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2015年1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批覆,同意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基本信息

中心背景

2015年1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批覆抄,同意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批覆中指出自,經研究,上海市政府同意由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出資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互。

具體檔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的批覆如下:

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

滬發改能源〔2014〕270號文收悉動。經研究,市政府同意由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出資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具體批覆如下:

一、交易中心為企業法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 天然氣、非常規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石油等能源品種的現貨交易,提供相關的交易服務,經營經國家有關部門或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業務。

二、 交易中心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新華社戰略合作協定建立的交易平台,其有關工作接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及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市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交易中心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石油和天然氣交易中心。

三、原則同意交易中心各發起人協商一致的股權結構。

四、請你們配合有關方面依法合規處理好交易中心與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平台的關係。

請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抓緊辦理交易中心登記註冊手續,進一步修改完善項目建設方案,儘快完成交易中心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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