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暫住證辦理指南

三亞《暫住證》是由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事項名稱

《暫住證》辦理

辦理機構

暫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當場辦理

申辦條件

1、擬在暫住地居住滿一個月以上;

2、年滿十六周歲。

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等人員不申領暫住證。

申辦材料

2、《居民身份證》;

3、容留暫住人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合法資格證件。

暫住人屬育齡婦女的,還應當提交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查驗證明書。

辦理程式

向派出所戶籍視窗提交相關材料→內勤民警審核相關材料→內勤民警作出辦理決定→發放《暫住證》

收費標準

不收取費用

辦理依據

2、《海南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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