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簡介
主要內容為:徵收不管解運,解運不管徵收,使收、解分離,總收以後按原有各項名目分別留存、解運,稱一串鈴。山東曹縣自萬曆四年(1676年)實行一條鞭法後,因里甲又生流弊,改用每年僉派兩甲(一正一副)應役的辦法,亦稱一串鈴。
首創
曹縣的一串鈴法
按,曹縣為一串鈴法為首創 。事見曹縣知縣孟習孔所作的《曹縣為汰戸則、均丁徭、清詭寄、平差役,以便窮民事》。
此事《曹縣誌》有“丙午,知縣孟習孔涖任,復為汰則圴丁,清理賦役,名一串鈴。申明王公平賦初意,而參酌以時弊,為十二欵。”記載,可證。
一串鈴法是明中葉政府為整頓代役歲費收解手續在北方推行的賦稅改革措施。與一條鞭法同時施行。穆宗隆慶初年,北直隸、山東等地在實行一條鞭法後,還改進收解辦法。主要內容: 征解分離,徵收不管解運,解遠不管徵收。總收以後按原有各名目分別留存、解運,稱一串鈴。山東曹縣自萬曆四年 (公元1576年) 實行一條鞭法後,因里甲又生流弊,改用每年僉派兩甲 (一正一副)應役的辦法,亦稱一串鈴。
主要內容為:徵收不管解運,解運不管徵收,使收、解分離,總收以後按原有各項名目分別留存、解運,稱一串鈴。山東曹縣自萬曆四年(1676年)實行一條鞭法後,因里甲又生流弊,改用每年僉派兩甲(一正一副)應役的辦法,亦稱一串鈴。
曹縣的一串鈴法
按,曹縣為一串鈴法為首創 。事見曹縣知縣孟習孔所作的《曹縣為汰戸則、均丁徭、清詭寄、平差役,以便窮民事》。
此事《曹縣誌》有“丙午,知縣孟習孔涖任,復為汰則圴丁,清理賦役,名一串鈴。申明王公平賦初意,而參酌以時弊,為十二欵。”記載,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