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概況
學校是全國首批開展審計碩士(簡稱MAud)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目前在校審計碩士170人,培養規模居全國首位。
學校有厚重的專業積澱,在會計、審計領域具有傳統優勢。打造了一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校內教授與實務界專家相結合的“雙導師”隊伍。與立信會計產學研基地、浦東新區審計局、松江區審計局、滬港國際諮詢集團等聯合建立的4個研究生實踐基地為上海市級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基地,其中立信會計產學研基地進入上海市首批示範級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基地建設行列。學校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國際化,不斷拓展境外訪學交流項目,與香港、日本、英國等地高校建立了合作關係,為研究生提供境外訪學機會。
碩士畢業生以其紮實的理論基礎、豐富的實踐經歷、全面的綜合素質深受用人單位青睞,歷屆畢業研究生就業率和就業專業對口率均為100%。研究生就職主要分布於會計師事務所、國有企業、政府機關等單位的審計崗位,每年約有75%的畢業生選擇留滬就業。
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審計碩士(碩士專業學位)。
招生計畫:105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5名);最終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計畫為準。
研究方向:
(01)註冊會計師審計(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著力培養能夠勝任在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的能力,使學生具備在該行業從事審計業務的能力;
(02)金融審計:著力培養能夠勝任在金融領域(銀行、證券、基金及保險公司)從事審計工作,使學生具備在該領域開展審計業務的能力;
(03)信息系統審計:著力培養學生從事信息系統審計業務的能力,使學生具備勝任開展信息系統審計業務的能力;
(04)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著力培養學生從事企業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業務的能力,使學生具備勝任開展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業務的能力。
部門簡介
研究生處是學校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對學校的研究生教育實施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業務管理。主要工作職責包括:
一、執行國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各項重大部署和具體決定,制定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規章制度;
二、組織學校研究生教育創新與改革,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
三、組織申報新的學位點,對學位點建設進行指導、管理和質量評估;
四、遴選研究生指導教師,組織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和研究生管理隊伍建設;
五、組織研究生專業課程(案例)建設,推進研究生培養的產、學、研合作以及國際交流、聯合培養工作;
六、組織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就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研究生教育和學位授予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七、組織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黨建、日常事務管理及獎助工作,對院系的研究生工作進行指導、服務、協調、監督與考評;
八、管理有關研究生教育的各種經費、基金,參與確定學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設項目和經費預算;
九、組織留學研究生的招生、培養、學位及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十一、承擔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委託的其他工作。
崗位職責
招生就業辦公室
負責人:沈曉歡
一、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研究生招生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要求,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二、編制分學科、專業的招生計畫;
三、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制定和發布招生簡章;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諮詢和招生研究工作;
五、組織命題、考試、評卷、複試、體檢、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工作;
六、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七、組織開展研究生就業指導、就業信息管理報送、就業派遣;
八、開展畢業研究生跟蹤調查和就業工作研究;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位辦公室
負責人:禹小慧
一、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研究生學位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二、組織學位授權點的建設、申報及質量評估工作;
三、組織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培訓及管理工作;
四、組織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工作;
五、組織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及培育工作;
六、組織研究生學位申請、審核、授予及學位信息報送,開展學位授予質量評估工作;
七、負責研究生學位證書管理工作;
八、負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培養辦公室
負責人:李竝
一、制訂研究生培養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二、組織研究生培養方案、研究生個人培養計畫的制訂與審核;
三、組織研究生課程(案例)建設和教材建設;
四、組織研究生教務管理、課程管理、成績管理,對教學和考核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五、負責研究生學籍管理、電子註冊,核發出具各種成績、學習證明;
六、組織研究生師生雙選、中期考核、開題報告、專業實踐、科研創新、訪學交流等工作;
七、組織研究生專業實踐基地建設,推進研究生教育產學研合作;
八、組織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生工作辦公室
負責人:禹小慧(代管)
一、制訂研究生日常事務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二、組織研究生黨團組織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會實踐等工作;
三、負責研究生學期註冊、學籍異動、研究生證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研究生學歷證書管理,組織畢業研究生離校工作;
五、負責研究生評優評先、違紀處理、學風建設等工作;
六、負責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三助一輔”管理,協助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七、負責研究生輔導員隊伍建設;
八、指導研究生會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