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丁偉民 ,男,漢族,1956年10月生,濰坊市人。1985年2月入黨,1975年11月參加工作。山東省委黨校業餘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省委黨校大學學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檢察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工作簡歷:
1975.11—1978.12,濰坊市第一中學教師;1978.12—1981.04,濟南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習;
1981.04—1986.10,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幹部;
1986.10—1991.04,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副科級秘書;
1991.04—1993.09,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正科級秘書;
1993.09—1996.09,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
1996.09—1998.09,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副處長;
1998.09—2000.12,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副處長、調研員(1996.09—1998.12在山東省委黨校業餘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0.12—2002.12,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2002.12—2003.01,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3.01—2003.02,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3.02任,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0年12月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檢察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
菏澤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於2010年12月31日決定: 接受丁偉民辭去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菏澤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並報經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2011年1月14日上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濟南閉會。會議批准丁偉民辭去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的提請,於2011年2月10日決定任命:丁偉民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省九次黨代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