雛形 《刑法總則》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在抗日戰爭時期頒布的《修正淮海區審理司法案件暫行辦法》第四章第18條所列的五種主刑之一的“管束...之中,無論是“管束”還是“回村執行”都是刑事司法有益的實踐活動,為管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