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廣電局

主要職責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國家廣電總局有關行業管理政策、行業法規及《福建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政策、法律,監督檢查管理廣播電視行業,保證廣播電視事業的健康發展。
2、認真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內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研究制定各時期各階段全縣廣播電視宣傳規劃和方案,負責重大宣傳報導的組織、協調、檢查和督促工作,為社會的全面進步,發揮好宣傳的主功能作用。
3、主管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管理,組織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付諸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各鄉(鎮)廣播電視事業建設。
4、負責引進、吸收廣播電視新技術、管理新經驗、培訓廣播電視專業人員解決事業發展的技術難題,並做好面向社會的服務工作。做好所屬部門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黨政工團工作。
5、負責做好廣播電視台自辦和轉播節目的製作和播放工作;承擔對全縣通訊員、基層記者的管理和培訓工作。
6、負責統一管理22個鄉、鎮廣播電視站。加強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對申請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審核、報批,對未經批准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檢查和處理;對申請開辦有線電視站的單位的資質條件逐級上報審核、批准籌建。 對申請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單位進行審查、上報批准。
7、維護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確保廣播電視信號順利優質地播放和接收,對違反條例規定,破壞和損壞廣播電視設施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調查和處罰。
8、負責本縣各台(站)的技術維護管理工作,根據上級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崗位職責、制度和管理辦法以及技術標準等制定本地的具體管理辦法,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9、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組織實施,並制訂村村通工程中長期規劃,逐步建立村村通長效運行機制,確保村村通工程的長期通。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廣播電視事業局內設11個職能部室(縣廣播電視台事業編制人員由縣廣播電視事業局統一安排使用)。
(一)辦公室
1、負責局台的文秘工作。
2、負責局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
3、負責各類檔案的立卷、歸檔、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
4、負責做好統計工作及其信息的報送。
5、做好來賓和民眾來訪的接待工作。
6、做好局台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並督促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7、負責車輛管理、環境衛生、綠化等機關後勤工作及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到工作。
(二)總編室
1、定期制訂廣播電視台的宣傳計畫、節目播出方案,組織編前會,協調有關部(室)抓好宣傳計畫的實施。
2、認真做好本台的節目創優工作和記者、編輯、播音主持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及職稱的申報、評聘等工作。
3、負責本台自辦節目編排、審核及編播工作,並保證安全播出。
4、負責對新聞部、專題部、文藝部製作的節目進行評審的各項準備工作,為兌現工資提供依據。
5、負責本台播出節目的統計登記及收視情況調查工作,為節目調整提供依據。
6、負責本台播出節目的文字材料及有價值的圖像資料的保存管理工作。
7、負責現場直播、實況錄像等工作的組織。
8、組織做好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參評、評選工作。
(三)新聞部
1、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縣工作大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喉舌”作用。
2、 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新聞的採訪、編輯、播音、製作工作。
3、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新聞等節目、欄目的對外宣傳工作。
4、 負責來稿登記、稿費發放、對外協調聯繫等通聯工作。
5、 嚴格遵守宣傳紀律和新聞職業道德,準時參與各類採訪活動。
6、加強業務學習,定期開展新聞評比活動,樹立“精品意識、質量意識、服務意識”,組織開展節目創優活動,努力使節目“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
7、積極開展廣播電視通聯工作,發展和培養通訊員隊伍。
8、做好上級台記者來杭的接待、聯繫工作。
(四)專題部
1、把握輿論導向,樹立精品意識,大膽探索,敢於實踐、引入新機制,新理念、製作出民眾喜聞樂見的專題節目。
2、負責完成各類電視專欄節目的專題片製作,制訂本部門工作計畫和重大宣傳報導計畫,並付諸實施。
3、負責本台製作專題節目的上送省、市電視台播出工作。
4、組織做好本台精品專題節目參加省、市各級的參評工作。
5、負責做好全縣重大事件、重大活動的專題片製作。
(五)文藝部
1、負責廣播電台文藝節目的編輯工作。
2、負責文藝專題節目的采編和主持工作。
3、做好全縣有關宣傳活動內容音頻的錄音。
4、做好通訊員來稿的登記、稿費發放及通訊員的溝通聯繫工作。
5、做好本部播出節目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六)廣告部
1、認真執行《廣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做好電視廣告的策劃、行銷和製作。
2、做好公益廣告的發布和製作。
3、負責對有償廣播電視廣告行銷和點歌業務的管理。
4、開展廣播電視廣告策劃服務。
5、做好所有廣告節目內容的審查、申報和檔案保管工作。
(七)事業部
1、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建設工程,指導縣廣播電視台、廣播電視發射台技術設備的添置、安排、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2、負責聯繫各鄉鎮廣電站,指導各鄉鎮站的事業建設規劃和技術設備添置、安裝、運行維護和管理,做好廣播電視頻道規劃和頻率管理工作。
3、經常了解和監測廣播電視信號情況,協助各台、站在技術維護方面的情況和問題,確保各台站做好安全優質播出。
4、負責全縣有線電視、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管理,負責辦理頻道審批、有關證件的年檢換證工作。
5、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破壞廣播電視設施行為,非法銷售、安裝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稽查執法工作。
(八)技術部
1、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法律法規以及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
2、指導全縣有線廣播、無線廣播、電視轉播(差轉)、衛星地面接收,微波通信、有線電視、數位電視、數字通信等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制定和審核廣播電視工作的建設方案和重大技術措施。
4、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技術的推廣、套用、革新、開發工作。負責單位內幹部職工的技術培訓,配合事業部對鄉鎮廣電站進行技術指導。
5、按照年度計畫,根據規定程式負責局內廣播電視播出、傳輸、傳送系統設備和器材的購置工作。
6、負責局內除製作系統外的各類機器設備的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努力提高設備等級,確保廣播電視播出、傳輸、發射系統設備正常運行。
7、協助廣播電視網路公司做好全縣有線電視安裝、維護工作、網路的擴容、改造,保證網路的安全優質播出。
8、協助做好廣播電台、有線電視機房的設備改造。
(九)播出部
1、監聽、監視播出節目的內容、質量。
2、做好播出前的審片工作,確保全全、正點播出自辦節目。
3、負責對突發事件、重點故障的請示報告和應急處理。
4、負責對工作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做好機房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十)財務部
1、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事,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全局的財務工作。
2、做好各項事業的成本分析和投資效益分析,及時提供各項財務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3、按時按質上報各類財務報表,配合上級部門的各類財稅檢查。
4、對改進財務工作提出意見,做好倉庫管理、固定資產管理。
(十一)“村村通”辦公室
1、做好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調查研究、規劃設計。
2、做好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組織施工、工程驗收。
3、負責制定廣播電視“村村通”的長效運行機制,確保長期通、優質通。
4、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各類設備的日常維護。
5、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運行維護費的收繳。
6、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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