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製品管理條例釋義 內容簡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來,對於規範音像出版、複製活動以及音像製品經營活動,繁榮音像事業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隨著改革的深化、開放的擴大以及音像出版事業的不斷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音像管理面臨一新情況、新問題,原條例的一些規定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2001年12月25日,朱�F基總理簽署了第341號國務院令,公布了新修訂的《音像製品管理條例》,並確定從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修訂,對加強對音像行業的管理,發展和繁榮音像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文化生活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新條例共七章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