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 者:郭德宏,林小波編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8-12-1
印刷時間:2008-12-1開 本:16開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I S B N:9787010074870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四清”運動是20世紀60年代開展的一場轟轟烈烈的政治運動,它持續了四年之久,直至“文化大革命”的爆發。運動從一開始的“清賬目,清倉庫,清工分、清財物”發展到後期的“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文化”。這場運動既是建國後階級鬥爭擴大化的產物,也是“文化大革命”的預演。
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以後,毛主席為了“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變”,決定在全國城鄉發動一次普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開展大規模的階級鬥爭,這場運動歷時近4年,前後有幾百萬各級幹部和教師、學生、知識青年參加工作隊,投入了“四清”運動、由於他們和廣大幹幹部,民眾的努力,這場運動對於解決幹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風和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起了好的作用雖然發生了嚴重偏差但由於這場運動是有領導地、分期分批地進行的中央對運動中的偏差也進行過一些糾正,因而這場“四清”運動沒有發展成為全局性的錯誤。
目錄
部分領導人的回憶
開展城鄉“四清”運動
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開展“四清”運動
回憶“四清”運動
華北地區
河北新城“四清”運動
我所經歷的“四清”運動
小站“四清”
東北地區
“四清”的日子
石城島“社教”運動見聞
華東地區
親歷“四清”運動
跟隨曾希聖搞“四清”
參加鉛山“社教”
到江西上饒搞“四清”
中南地區
三載“四清”親歷記
聲勢浩大的“社教”運動
在陽江開展“四清”運動
西南地區
回憶江城“四清”運動
我在農村搞“社教”的一段往事
魯班“社教”運動
蝦子區“四清”運動始末
西北地區
農村“四清”:十年動亂的前奏曲
三期“社教”
“四清”記
學校、機關、企業
北大“四清”試點
“四清”運動
毛條廠的“四清”運動
後記
摘要
部分領導人的回憶
開展城鄉“四清”運動 薄一波
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以後,毛主席為了“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變”,決定在全國城鄉發動一次普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開展大規模的階級鬥爭。農村的運動,以清理賬目、清理倉庫、清理財務、清理工分為主要內容,簡稱“四清”。
城市的運動,以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反對官僚主義為主要內容,簡稱“五反”。為了指導運動的開展,中央於1963年5月和9月,先後制定了《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簡稱“前十條”)、《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草案)》(簡稱“後十條”)。隨著運動的深入,中央又於1964年年底至1965年年初,制定了《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簡稱“二十三條”),決定城鄉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內容一律為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通稱“四清”。這場運動直到1966年下半年隨著“文化大革命”的開展而結束,歷時近4年。當時,工業交通企業的“四清”由我分管。回顧這場城鄉的“四清”運動,從中找出經驗教訓,對於解決好黨內及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防止腐敗現象,避免重犯階級鬥爭擴大化的錯誤,是會有教益的。
(一)“四清”運動的由來和“前十條”的制定
