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名詞]

婚姻[名詞]

婚姻,可理解為因結婚而產生的夫妻關係,是對兩個人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中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一般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基本信息

詞語解釋

基本介紹

詞目:婚姻
結婚圖冊結婚圖冊

拼音:hūnyīn

英譯:Amarriage;Matrimony;Awedding;Aconjugalunion;Themarriagebond

示例:《東周列國志》第五回:“丈夫志在自立,豈可仰仗於婚姻耶?”

基本解釋

婚姻:男人和女人結為夫妻,已結婚的狀態。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質在於共同相愛、精彩的生活並延續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一般概念為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以永久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法律意義是法律概念

婚姻——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以夫妻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合法結合。

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員間互享法定權利、互負法定義務的親屬團體。

注意:第一,強調婚姻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二,強調婚姻雙方與家庭其他成員間權利義務一致性;第三,婚嫁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並不矛盾。

婚姻的真正本質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婚姻的真正本質是管控男女關係的機制,婚姻與愛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沒有必然的關係。婚姻指向的是管控型倫理,愛情指向的是自願型倫理。在古代幾乎全世界都在搞包辦婚姻,這是在強調婚姻倫理(管控型倫理)主導男女關係的一切。長期以來受古代倫理的影響,愛情倫理被去掉,變成“戀愛為婚姻做準備”,其邏輯就是愛情只是一種選擇準備的過程,一定要等到結婚才能有神聖性。其實只要你們願意,愛情本身就能產生神聖性。

當你去看古代經典以及基督教《聖經》,發現裡面基本上都是包辦婚姻的描寫,沒有戀愛的描寫。古代基督教基本上是包辦婚姻,後來基督教的變通“戀愛為婚姻做準備”,這個思想影響了全世界,但在這個思想里不承認愛情能產生神聖性,只是一種選擇過程。

詳細解釋

今天所謂的婚姻宣誓其實是一種愛情宣誓,這種愛情宣誓在婚姻沒有產生之前也可以宣誓,一樣可以產生神聖性。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質是管控,那么包辦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來的真實面目。包辦婚姻結束以後,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而“包辦婚姻”這一詞,是後來的人發明出來的,古代人可能認為婚姻本來就是包辦的。許多人認為是有了愛情而進入了婚姻,但真相是因為有了管控而進入了婚姻。

這裡有兩個簡單的證據,第一,沒有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第二,相愛的人可以沒有結婚。

婚姻與愛情

婚姻婚姻
似乎是一種流行的說法——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雖然如此,但是人們還是在樂此不疲的在角逐為什麼呢?很簡單,人們還是希望愛情的的常駐,只是擔心的原因——這是沒有結婚的人們的心態對於結婚以後的人們的心態是怎么樣子的呢?也就是說為什麼結婚後的人們也會說這些話呢?也很簡單,那就是因為沒有很好的處理婚姻和愛情的關係。

其實對於愛情和婚姻的關係我們的文章中也有了很多的闡述:什麼婚姻以後愛情變為親情了,什麼婚姻是愛情的激情變味了平靜了,什麼婚姻是愛情的瓶頸了,等等。無論是什麼樣子的說法,我覺得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還是認為在婚姻和愛情的問題上,我們的人們還是有一種說不清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使得人們對愛情和婚姻產生了一些迷茫
愛情是一對男女應感情的迸發,加上彼此的仰慕和吸引走到一起的感情需要,他們彼此欣賞,彼此關心,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婚姻努力著那么如果想上面所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么豈不是人們需要婚姻只是為了愛情的死亡而去找一個愛情的墳墓而去結婚了嗎?那不是天大的笑話嗎?難道真的是因為人們是那么的十三點嗎?我覺得不是,那是因為人們誤解了婚姻後的愛情,也為愛情的婚後形式產生了錯覺原因可能是因為人們對婚姻後的愛情的信心不足,或者是因為恐懼婚姻後愛情的無奈而為自己找到的一個託詞。

婚姻後愛情變為親情,這句話一點不過分,但是並不是說有了親情就不會有愛情了,那是太過偏激了愛情在相愛的男女之間是永遠存在的,只是存在的方式和行為表現的形式不盡相同,有的時候會是一種很大變化的格式,會使雙方有些不適應,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並沒有什麼大驚小怪但是一些只注重愛情激情的人們,就會感到很失落,也會覺得愛情的逝去其實這是大可不必要的,因為愛情那個是存在心中的,並非只是在表象種顯像的如果只注重於表面的形式,你不覺得這樣的愛情太過膚淺嗎?

