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論辯與邏輯》
本書從大量古今中外的演講、論辯資料中,精選出一些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實例,結合普通邏輯學的基本理論知識,通俗、生動地闡明演講、論辯、交談等口語形式與邏輯思維的聯繫和關係,揭示精彩演講和論辯的邏輯力量,指出在演講、論辯和談話中所應避免的邏輯錯誤。
基本信息
- 名稱:《演講、論辯與邏輯》
- 作者:譚大容 著
- 類別:圖書 > 勵志與成功 > 演講與口才
- 價格:28.00
- 語種:中文
- ISBN:9787301120934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227頁
- 開本:16開
- 出版時間:2007年5月1日
- 裝幀:平裝
編輯推薦
基礎學科包括數學、邏輯學、天文學和天體物理學、地理科學和空間科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4)邏輯是一門獨立的學問,大家都要學一點。——政治家毛澤東邏輯對生活、認識和哲學都是必不可少的。——邏輯學家金岳霖要把我們的思想正確地表達出來,第一件事情是要講邏輯。——語言學家呂叔湘朱德熙一個人的思維假使沒有邏輯性就容易產生混亂。……假如沒有邏輯發展的完整性和首尾一貫性就構不成體系。即使有個體系,也是一個壞的體系。——文化學家王元化邏輯思維與人類為伴,滲透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無處不在,無時不在。——《邏輯時空》叢書主編劉培育《邏輯時空》叢書的主要內容是探索和闡釋人們社會生活各個領域裡的邏輯問題。具體寫法是:針對社會生活某個特定領域裡的思維實際,突出該領域裡最常見的邏輯問題,結合具體的典型的案例進行闡釋,介紹相關的邏輯知識。本書重在對演講、論辯、交談等口語活動從理論性和實用性兩方面進行邏輯指導,同時也是一本學習普通邏輯學的通俗易讀的參考書。本書適合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多層次讀者閱讀。
內容簡介
誰都希望自己的演講、論辯、談話具有充分的邏輯力量,從而令人心悅誠服。
作者簡介
譚大容,1943年生,1968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1987年破格評為副教授。1999年至今擔任《重慶社會科學年鑑》常務副主編,並任重慶社會科學聯合會年鑑叢書編輯室主任和重慶華夏經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致力於人文社會科學的普及和推廣工作。1985年以來,出版《演講、論辯與邏輯》、《普通邏輯自修教程》等著作、教材、教輔10餘種;主編《演講系列叢書》、《青少年增知添智叢書》、《樂中增智叢書》等叢書10餘套。
目錄
一、演講、論辯與思維形式的結構二、演講、論辯概念要明確三、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四、準確地使用概念的邏輯方法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五、演講、論辯判斷要恰當六、演講、論辯要把握好判斷與語句之間的關係七、隱含判斷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八、直言判斷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九、演講、論辯推理要有邏輯性十、演講、論辯與對當關係推理十一、演講、論辯與判斷變形推理十二、演講、論辯與直言三段論十三、演講、論辯中常用的各種複合判斷十四、複合判斷在演講、論辯中的作用十五、聯言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十六、選言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十七、假言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十八、二難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十九、演講、論辯要遵守同一律二十、演講、論辯要遵守矛盾律和排中律二十一、演講、論辯要遵守充足理由律二十二、歸納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二十三、類比推理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二十四、三類型推理在演講、論辯中的綜合運用二十五、演講、論辯與邏輯證明二十六、各種邏輯證明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二十七、歸謬法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
精彩書摘
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及其在演講、論辯中的運用為了明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有時候,需要我們通過一個概念去揭示另一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或者把一個屬概念按照一定的標準分為它所包含的種概念。請看如下一段演講詞:我要出一個問題考諸君一考:“什麼叫做人?”諸君聽見我這話,一定又要說:“梁某隻怕瘋了!這問題有什麼難解?凡天地間‘圓顱方趾橫目睿心’的動物自然都是人。”哈哈!你這個答案錯了。這個答案只能解釋自然界“人”字的意義,並不能解釋歷史上“人”字的意義。歷史上的人,其初範圍是很窄的,一百個“圓顱方趾橫目睿心”的動物之中,頂多有三幾個夠得上做“人”,其餘都夠不上!換一句話說:從前能夠享有人格的人是很少的,歷史慢慢開展,“人格人”才漸漸多起來。這段演講詞摘自梁啓超的著名演講《人權與女權》。這裡,梁啓超把“人”分為兩類,即“人格人”和“非人格人”。這就是以是否享有“人格”為標準將“人”這個屬概念分為它所包含的“人格人”和“非人格人”這兩個種概念。在此之前,梁啓超已經指出:“凡天地間圓顱方趾橫目睿心的動物都是人”這個答案只能解釋自然界“人”字的意義,並不能解釋歷史上“人”字的意義。這裡,正是通過“天地間圓顱方趾橫目睿心的動物”這個概念去揭示“人”這個概念所反映的自然界意義上的人的本質屬性。我們把通過一個概念去揭示另一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的邏輯方法叫做定義,而把將一個屬概念按照一定的標準分為它所包含的種概念的邏輯方法叫做劃分。定義和劃分是兩種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其中,定義是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劃分是明確概念外延的邏輯方法。為了講清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我們有必要首先介紹一個重要的邏輯概念:反變關係。(一)反變關係——一個重要的邏輯概念前面我們講過,“邏輯學所研究的概念,主要是反映一類一類事物的概念,即類概念”。我們知道,類概念反映著“屬”和“種”即“大類”和“小類”的關係,這種關係叫做屬種關係。屬種關係的特點是:“屬”包含“種”,而“種”包含於“屬”,“屬”所具有的屬性,“種”一定具有。例如,“人”這個類概念就反映著“人”(屬)和“中國人”(種)之間的關係。“人”和“中國人”之間的關係就是屬種關係。“人”包含“中國人”,顯然,所有“中國人”都屬於“人”這一類。“人”這個大類包含了“中國人”這個小類,而“中國人”這個“小類”則包含於“人”這個大類之中。“人”所具有的屬性,如“能思維、有語言、能製造和使用生產工具等等”,“中國人”必然也具有。我們把反映“屬”的概念叫屬概念,把反映“種”的概念叫種概念。顯然,任何屬概念都包含種概念,而任何種概念都包含於屬概念。屬概念外延大,種概念外延小。在具有屬種關係的一系列概念之間,一個具體的概念究竟是屬概念還是種概念,總是相對而言的。例如,“人”、“中國人”、“重慶人”是一系列具有屬種關係的概念。其中,“中國人”相對於“人”來說,是種概念,因為“中國人”外延小,“人”外延大。但“中國人”相對於“重慶人”來說,則是屬概念。因為“中國人”外延大,而“重慶人”外延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