對廣大農村幹部和民眾進行社會主義教育,一直是毛主席關心的一個大問題。早在1957年7月,即反右派鬥爭開始後不久,他就表示“贊成迅即由中央發一個指示,向全體農村人口進行一次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8月8日,中央發出《關於向全體農村人口進行一次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的指示》。1959年廬山會議以後,中央再一次提出要在農村中進行一次社會主義教育。從1960年起,先後在農村開展了“三反”(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和整風整社運動。1961年11月13日,中央又一次發出《(關於在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教育的指示》。在八屆十中全會上,毛主席為了“反修防修”,突出地強調階級鬥爭,再次提出要進行社會主義教育。
但是八屆十中全會後,許多地方並沒有立即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62年冬到1963年年初,毛主席外出視察工作,到了不少地方,只有湖南省委王延春同志、河北省委劉子厚同志,分別在長沙、邯鄲向他匯報了這個問題。毛主席認為這個問題還沒有引起全黨的重視,決定在1963年2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重點討論農村社會主義教育和城市“五反”問題。
為了引起與會同志的重視,毛主席接連將湖南、河北省委關於社會主義教育和整風整社運動的兩個報告批印會議討論。2月25日在少奇同志講話時,毛主席插話說:“我國出不出修正主義,兩種可能:一種是可能,一種是不可能。現在有的人三斤豬肉,幾包紙菸,就被收買。只有開展社會主義教育,才可以防止修正主義”。2月28日,毛主席又在會上強調:“要把社會主義教育好好抓一下。社會主義教育,幹部教育,民眾教育,一抓就靈”。對於毛主席的這些意見,當時大家都是擁護的。
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厲行增產節約、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運動的指示》。這個指示規定,運動只在縣(團)級以上的黨政軍民機關、國營和合作社營企業事業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文教部門中進行。至於在農村人民公社和縣級以下的工商企業中如何開展運動,將另行安排。根據黨中央的部署,中央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機關立即在會後組織領導幹部“洗手洗澡”,開展運動。與此同時,各地農村的社會主義教育也開始進行試點。
會後,毛主席便著重研究農村如何開展社會主義教育的問題。1963年4月,他首先發現了東北局宋任窮同志和河南省委的報告,隨後又發現了河北保定地委關於進行“四清”和邢台地委關於建立貧下中農組織的報告。4月25日,毛主席在上海對周總理說:這幾個檔案值得注意。不久,他又讓彭真同志去上海,起草中央轉發這些檔案的批語。5月2日,彭真同志起草了對東北、河南兩個報告的批語。毛主席親自將批語修改定稿,肯定了兩個報告中所說的做法。指出:“社會主義教育是一件大事”,各地要“檢查一下自己在這方面的認識和工作,檢查一下是不是抓住了要點和採取的方法是否適當,查一查是否還有很多的地、縣、社沒有抓住這方面的工作。如果有的話(看來一定是有的),應當在農忙間隙,在不誤生產的條件下,抓住進行”,“特別要注意分步驟的方法、試點的方法和團結大多數、孤立極少數的政策”。5月2日以後,毛主席把各中央局書記召集到杭外,舉行包括部分政治局委員參加的小型會議,研究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的檔案。檔案在5月2目前已由彭真同志主持寫出第一稿。各大區書記到後,彭真同志和他們一起討論、修改了兩次。毛主席看了以後,覺得不夠尖銳,沒有提到馬列主義理論的高度,便於5月7日指出:“可以不要那么長,短些,嚴肅些。要寫些這樣的問題,如認識不一致問題”,“要點就是階級、階級鬥爭,社會主義教育,依靠貧、下中農,四清,幹部參加勞動這樣一套”。5月8日,毛主席連續批印了湖南省委的兩個報告和原載《中南通訊》的河南、湖北、湖南的四個檔案,認為是“四個好檔案”並在會上再次講了認識問題。5月9日,毛主席又批了浙江省七個關於於部參加勞動的材料,並寫了很長的批語,強調了階級鬥爭的嚴重性、防止修正主義的重要性以及社會主義教育的重大意義。陳伯達根據這些意見又將檔案做了修改,並將毛主席對浙江省七個材料的批語放在檔案的最後。5月10日,毛主席將這個稿子作了反覆修改,主要是在前邊加上了關於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裡來的一大段話,並將題目改為《中共中央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毛主席批示過的20件材料,作為檔案的附屬檔案。
毛主席看到與會同志對社會主義教育的認識統一了,便在11日晚的講話中,著重強調不要性急,要搞穩一點,不要傷人過多。這樣說了還不放心,一夜未睡,12日凌晨又把各大區書記找去,再次強調說:不要一哄而起,要準備好了再發動,要有強的領導,不打無把握之仗,並說幹部行不行,好不好,“這次是一次大考哩”!
