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當婚配。
宋·陸佃《埤雅》一三:“始於季秋,終於仲春者,婚姻之時也。三十而娶,二十而嫁,男女之時也。”
清·李漁《風箏誤》一四:“古人三十而娶,不是故意要遲,想來也是不肯草草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