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同王顯父趙子野何莊叟泛湖趙紫芝繼至分》

《秋日同王顯父趙子野何莊叟泛湖趙紫芝繼至分》是宋代詩人趙汝鐩所作詩詞之一。

作者信息

趙汝鐩(1172—1246)一作趙汝燧,字明翁,號野谷,袁州宜春(今屬江西)人。宋太宗八世孫。寧宗嘉泰二年(1202)進士。曾任鎮江(今屬江蘇)稅務官,官至刑部郎中,監鎮江府確貨務,臨安通判,諸軍審計司軍器監主簿。理宗紹定二年(1229)知郴州,四年,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明萬曆《郴州志》卷二),改轉運使。移廣南東路轉運使。後以刑部郎中召,淳祐五年(1245)出知溫州(明弘治《溫州府志》卷八)。六年卒,年七十五。有詩集《野谷詩稿》6卷,存詩281首。事見《後村先生太全集》卷一五二《刑部趙郎中墓志銘》。

詩詞正文

雨余湖更爽,載酒共清游。
天淨倒涵水,峰高爭獻秋。
風煙入吟筆,簫鼓自鄰舟。
堤上詩人過,相邀便肯留。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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