差錯。 |
4.子女戶口登記 | 婚前所生孩子;孩子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 |
5.走失兒童的認領 | 兒童的體貌變化巨大,只能通過DNA鑑定。 |
6.尋找失散的家庭成員 | 失散多年的家庭成員相認,體貌特徵變化太多。 |
7.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用的獲得,財產或遺產繼承 | 非婚生子女有權獲得親生父(母)親的撫養費,繼承父(母)親的財產和遺產,但是需儘早通過DNA鑑定得到確認。 |
9.鑑別雙胞胎是否來自同一父親 | 有報導稱,雙胞胎也有可能不是同一個父親。 |
10.移民 | 舉家移民,孩子需要做DNA鑑定。 |
11.保險理賠 | 保險公司調查一些交通事故理賠案件時,DNA可以幫助解開疑團。 |
12.醫療糾紛 | 醫院提供的病人的病理組織蠟塊是否是病人自己的。 |
13.駕駛員認定 | 通過主副氣囊上或主遮陽板上的血跡等進行DNA認定。 |
14.骨髓移植的植入診斷 | 確定白血病人的骨髓移植是否成功。 |
可用於DNA鑑定的樣本:
常規樣本 | 1.血液,血痕 |
2.口腔擦拭細胞,毛髮 | |
孕中胎兒身份識別 | 3.胎兒羊水,流產物 |
新生兒的親子鑑定 | 4.臍帶 |
不引人懷疑的樣本 | 5.菸蒂、口香糖、牙刷 |
6.月經血,創可貼上的血 | |
7.剪下來的指甲 | |
骸骨的身份識別 | 8.骨骼、牙齒 |
未知斑跡的身份識別 | 10.精斑、混合斑 |
特殊樣本,特殊用途 | 11.病理蠟塊或切片 |
12.各種細胞系 | |
13.人體各種體液(唾液,尿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