中央《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一共十條,經5月1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5月20日正式發出,後來把它稱為“前十條”。毛主席在杭州會議上的四次講話,在這前後寫的許多批語以及“前十條”,歸納起來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1)堅持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深入調查研究;(2)強調階級鬥爭,認為中國社會中出現了嚴重的尖銳的階級鬥爭,有些地方社隊的領導權實際上已落在地主富農分子手裡,其他機關的有些環節也有他們的代理人,提出“階級鬥爭,一抓就靈”;(3)防止出現修正主義。5月9日毛主席對浙江省七個材料的批語,明確提出如果不搞階級鬥爭、生產鬥爭和科學實驗,那就不要很長時間,馬列主義的黨就一定會變成修正主義的黨,整箇中國就要改變顏色;(4)充分發動民眾,依靠貧下中農,建立貧下中農階級組織和革命隊伍;(5)進行“四清”,解決乾群之間的矛盾,但在運動中要團結大多數,使多數人洗手洗澡,輕裝上陣,退賠要合情合理。關於團結的比例,毛主席原來一般是講90%以上,後經周總理提示,毛主席同意改為團結95%以上,所以“前十條”中明確提出要團結95%以上的民眾、95%以上的幹部;(6)幹部參加勞動,轉變工作作風;(7)不要性急,要訓練幹部,經過試點,有領導、有步驟地進行社會主義教育;(8)開展運動的目的是要建設一個好的黨、好的幹部隊伍和美好的社會。
可以看出,毛主席發動這場運動,目的是為了防止發生修正主義和“和平演變”,鞏固社會主義缺席;是為了整頓幹部作風,解決幹部民眾之間的矛盾,把黨、幹部隊伍和社會主義建設搞得更好。這些,是符合廣大幹部民眾的願望的。關於開展運動的方式方法,在原則規定上也大都是正確的。但是,這場運動是在八屆十中全會關於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左”的思想理論指導下開展的,對於當時的階級鬥爭形勢看得過於嚴重了,甚至把黨變修、國變色、全國發生反革命復辟看成已是面臨的現實危險,這就嚴重脫離了當時的黨內實際和社會實際。在“階級鬥爭,一抓就靈”的聲浪下開展大規模民眾運動,勢必走偏方向,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擴大打擊面,難於達到運動預期的目的。
(二)運動的初步展和“後十條”的制定
杭州會議以後,各地立即在一批社隊進行了農村社會主義教育的試點。與此同時,城市的“五反”運動進一步展開。據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同志後來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到這年9月,中央機關的“五反”運動基本結束,其他各級機關、學校、企業以及文化衛生單位正在進行或試點。
從這一段的運動和試點情況來看,多數單位是搞得比較好的,但有些地方也發生了一些問題。早在1963年1月14日,《中央關於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嚴禁打人的通知》就指出:“根據許多地區的材料反映,在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有些地方發生打人和亂搞鬥爭等違法亂紀現象”。該通知所附的材料說,在湖南常德地區,發生了亂搞鬥爭、打人、亂“搜查”、重點“集訓”、亂扣帽子、亂立“罰規”等現象;在湖北麻城縣,也一度發生捆人、吊人、罰跪、打人等現象,據不完全統計,在11個區中共鬥爭了331人,其中被打的21人,被捆的65人,被吊的3人,被罰跪的42人。同年3月15日,帥孟奇同志在《關於湖南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情況和存在問題的報告》中,也說湖南的運動雖然比歷來的運動都較正常、健康,成績也顯著,但有些地方也發生了自殺、逃跑事件,以及打、跪、罰站等違法亂紀的現象。到2月底,全省已死了76人(王延春同志在報告中說97人)。男外,經濟退賠面偏寬和要求偏嚴的現象相當普遍,有的甚至採用了“雞下蛋,蛋孵雞”的計算方法。1963年5月15日到6月15日,彭真同志到河北、江西、湖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陝西等8省視察工作時,也發現了這方面的一些問題,7月4日向毛主席和黨中央寫了《有關當前農村階級鬥爭、社會主義教育和四清、五反等若干問題的報告》。報告提出:要防止急躁情緒;對於上中農、工作人員中的地富和資本家子女、犯錯誤的幹部要正確對待,防止出偏差;對於貪污盜竊、投機倒把分子,要在不損害嚴肅性的原則下儘可能從寬處理。他特彆強調絕大多數幹部是好的或者是可以教育好的,除領導權被地富篡奪的、蛻化變質的或情況很混亂、無力領導運動的社隊應該派工作組外,“在正常的情況下,一般應該領導、教育並且基本依靠原來基層的組織和幹部進行此次運動”,“不要重複老區土改整風時‘搬石頭’、‘跳圈子’的錯誤”。鑒於試點中出現的問題,中央認為有必要對運動中的一些具體政策做出明確的規定。在9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對上述政策問題進行了討論,並由小平同志和譚震林同志主持、田家英同志執筆,起草了《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的一些具體政策問題》(一九六三年九月中央工作會議紀要)。這個紀要經過反覆討論修改,小平同志認為“可以了”,於10月5日報送毛主席。
