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1967年,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J.P.Guilford)在對創造力進行詳盡的因素分析基礎上,提出了“智力三維結構”模型。吉爾福特的理論是一種比較新的理論,是對智力結構認識的一個深入,它推動著人們去對智力結構進行新的探索。
吉爾福特認為,人類智力應由三個維度的多種因素組成:第一維是指智力的內容,包括圖形、符號、語義和行為等四種;第二維是指智力的操作,包括認知、記憶、發散思維、聚合思維和評價等五種;第三維是指智力的產物,包括單元、類別、關係、系統、轉化和蘊涵等六種。這樣,由四種內容、五種操作和六種產物共可組合出4x5x6=120種獨立的智力因素(後來在1971年和1988年吉爾福特又對該模型作了兩次修改、補充,最後成為具有180個因素的三維結構)。
操作有5種,產物有6種,內容有4種,總計120種智力。
智力不同,首先表現在智力操作上。
智力操作有:①評價(即能不能評價事物);②集中思維(強調抽象概括,形成概念);③分散思維(過去強調集中思維,當前還必須重視創造思維的培養,而創造思維要求分散思維和集中思維相結合);④記憶;⑤認知。智力活動的產物就是智力操作的結果。
智力活動的產物有:①單元(如一個詞,一句話);②類別(比單元範圍要寬一點);③認識一個關係;④認識一個系統的關係;⑤轉換(即從一個事物的認識轉換到另一事物上去);⑥蘊含(如能了解隱喻);從單元到蘊含是從最簡單的結果到最複雜的結果。
智力活動的內容方面有:①圖形的(形象的東西);②符號的(比較抽象的東西);③語義的(語言意義的東西);④行為的(就是動作的)。
與二因素論的區別
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C. E. Spearman)1904 年提出智力二因素論,認為心智活動包括普通與特殊兩種因素;普通因素稱為 G 因素(General Factor),特殊因素稱為 S 因素(Specific Factor)。G 因素代表一般能力,是一切心智活動的主體;S 因素代表個人的特別能力,只與少數活動有關。一般智力測驗所測量者,即為 G 因素,故而一般稱智力為普通能力。
吉爾福特
J.P.Guilford:吉爾福特(1897-1987),美國心理學家,主要從事心理測量方法、人格和智力等方面的研究。他因套用心理測量方法和因素分析法進行人格特質的研究,特別是對智力的分類而馳名世界。1950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4年當選為國家科學院院士,1964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