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差役]

釋義一:宋 代官制 釋義二:明清時代州縣吏役的總稱 釋義三:工人輪流上早、中、夜班

釋義一

宋 代官制,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為三班,後亦以東西供奉,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職為三班。 宋 曾鞏 《再議經費札子》:“國初承舊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為三班,六都知行首領之,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別立行首領之; 端拱 以後,分東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職,皆領於三班,三班之稱亦不改。” 宋 崔公度 《金華神記》卷二:“ 汴 人有 吳生 者,世為富人,而生以娶宗女,得官於三班。”《宋史·李允正傳》:“雍熙中,與張平同掌三班,俄為閣門祗侯。”

釋義二

三班六房是明清時代州縣吏役的總稱。三班指皂、壯、快三班。皂班主管內勤,壯班和快班共同負責緝捕和警衛。六房指吏、戶、禮、兵、刑、工書吏房。吏房掌官吏的任免、考績、升降等;戶房掌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房掌典禮、科舉、學校等;兵房掌軍政;刑房掌刑法、獄訟等;工房掌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縣衙六房與中央六部相對應,其首領由縣令指派小官吏擔任,稱書吏或承發吏,直接對縣令負責。六房又依縱橫分為左右列和前後行。縱排是左列吏、戶、禮三房,右列兵、刑、工三房;橫排是吏、兵二房為前行,戶、刑二房為中行,禮、工二房為後行。這裡也昭示了封建社會無處不在的森嚴等級。它即是政治的體現,也是思想文化的潮流。

釋義三

晝夜不間斷生產的工廠,工人輪流上早、中、夜班,統稱三班,與“常日班”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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