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指揮處:負責組織實施全局的公安業務工作,指揮調度全區“110”接處警,受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
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全局的宣傳文化、幹部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民警招收錄用工作。
後勤保障處:負責組織實施公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紀委: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監察室依法實施對人民警察執紀執法情況的檢查監督,對違反法紀的情況進行查處;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審計室依法審計公安機關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警務督察支隊負責實施對人民警察履行職責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察。
經偵支隊:主要擔負全區金融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證券、假幣、洗錢犯罪、公司法犯罪、市場秩序和智慧財產權犯罪、出口退稅和偷逃抗稅犯罪等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職能。同時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派出所開展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治安支隊:依法管理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部分行業、場所;指導、參與重大節慶和大型民眾性文體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參與處置和制止各類緊急治安事件、事故;受理和查處各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治安案件以及由治安部門管轄的有關刑事案件;指導、檢查本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金融機構內部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對本區技術防範工程、產品的質量監管以及從業單位的資質審驗工作;指導基層派出所開展群防群治工作,指導社區開展創建“安全小區”活動。
刑偵支隊:主要擔負屬於分局管轄的暴力犯罪、有組織犯罪、涉及外國人的犯罪、侵財犯罪、流竄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偵查職能;同時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基層派出所開展刑事偵查工作。
消防支隊:負責本區防火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範圍的消防監督檢查,對建築工程進行消防審核、驗收,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含民用爆炸物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重特大火災的原因調查、責任認定和處理,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工作。
出入境管理辦公室:負責受理、審批本區居民因私出國出境的申請,簽發因私普通護照和通行證;負責受理、審批華僑來滬定居申請,受理加入、退出和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負責受理、審批在本區外國人各類簽證和居留證的申請;負責辦理申請從上海口岸入境的外國人的口岸簽證;負責對在滬三資企業、外國在滬機構中的外國人、在滬外國留學生、外國專家和臨時來滬的外國人進行管理;負責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件,查處、打擊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
交警支隊:負責維護本區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對道路交通秩序實施監控、指揮以及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負責區內道路、廣場的街面治安秩序、市容衛生、市政公用設施環境的巡察管理,組織開展治安、市容、交通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機動車、非機動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以及交通法規、交通安全和巡警巡察條例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區道路交通事故的防範工作;負責全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規劃制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的規劃、設計和組織實施;負責道路交通管理科學研究和道路交通管理先進技術的研究及套用工作。
法制辦公室:負責規劃、指導全局的公安法制工作,實施內部執法監督,審核涉法規範性檔案,編制地方公安立法計畫。承辦由分局承擔的和區政府委託的行政複議、申訴、應訴、理賠和聽證工作。
網路安全保衛支隊:主要承擔打擊非法侵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犯罪活動,防範和查處其他危害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區看守所: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監所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劃和落實本區監所管理工作。
水上治安派出所:負責實施打擊本區水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水上突發事件,管理水上船民戶口,對各類船隻實施治安管理。
上海國際賽車場治安派出所:負責實施打擊上海國際賽車場區域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做好比賽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對相關人員進行治安管理。
人口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人口綜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推進和日常管理;負責本市常住人口的戶籍行政管理;查處違反戶口、身份證、居住證管理及房屋租賃治安管理的行為;指導、落實公安派出所人口基礎工作;製作、管理與人口身份相關的證件(包括來滬人員居住證件);負責全區戶政管理、門、弄牌管理和身份證製作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塔城東路4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