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簡介
國際交流處是學校外事歸口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在校黨委、校行政領導下,國際交流處的主要任務是當好校黨委和校長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提出學校國際合作交流的規劃建議,開拓學校國際合作交流項目,制定該校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外事工作的情況,協調學校各項涉外事務,負責安排或協助安排該校的外事活動。具體職責是:
-組織和統籌安排學校的外事活動,處理國際聯絡事務;
-會同教務處及有關學院,受理、申報合作辦學項目;
-會同科技處和社科處,受理、申報國際學術會議;
-會同社科處、科技處和教務處等,審核長短期外籍專家項目,辦理有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會同人事處,提出出國團組建議,落實教師進修學習項目,落實團組出訪計畫,辦理教職工出國手續;
-會同學生處、教務處規劃與落實學生交流項目,辦理有關手續;
-審核和辦理來華留學生入學及出入境管理手續;
-會同校港澳台辦公室、統戰部,規劃和落實與港澳台事務有關的項目,辦理與港澳台事務有關的手續;
-負責學校師生其它涉外活動的審核與備案。
為進一步協調留學生工作,促進留學生教育有計畫協調發展,由校領導統一協調,會同國際交流處、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處及財務處等,成立了留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陸建非任組長,成員:叢玉豪、齊滬揚、白益民、劉民剛、李梅珍、李培華、陳偉、高峻、蔣明軍。(成員以姓氏筆劃為序)領導小組下設留學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際交流處。
為了進一步加強國際交流,切實做好公派出國學生的選拔和管理工作,學校成立了公派學生出國協調小組,由陸建非任組長,白益民任副組長,成員:王軍、叢玉豪、李梅珍、劉民剛、李光布、陳偉、陸紅玉、高峻、蔣明軍、褚貴忠、蔡珏。(成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為進一步加強與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學校對原港澳台辦公室成員進行了調整,港澳台辦公室主任陸建非,副主任夏廣興,成員:白益民、吳珍美、由楊、張欣亮。
校際交流
美國
1 戴頓大學 2003-3-26
2 西徹斯特大學 2003-3-7
3 賓州印第安那大學 2008-12-22
4 薩凡那州立大學 2001-7-15
5 紐約州立大學傑尼索分校 2001-4-27
6 康涅狄克大學 2000-12-04
7 洛克韋利學院 2000-6-26
8 蒙特克萊州立大學 2007-2-1
9 鹽湖城社區學院 1999-5-21
10 韋伯州立大學 2005-1-13
11 加州大學北嶺分校 2004-11-24
12 波爾州立大學 2009-1-6
13 拉瑪坡學院 2003-5-4
14 Campbellsville大學 2003-12-19
15 中密西根大學 2004-11-26
16 高校學生工作管理協會 2004-3-18
17 夏威夷大學2004-4-20
18 拉斯維加斯那瓦達大學 2004-4-26
19 喬治華盛頓大學 2004-4-28
20 懷俄明大學 2004-12-14
21 LINDSEY WILSON大學 2005-1-18
22 Townson大學 2005-4-22
23 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 2005-5-30
24 康奈爾大學、美中經貿促進會 2005-6-20
25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Greensboro 2006-3-10
26 懷俄明大學 2006-3
27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at Duluth 2006-6-15
28 哈佛大學Smith天體物理中心 2006-10-16
29 猶他州州政府 2006-10-20
30 Indianapolis大學 2006-10-27
31 Miami大學 2006-11-6
32 Benedictine大學 2006-12-8
33 Concordia大學,Irvine 2007-1-9
34 猶他大學 2007-5-25
35 紐約州立大學(Oswego) 2007-4-23
36 華盛本大學 2007-5-24
37 Study Abroad Foundation 2007-8-28
38 Bridgewater State College 2008-3-31
39 肯特州立大學 2008-6-9
40 College of Education of Texas Tech University 2008-7-14
41 Kendall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Ferris State University 2008-10-15
加拿大
1 道格拉斯學院 2008-6-24
2 加拿大Royal Roads大學 2004-4
3 Dawson College 2006-3-31
4 特倫特大學 2006-5-18
英國
1 蘭開夏大學 2001-11-21
2 曼徹斯特都市大學 2001-11-20
3 紐卡斯爾大學 2005-09-16
4 龍比亞大學 2006-11-21
5 Cardiff大學 2005-2
6 SALFORD大學 2005-3-7
7 伯明罕大學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2005-3-17
8 羅漢普頓大學 2006-4
9 金斯敦大學 2006-6-12
10 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 2008-3-7
11 倫敦南岸大學2008-6-10
德國
1 巴伐利亞州上法蘭肯區手工業管理局教育技術培訓中心 2002-11-2
2 普福爾茨海姆套用科學大學 2004-12-14
3 不萊梅套用科學大學 2005-6-14
4 Institute Fur Theoretische Astrophysikder Universitat 2004-10-10
5 Zentrum fur Astronomie der Universitat Heidelberg 2006-5
6 天主教對外學術交流中心亞洲部合作備忘錄 2007-7-24
7 Leuphana University of Lueneburg 2008-4-18
8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Landshut(校長Erwin Blu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Landshut(副校長Helmuth Gesch) 2008-6-3
法國
1 法國國立農業、水及林業高等學院 2002-3-25
2 巴黎瓦爾德馬恩第十二大學 2002-3-11
3 INSEEC 國際教育集團 2007-1-16
4 華特學院國際賓館管理學校 2001-3-26
5 柏萊茲·帕斯卡爾大學 2008-6-9
6 埃弗里大學 2003-4
