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是2001年7月16日由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與俄羅斯總統普京在莫斯科共同簽署的。今年恰逢條約簽署10周年。

簡介

條約共有25條,有效期為20年。條約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概括了中俄關係的主要原則、精神和成果,將兩國和兩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不為敵”的和平理念和永做好鄰居、好朋友、好夥伴的堅定意願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成為指導新世紀中俄關係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條約確認,中俄兩國的友好關係是建立在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國基礎上的新型國家關係。條約還規定了兩國今後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和國際事務等各個領域中合作的原則和方向。
條約將和平共處原則作為指導兩國關係的基本準則並加以具體化。條約規定,在相互關係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也不相互採取經濟制裁及其他施壓手段,彼此間的分歧只能以和平方式解決。雙方承諾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將戰略核飛彈瞄準對方。
條約對邊界領土和邊境信任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條約規定,雙方相互沒有領土要求,雙方遵循領土和國界不可侵犯的國際法原則,將兩國邊界建設成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邊界。雙方將根據有關協定採取措施,加強和擴大邊境地區軍事領域的信任和相互裁減邊境軍事力量。
條約還規定,雙方不得損害另一方國家的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如締約一方受到侵略威脅,雙方將立即接觸和磋商,消除威脅。
此外,條約還規定,雙方將根據本國法律和各自承擔的國際義務,在推動地區安全合作機制健康發展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等“三股勢力”中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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