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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賃業務作為連線金融業資本、商業資本和產業資本的紐帶,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必將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和資本市場的大發展而壯大。目錄
第一章金融租賃業務總論本章導言
第一節金融租賃業務的產生與演進
一、租賃發展的四個階段
二、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
第二節金融租賃的性質、特徵與功能
一、金融租賃的性質
二、金融租賃的基本特徵
三、金融租賃的功能
第三節金融租賃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與義務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供貨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節現代金融租賃的創新
一、項目租賃
二、制度租賃
三、風險租賃
四、租賃資產證券化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二章金融租賃業務產品
本章導言
第一節直接租賃、轉租賃與回租租賃
一、直接租賃
二、轉租賃
三、回租租賃
第二節單一投資者租賃與槓桿租賃
一、單一投資者租賃和槓桿租賃的概念
二、槓桿租賃涉及的當事人
三、槓桿租賃的交易程式
四、槓桿租賃對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的影響
五、槓桿租賃的功能特點
六、槓桿租賃的適用領域
第三節國內租賃和國際租賃
一、國內租賃與國際租賃的分類
二、國際租賃的主要形式
三、國際租賃的產生與發展
四、我國出口租賃的國別選擇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三章金融租賃程式與租金
本章導言
第一節金融租賃的基本業務程式
一、租賃準備階段
二、租賃實施階段
三、租賃履約及期滿後設備處理階段
第二節租金構成和計算方法
一、租金的構成要素
二、租金的計算方法
三、租金計算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第三節租金的支付
一、承租人絕對支付租金義務的理念及其在租金支付中的約定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
三、跨國租賃中租金支付的一些特殊性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四章金融租賃資金籌措與管理
本章導言
第一節金融租賃資金來源
一、融資在金融租賃業務中的作用
二、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
三、多元化的融資方式
第二節金融租賃資金籌措原則
一、組織資金的範圍必須符合有關金融政策法規的要求
二、長、中、短期資金相結合
三、以優惠條件籌集資金
第三節金融租賃資金的管理
一、資金安全投放
二、租賃項目管理
三、保證租金及時收回
四、付款守信用
五、資金的合理配置
六、資金營運的動態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五章金融租賃契約
本章導言
第一節金融租賃契約概述
一、金融租賃契約的概念和法律特徵
二、金融租賃契約的分類
第二節金融租賃契約的簽訂和履行
一、金融租賃契約的簽訂
二、金融租賃契約的履行
第三節金融租賃契約的變更、解除與糾紛處理
一、金融租賃契約的變更
二、金融租賃契約的解除
三、金融租賃契約糾紛處理
第四節金融租賃契約的寫作
一、金融租賃契約文本的主要內容
二、金融租賃契約起草中的注意事項
三、金融租賃契約的表達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六章金融租賃的會計與稅收
本章導言
第一節金融租賃會計概述
第二節承租方的會計處理
第三節出租方的會計處理
第四節金融租賃的稅收管理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七章金融租賃的風險管理
本章導言
第一節 風險與風險管理
第二節金融租賃的風險
第三節金融租賃的風險管理
第四節金融租賃保險
本章小結
本章案例
參考文獻
第八章國際金融租賃業務
本章導言
第一節國際金融租賃的總體發展概況
第二節美國的金融租賃業
第三節日本的金融租賃業
第四節韓國的金融租賃業
前言
當今的中國銀行業,涌動著業務創新的激情,譜寫著科學發展的詩篇。據媒體報導,2008年7月17日,中國建設銀行正式推出了一項新業務:私人銀行業務,旨在為金融資產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高淨值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業務。在此之前,已經有工行、中行、招行、交行、東亞、中信、滙豐、渣打等多家銀行啟動了私人銀行業務。這只是萬花叢中一點紅,更耀眼的業務創新已悄然展開。在北京奧運會期間,中國銀行根據北京奧組委提出的要求,並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推出了“奧運臨時賬戶”業務,以滿足境外機構在我國各奧運賽區開立賬戶及其結算等需求;工行與寶鋼集團簽署《金融合作及投資銀行服務協定》,雙方將在兼併收購、資產證券化等領域進行合作。圍繞客戶需求變化的銀行金融產品創新將高潮迭起。例如,針對利率調整的不確定性增加,將加快創新利率衍生金融業務,幫助投資者有效管理短期利率風險;同時針對人民幣加速升值,將向出口型企業開發更具針對性的外幣保值和現金管理業務;在股票市場和資源品價格節節攀升時,推出更多與股票、股指、黃金、石油等掛鈎的理財產品,以提高客戶理財收益率;根據公司客戶的不同特徵,在供應鏈融資、貿易融資、中小企業融資、票據貼現、按揭貸款等業務領域都將繼續推陳出新,注重市場區隔的同時加強金融服務品牌塑造。
精彩書摘
第一章金融租賃業務總論第一節金融租賃業務的產生與演進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一種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也是一種重要的信用形式。
“租賃”一詞中,“租”是指將物件借給他人而獲取報酬,“賃”是指借用他人的物件而付出費用。因此,租賃是指由對象所有人(出租人)按照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將對象出租給使用者,使用者按期向對象所有者交納一定的費用(租金)。作為一種信用形式,租賃具有信用的基本特徵——價值的單方面轉移,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對象的所有者以收取報酬為條件,讓渡使用價值;而承租人則在不擁有對象所有權的情況下,通過支付費用在一定時期內獲得對象的使用權。
一、租賃發展的四個階段
租賃活動,源遠流長。體現了社會生產力不斷發展和信用方式不斷演變的過程。經歷了古代租賃、傳統租賃、近代租賃和現代租賃四個階段。
(一)古代租賃
公元前2000年前後,古巴比倫地區幼發拉底河下游流域曾有租賃產生。租賃作為一種商業信用活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400年的緋尼基人,當時一些擁有船隻但對做生意不感興趣或缺乏做生意技能的人,將其擁有的船隻租給那些對做生意有經驗或感興趣的商人,從而使船隻擁有人和商人同時實現了最大的效用,獲得了最大利益。公元前6世紀,在美索不達米亞盆地,古巴比倫王國用向開荒者租賃土地的政策鼓勵人們開荒。中國在奴隸社會後期,產生了以土地和房屋為對象的租賃活動。封建社會中的地主與佃農之間的租賃關係是,佃農向地主租種土地並交納地租。這些實物形式的租賃,大多數是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下,為解決生產周期不一致的困難而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