7 埃克斯-馬賽大學 2004-5-25
8 ESIEE大學 2004-11-10
9 馬賽經濟和科技大學 2004-5-25
10 巴黎十一大 2008-6-5
11 法朗希-公岱大學 2005-10-15
12 Institute Superieur Du Commerce Paris 2006-2-7
13 馬恩河谷大學 2006-3-28
14 Observatoire Institut d’Astrophysique de Paris (IAP) 2006-5
15 巴黎高等管理學院集團 2006-10-20
西班牙
1 Balearic Islands大學 2005-11-16
波蘭
1 波蘭藝術學院 2007-10-27
2 波蘭波茲南美術學院 2008-4-16
3 The Academy of Fine Arts in Wroclaw 2008-5-23
丹麥
1 The Danish Academies 2008-4-20
2 Aarhus Business College, The Business Academy 2008-5-9
荷蘭
1 荷蘭利活頓旅館管理學院 1992-7-17
2 鹿特丹大學 2005-3-23
3 Inholland University 2006-5-18
比利時
1 達文西高等學校 2006-5-10
2 布魯塞爾大學 2007-3-22
芬蘭
1 芬蘭Larkkulla學院 2004-12-21
2 北中部科技大學 2006-8-24
3 Sydvast理工學院 2007-1-4
義大利
1 佛羅倫斯大學 2008-7-28
2 都靈理工大學 2005-9-5
匈牙利
1 李斯特音樂學院 2006-11-1
澳大利亞
1 悉尼大學 2007-11-23
2 南昆士蘭大學 2002-6-18
3 坎培拉科技學院 2003-6-6
4 坎培拉大學 2003-5-27
5 澳大利亞達爾文大學 2005-6-20
6 Griffith大學 2006-12-9
7 弗萊德大學 2007-5-12
紐西蘭
1 奧克蘭科技大學 2007-11-16
俄羅斯
1 俄羅斯國際旅遊學院 2004-5-30
2 俄羅斯喀山大學 2007-10-28
波札那
1 波札那大學 2008-6-17
以色列
1 University of Haifa 2008-4-7
2 Bar-IIan University 2008-4-9
日本
1 椙山女子學園大學 2006-6-7
2 實踐女子學園高等學校 2002-11-20
3 上海神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2004-10-16
4 櫻美林大學 2001-2-01
5 就實女子大學(岡山) 2004-10-13
6 大東文化大學 2005-5-13
7 產能大學 1994-6-01
8 日本教育技術法則化運動 1994-4-01
9 京都教育大學 1993-1-01
10 關東醫學研究所 1999-5-18
11 早稻田大學 2003-4
12 日本東京學芸大學 2008-6-19
13 明星大學 2004-5-21
14 日本語鑑定協會J.TEST中國事務局 2004-11-24
15 松山大學 2004-10-13
16 福井大學 2005-7-12
17 青山學院大學 2005-11-7
18 東大阪大學 2005-12-20
19 日本女子體育大學 2005-12-20
20 龍谷大學 2006-2-28
21 廣島大學 2006-6-5
22 橫濱市立大學 2007-3-8
23 福山大學 關於申辦福山孔子學院的合作協定 2007-4-8
24 長崎大學 2007-6-27
25 熊本大學 2008-4-3
26 亞細亞大學 2008-4-19
韓國
1 大真大學 2008-9-1
2 韓瑞大學 2001-9-25
3 培花女子大學 2007-6-12
4 淑明女子大學 2008-4-21
5 關東大學 2000-8-17
6 光州國家教育大學 2008-11-5
7 東新大學 1999-12-07
8 東國大學 1999-1-19
9 大東大學 2003-4
10 祥明大學 2003-3-28
11 金剛大學 2004-5-13
12 安山1大學 2004-7-26
13 誠信女子大學 2004-6-25
14 清州大學 2004-11-3
15 啟明大學 2005-9-21
16 漢陽大學 2005-5-20
17 昌信大學 2004-12-16
18 全南大學 2006-5-23
19 天主教大學 2005-9-23
20 天安大學校 2006-2-8
21慶熙大學 2006-11-21
22 韓國又松大學 2008-9-26
新加坡
1 FROEBEL ACADEMY 2005-2-1
2 新加坡理工學院2007-11-14
泰國
1 曼谷拉扎帕大學 2005-6-10
2 瓦拉亞大學 2007-5-14
3 Nakhon Pathom Rajabhat University 2008-8-19
4 清邁西北大學 2008-12-25
印度尼西亞
1 Maranatha Christian University 2008-1-28
2 Petra Christian University 2008-10-24
越南
1 胡志明市師範大學 2007-11-16
智利
1 太平洋大學 2004-11-20
台灣
1 高雄師範大學 2005-1-2
2 屏東教育大學 2001-3-31
香港
1 香港理工大學 2004-6-28
澳門
1 澳門中西創新學院 2004-4-27
2 澳門旅遊學院 2005-4
WTO
世界旅遊組織(WTO) 2005-3
合作辦學
一、為了規範該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加強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和該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本實施細則所針對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指由上海師範大學申請設立的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在該校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和本實施細則。
三、和該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的合作方必須是學術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得到普遍認可的外國教育機構;合作舉辦的項目須對該校的學科專業建設有促進作用,鼓勵引進優質的師資、課程計畫和教材。
四、該校可以採取與相應層次和類別的外國教育機構共同制定教育教學計畫,頒發中國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外國學歷、學位證書,在中國境外實施部分教育教學活動的方式,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五、該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必須是以學校的名義與合作方簽訂協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名稱前應當冠以該校的名稱。
協定由國際交流處和有關部門審核,由學校的法人代表校長簽字。合作協定的內容主要包括:合作雙方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與原則;合作內容與方式;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職責和議事規則;協定的期限、修改、延續、中斷、終止程式;違約責任等。