婚姻不是只為愛情上的保險,其實是愛情延續和升華的根基它的存在不只是延續後代,還有創造人們新型情感的任務人們的感情甚或並非是有人類就有的,也適合生活和生產結合後逐步發展和完善的有人說婚姻也需要改革,我說沒有錯,但是一夫一妻是一個是到最好的形式,婚姻的產生雖然有很多的問題,但是婚姻至少是人類避免的亂交產生的繁衍質量和數量地下的的弊端,也是的威脅人類健康的許多疾病不在大面積的使人們面臨滅絕的危險改革是需要和人們的生存相互和諧的亂七八糟的性混亂不是感情的升華,只會使人走向倒退放縱只會是死亡的代名詞,理智才是人類文明的衍生物。

中國婚姻史

婚姻婚姻

不同時代和地區的社會環境,造就了多樣的婚姻模式,以及結合方式。科學的意義上看,如果沒有婚姻,很多血統就會出現混亂,不利於人們的優良繁衍。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係,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綜合看來,婚姻是自然的法則,違背這一法則的人,會給自己帶來一些煩惱。人類的婚姻發展史大約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雜亂性交時期、群婚(血緣群婚、族外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群婚及對偶婚

男人的力量優勢開始挑戰母親的權威,同時也挑戰父親的權威,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衝突,而大衝突,爭奪性伴侶,甚至會導致群體滅亡。人類學家發現十幾萬年前,歐洲有一個被稱為尼德特人的種族,根據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體魄強健,後卻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這樣的內部爭鬥中相互殘殺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強大者要獲得權利和地位,從而瓦解現有的族群;一方面則是人類的發展要求維持穩定的群體。怎么辦?蘇聯史學家謝苗諾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認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來維持相對時間的穩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獵時期或者捕魚時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動,甚至禁止接觸與女人有關的東西,否則就被認為是觸犯神明,乃是死罪。因為狩獵和捕魚的活動,關係族群的生存,這時候如出現因為性的爭奪引發的內亂,勢必導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隨著狩獵和捕魚時期不斷延長,“性禁忌”也越來越頻繁,這不能解決問題,必須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認為,人類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將群婚階段分解為:一、血緣家庭,即僅僅排斥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亞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間,不可性交。他沒說明為什麼要有這樣的限制。至於限制嫡親間的通婚是為了保證後代質量的說法也被證明是不科學的。而謝苗諾夫所說的

婚姻[名詞]婚姻
,為了避免內部的混亂和衝突的提法是可認同的:第一種形式,為了防止犯上作亂;第二種,是維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寬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亞家庭形式,必定會使得族群分化為一些氏族。在同一個氏族中,姐妹與兄弟之間,不可通婚。這就開始了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進入了族外的群婚階段。一群男人,共同地與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維持了本氏族的和諧,消滅了嫉妒,發展了族群。族外群婚發展到新階段,就是對偶婚,即,一個男子以一群女子為妻子,其中有個主妻;反之,一個女子也有一群男子為夫,其中有主夫。現代中國雲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還維持“走婚”的形式,其實就是對偶婚的殘留形態。 但是,隨著男性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必定要挑戰母權,久而久之,女人從屬於男人,成為了男人的財產。

一夫一妻制

父權的確立,財產的私有化,為了保證後代子息能夠繼承父親的財產,要求子息血脈的純潔性,同時孩子須確認父親的身份。這就意味著對偶婚中,將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來;也對女子的貞潔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脈的正統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個主妻,像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為了讓兒子以撒繼承財產,將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趕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這種要求的最終結果。

所以恩格斯說,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的,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的,是私有制對原始公有制的勝利。家庭就是一個經濟結合體,女人是男人的從屬物,是財產。因而,不存在婚姻的離異性。但是,現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愛情為基礎,而男女的獨立,尤其是經濟的獨立,消解了經濟結合體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從屬於男性,而同時,愛情也並不一定能夠持續。這就是為什麼現代家庭離異現象日趨嚴重。那么,這是否意味著,應該解體一夫一妻制,尋求以愛情或性本能維持的婚姻關係呢?值得討論。

相關文化

婚姻與幸福

已婚者比未婚者更幸福,這是全世界科學家都同意的結論,超級幸福感至少能在婚後持續一整年。

婚姻美滿小竅門

心理學家認為,配偶之間每天至少得向對方說三句以上充滿感情的情話,如“我愛你”、“我喜歡你的某某”。然而,不少國人太過注意含蓄,很少把愛掛在嘴邊。以為這樣是淺薄、令人肉麻。

不少中國夫妻更是希望配偶把愛體現在細緻、體貼的關心上。這固然沒錯,但是如果只有行動,沒有情話,會不會給人以“只有主菜,沒有佐料”的缺陷感呢?