10月8日,小平同志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強調,貪污的一定要退賠,但運動要謹慎。他說:可否這樣構想,因為從“三反”運動起十年沒搞了,問題很多,“如不警惕,打擊面可能大了。還有這幾年黨內鬥爭也很複雜,還有三年災荒困難,所以要趨向謹慎”。“不管多少錢,都要退賠,但要區別浪費與貪污”,“農村還是以百分比那個槓槓為主”。“這個運動要二三年,後年還可能有個尾巴,只要政治上寬點,退賠方面、揭露方面搞嚴一點(也要實事求是),毛病就不會大”。
在這之後,毛主席到中南、華東找中央局和各省委領導同志進行了討論。10月25日,毛主席起草了《關於印發和宣傳<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一些具體政策問題(草案)>的通知》,要求將這個檔案向農村全體黨員和全體農民宣讀,同時要向城市的一切人讀,對農村和城市的地、富、反、壞、右也要宣讀和講解。中央政治局根據毛主席的意見,10月31日由少奇同志主持,開會討論通過了檔案的第六稿。11月1日,到上海向毛主席匯報後,又由小平同志主持進行了討論修改,並根據少奇同志10月31目的意見,將題目改為《中共中央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草案)》,於11月4目由田家英同志送交毛主席。11月14日,由少奇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最後通過了這個檔案,隨即由毛主席批准發出。這個規定草案,後來稱
為“後十條”。
由於“後十條”要同“前十條”相銜接,又要對一些具體政策做出規定,所以與“前十條”相比,既有相同處,也有不同處。其相同處,主要是繼續強調階級鬥爭,防止修正主義,並明確提出“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不同處,主要是對團結95%以上的幹部、民眾做了許多政策規定。
關於團結95%以上的幹部。檔案認為:這是“團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民眾的一個前提條件”,運動應該“依靠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工作隊的任務,主要是給基層幹部當‘參謀’,出主意,進行指導和幫助,啟發基層幹部善於分析問題,確定方針和方法,而決不能包辦代替”。對基層幹部總的精神是教育為主,在具體做法上要劃清政策界限,做好教育工作、經濟退賠和組織處理工作,對該處分的幹部要堅持實事求是,處分的面要嚴格控制。
關於團結95%以上的民眾。檔案強調:第一,必須分清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的界限,並且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第二,必須團結中農,特別是正確對待上中農;第三,正確對待地、富、反、壞分子問題;第四,正確對待地主、富農子女。為了達到這些要求,檔案中提出了許多政策界限,並明確規定除個別情況特殊的地區以外,都不重劃階級,不需要一般地進行清查漏劃地主、富農分子的工作。
除以上兩點重要不同外,“後十條”還強調要結合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整頓農村黨的基層組織”,認為“社教”運動實際上“也是一次民眾性的整黨運動”。關於整黨問題,毛主席在制定“前十條”時曾說不寫或在末尾寫,社會主義教育工作搞好了,整黨也就大部分完成了。
這些規定,對於在運動中嚴格執行黨的政策,防止擴大打擊面,保證運動的正常進行,都是很重要的。但是由於這場運動總的是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左”的思想指導下開展的,打擊面過寬的現象自然不可避免,自殺等事件在各地屢有發生。例如湖北省第一批試點鋪開前後死了2000多人,第二批試點開始後,僅襄陽在25天內就死了74人。廣東在這年秋冬的試點中,共發生自殺案件602起,死亡503人。
當時,不僅在實際運動中發生了不少問題,中央主要領導人的看法也發生了改變,把農村存在的問題看得很嚴重,強調要追上面的根子。1964年春節期間,少奇同志在同到河北撫寧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蹲點的王光美同志的談話中,就說犯有嚴重“四不清”錯誤的幹部,在上面大體都有根子,單單注意下面的根子,不注意上面的根子是不行的,應該切實查一下上面的根子,危險的是上面不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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