六、該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因其不具有法人資格而應當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聯合管理委員會由5人以上組成,該校組成人員不得少於1/2。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由該校一位校領導擔任。
七、該校人員以現職身份加入聯合管理委員會。
該校出任人員可由相關的校領導、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國際交流處、研究生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及相關負責人、該合作學院院長或該合作項目負責人、以及教職工代表等組成,並根據各合作項目管委會人數的多少相應確認。
八、該校加入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不另外領取津貼,其身份隨學校職務任命的變動而變動;職務變動後,是否擔任管委會成員根據新的職務進行調整。
九、聯合管理委員會應設立章程和議事規則,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1/3以上組成人員提議,可以召開聯合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 聘任、解聘院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需報學校審批及上級機關備案);
(二) 修改章程;
(三) 制定發展規劃;
(四) 決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分立、合併、終止;
(五) 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經評估,確係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的,該校可以與其他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簽訂協定,引入辦學資金,但不作為合作協定的第三方。該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作為我方的代表,參加擬設立的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聯合管理委員會,但不得參與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教育教學活動。
十一、中介方可以作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顧問,但不參加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聯合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介方對項目的貢獻,可以支付其一定的勞務費或服務費,費用可一次性結清或根據其提供的服務每年支付(最長不超過4年),但不能按學費比例提成;其費用多少及支付方式由該項目的聯合管理委員會商議決定。
十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該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組成部分,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要在教學、經濟、人事等各方面接受學校的全面監督、指導和管理。
十三、該校所有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都要認真參加上海市教委組織的年審。學校應當對外國教育機構提供的課程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教材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合法渠道引進。
十四、該校依法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財務進行管理,納入學校的大財務,即在學校財務賬戶內設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項,統一辦理收支業務。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辦學結餘,應當繼續用於項目的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十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於每年4月1日前公布經社會審計機構對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結果。
十六、該校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合作方作為辦學投入的智慧財產權,其作價由雙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雙方同意的社會中介組織依法進行評估,並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十七、申請步驟
學校鼓勵學院與學術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得到普遍認可的外國教育機構合作辦學。有關學院應做好申報所需要的各種檔案,向國際交流處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然後報教務處會簽,並由國際交流處會同有關學院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報審批單位批准。
十八、學校管理成本結算方法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全成本核算,除向學校繳納資源使用費(包括人員經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和公用分攤成本)外,各中外合作項目聯合管理委員會應於每年10月份向學校財務處遞交經校主管領導審核的下一自然年度的財務預算,並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預算項目可包括:中介服務費、外籍教師費、外聘教師課時費、教學勞務費、學生各類經費、教學投資費、發展開拓費、福利費和機動費等。
資源使用費中的人員經費由校人事處核定,包括工資、四金、校聘津貼以及校統一發放的各類款項等。
固定資產使用費和公用分攤成本由校資產管理辦公室和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共同核定,固定資產使用費包括辦公用房、教室、實驗室等場所的租金,水電費用,學校投入的教學設備折舊費等。公用分攤成本包括圖書館、體育設施、校園環境等的分攤。
辦學結餘原則上用於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