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案匯總
截至2006年底,我國制定各級各類應急預案130餘萬件,其中包括《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2007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截至日前,我國已制定涉及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35件、行政法規37件、部門規章55件,有關檔案111件。全國應急預案體系也初步形成: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包括《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在內的25件專項預案、80件部門預案,31個省份制定了本地區的總體預案。
發展歷程
中國政府應急管理髮展歷程:
第一階段:2004----預案建設
第二階段:2005----體制建設
第三階段:2006----機制建設
第四階段:2007----法制建設
應急預案:是應急管理的重要基礎,是中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首要任務。
應急管理體制: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應急管理機制:是指突發事件全過程中各種制度化、程式化的應急管理方法與措施。
應急管理法制:在深入總結民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形成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並且最終上升為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使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基本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