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貪腐窩案

一汽貪腐窩案

一汽貪腐窩案,2011年11月底,因不斷曝出權力尋租弊案的一汽集團,被國家審計署審計。2012年6月1日,國家審計署披露一汽集團數年財務收支發現的問題,並把材料轉至中紀委吉林辦事處,同時國家審計署、中紀委四局、中紀委吉林辦事處、吉林省公安系統組成的新聯合調查組,開始對一汽集團貪腐窩案進行封閉調查取證,除了正式拘捕靜國松等人外,對一汽集團及其旗下子公司30-40餘名高管層進行不點名人身自由限制,嚴禁未經特偵組批准的個人或商務出國行為。

案件起因

2011年11月底,最早由地產輔業和4S渠道拓展而不斷曝出權力尋租弊案的一汽集團,開始置身於國家審計署的審計暴風眼。

案件發展

2012年6月1日,國家審計署向外界詳細披露了一汽集團數年財務收支審計所發現的具體問題,具體說來即是:

1、2007年-2010年,所屬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用於性能試驗等用途的176輛非商品車信息未及時入賬,造成非商品車輛賬實不符。

2、2008年-2010年,一汽解放銷售公司等3家企業有不規範發票3227.92萬元,其中2010年列支1484.55萬元。

3、2010年一汽馬自達銷售公司少計繳增值稅1096.08萬元。

4、2008年-2010年,一汽集團自主產品研發投入比例偏低,自主品牌汽車盈利能力不強,整車業務利潤主要來自於合資公司。

5、2008年-2011年6月,所屬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在27個工程項目建設(契約總金額20.37億元)中,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各項目均存在承建單位自行調換約定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現象。

6、2009年-2011年,一汽集團行銷管理部及所屬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未嚴格審核廣告費和部分工程結算資料,多支付廣告費、代理費及工程款2149.01萬元。

7、2010年,所屬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的兩個投資項目在尚未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違規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23.03億元。

8、自2010年12月以來,一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通過外掛程式程式,阻斷整車銷售系統和財務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使財務系統數據與整車銷售系統無法保持同步,影響該合資公司年底財務數據的準確性。

由於審計中發現一汽-大眾合資公司經濟問題最為突出,因此在審計部門把材料轉至中紀委吉林辦事處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案件調查的深入,被揭開的案中案,越滾越大。

首先是原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涉嫌權力灰色尋租,涉案金額最少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而被吉林省紀檢部門帶走調查;而幾乎與此同時,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大客戶部負責大宗採購的負責人這跳樓自殺;此後,一汽-大眾高管層通過渠道(4S店)洗錢等媒體先後曝光;至2012年秋天,一汽大眾前任高管層幾乎被"集體過堂"。

進入2012年6月份以後,由於案中有案,涉案金額越來越大,涉案人員級別越來越高,由國家審計署、中紀委四局、中紀委吉林辦事處、吉林省公安系統組成的新聯合調查組,開始對一汽集團貪腐窩案進行封閉調查取證,除了正式拘捕靜國松等人外,並從2012年秋天開始,對一汽集團及其旗下子公司30-40餘名高管層進行不點名人身自由限制,嚴禁未經特偵組批准的個人或商務出國行為。

鎖定方向

2013年4月特偵組的主要調查方向,鎖定在一汽大眾的違規問題,以及一汽集團房地產資金的去向上。

2012年年中,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因為經濟問題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靜國松涉案金額數千萬元人民幣。此外,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大客戶部某負責人於同期跳樓自殺。

“靜國松接受調查,很可能與一汽大眾內部處理買斷車資源有關。”從2007年至2010年,一汽大眾有170多輛非商品車信息未及時入賬,靜國松接受調查與其中一批車密切有關。

房地產牽出案中案

一汽百億去向不明的資金,主要集中在一汽集團旗下的房地產項目中。一汽由房地產違規操作引發的案件有十幾個,很多案子屬於案中案,牽扯利益廣泛。

一汽股份除了控股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外,旗下資產還包括一汽解放、一汽大眾、一汽吉林汽車有限公司、一汽客車有限公司、一汽鑄造、一汽模具製造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一汽財務等13家企業,幾乎每家企業旗下都有自己的土地資源。而一汽集團的房地產項目在長春當地亦占有相當的優勢。長春幾乎一半以上房地產項目都有一汽的影子,或參股,或直接開發。但一汽的房地產項目資金經常在最後不知所蹤。

案件處理

2014年10月30日中央巡視組前後長達兩個月的審查,不僅助推了前一汽-大眾靜國松貪污腐敗關聯案件的審查進度,更通過詳細、全面的審查,把隱藏在一汽集團更深層的貪腐問題挖掘出來,從2014年10月到2015年3、4月份,陸續會有大批高級經理級及以上高管受到部門的懲處。

2014年11月4日,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內部下發檔案,即日起取消北京海辰恆業傳媒廣告公司等19家廣告、公關類公司的一汽-大眾供應商資格,停止一切尚未啟動的業務。根據中央第十三巡視組組長朱保成給一汽集團的審查意見反饋和建議,一汽集團在加大內部人員處理的同時,還會加大對行賄的供應商、經銷商、廣告商等單位的懲處力度。首批一汽-大眾19家供應商被停業務,只是一汽窩案集中處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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