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一九五六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
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55-11-10
法規內容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為加速國家經濟建設,逐步提高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促進人民節約儲蓄,特發行一九五六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第二條 本公債的募集和還本付息,一律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本公債發行總額定為人民幣六億元,於一九五六年一月開始發行,一九五六年十月一日起計息。提前交款的,按照規定利率貼息。
第四條 本公債債券面額分為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六種。
第五條 本公債利率定為年息四厘,自一九五七年起,每年九月三十日付息一次。
第六條 本公債本金分十年作十次償還,自一九五七年起,每年九月三十日抽籤還本一次,第一、二、三、四次各抽還總額的百分之五,第五、六、七次各抽還總額的百分之十,第八、九次各抽還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其餘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於第十次還清。
第七條 本公債的發行和還本付息事宜,指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所屬機構辦理。
第八條 本公債債券不得當作貨幣流通,不得向國家銀行和公私合營銀行抵押。
第九條 偽造本公債債券或破壞本公債的信用者,依法懲處。
第十條 本條例自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一九五六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還本付息表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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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現 負 數│次 數│還 本 數│付 息 數│本息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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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600000000│ 1 │30000000│24000000│5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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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570000000│ 2 │30000000│22800000│52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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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540000000│ 3 │30000000│21600000│5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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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510000000│ 4 │30000000│20400000│5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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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480000000│ 5 │60000000│19200000│79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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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420000000│ 6 │60000000│16800000│7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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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360000000│ 7 │60000000│14400000│7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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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300000000│ 8 │90000000│12000000│1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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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210000000│ 9 │90000000│ 8400000│9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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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20000000│10│120000000│ 4800000│12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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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 │600000000│164400000│76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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