托爾斯泰說過“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家庭的共性就是,擁有以下的東西:

1.童心:其實只有童心未眠,青春才會永駐,愛情才可歷久彌新,所以最好能多保留一點天真、單純、多擁有一點愛好、好奇心。在外面儘管當“正人君子”,可回到家,大門一關就最好當個大孩子。

2.浪漫:不少中國家庭太注重實際而缺少浪漫。不要以為浪漫無邊就是獻花、跳舞,不要以為沒有時間、沒有錢就不能浪漫。要知道,浪漫的形式是豐富多彩的、多種多樣的。

3.幽默:說話幽默能化解、緩衝矛盾和糾紛,消除尷尬和隔閡,增加情趣與情感,讓一家人樂融融。

4.親昵:許多夫妻視經常親昵為黏黏糊糊,解釋“不當眾親昵”是不輕浮的表現。但專家研究發現,親昵對提高家庭生活質量有著妙不可言的作用,而長期缺少擁抱、親吻的人容易產生“肌膚飢餓”,進而產生情感飢餓。

5.情話:心理學家認為∶配偶之間每天至少得向對方說三句以上充滿感情的情話,如“我愛你”、“我喜歡你的某某”。然而,不少國人太過注意含蓄,很少把愛掛在嘴邊,以為這樣是淺薄、令人肉麻。不少中國夫妻更是希望配偶把愛體現在細緻、體貼的關心上。這固然沒錯,但是如果只有行動,沒有情話,會不會給人以“只有主菜,沒有佐料”的缺陷感呢?

6.溝通:不少中國夫妻把意見、不快壓抑在心理,不挑明,還美其名曰“脾氣好,有修養”。其實,相互閉鎖,只能導致誤會加深,長期壓抑等於惡性能量,一旦爆發,破壞性更大。

正常的做法應該是加強溝通,有意見、不快應該誠懇、溫和、講究策略地說出來,並經常主動地了解對方的想法。吵架也不一定是壞事,畢竟它也是一種溝通的手段,只是應該就事論事,別進行人身攻擊。

7.欣賞:人們經常用欣賞的眼光看自己的孩子,所以總覺得“孩子是自己的最好”。又因為常用挑剔的眼光看配偶,所以總認為老婆(丈夫)是別人的好。

用不同的眼光去評價同一件事,結論會大相逕庭。如果你不假思索就能數出配偶的許多缺點,那么你多半缺少欣賞的眼光。如果你當面、背後都只說配偶的優點,那么,你就等於學會了愛,並能收穫到愛

《裸婚時代》五重門現實版

第一重門:得到家長們的認可

雖然“婚姻自由”已經倡導了很多年,但中國人的婚姻還是必經父母這道檻。有結婚意向後,見家長是件大事,如果得不到家長的認可,要么是分手,要么是頂著壓力結婚,婚後持續兩代人的衝突……總而言之,只有得到雙方家長的認可和祝福,婚姻才會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不管家長多么苛刻,最終意願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婚姻幸福。所以,只要拿出足夠的誠意,讓家長們看到孩子的幸福,就一定能夠得到認可和祝福。

第二重門:安排懷孕生育的計畫

情感上,80後小夫妻更願意在婚後留幾年時間給甜蜜的二人世界;經濟上,結個婚就已經耗費了財力,奶粉錢還需要先預存幾年。80後有無數個理由拒絕婚後立即生育,為此,懷孕生育也需要一個詳盡的計畫。在一切就緒之前,良好的避孕方式必不可少。

第三重門:解決經濟上的困境

在這個房價比天高的時代,如果選擇了裸婚,就要做好面對經濟困境的心理準備。單身的時候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然而結婚之後就要時刻想著怎樣構建這個家庭。於是,從單身月光族變成已婚存款族,甚至為了買房買車還要變成還貸族,這恐怕是從小被父母寵溺長大的80後需要面對的最嚴峻考驗。

不要抱怨自己生不逢時,想想父母那一代年輕時的生活,他們也是奮鬥了很多年才有了如今的一切,相比之下,我們已經算是幸福的一代了。努力奮鬥吧,年輕就是最大的資本。

第四重門:拒絕圍城外的誘惑

離婚率逐年上升,“小三兒”成為網路上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圍城外的誘惑似乎越來越大。80後是第一批看著偶像劇、愛情片長大的孩子,“戀愛經驗”遠比父輩要豐富,“家裡紅旗不倒,家外彩旗飄飄”和“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兩句玩笑話為某些人輸出了錯誤的價值觀。

既然是抱著共同生活一輩子的美好願望結婚,就請尊重婚姻的嚴肅性和神聖性,擔當起自己在婚姻中的責任,珍視那個願意和自己共度此生的人。

第五重門:達成生活理念的統一

一些情侶婚前和睦恩愛,相處多年,而婚後卻突然無法容忍對方,婚姻的壽命比戀愛的壽命還要短。導致多年戀愛、一朝離婚的原因主要就是生活理念的差異,當家務活取代了約會,油鹽醬醋取代了燭光晚餐,總會有意想不到的分歧。聽起來雞毛蒜皮,卻可能觸及對方的底線,導致關係破裂。

法學上的概念

婚姻婚姻
婚姻婚姻
作為婚姻法調整對象、婚姻法學研究對象的“婚姻”,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法學概念。婚姻的法學概念應當與民法學中的民事行為概念相對應,並能在婚姻法學體系中始終如一。它應涵蓋以下三層含義: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應包括各種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能將其與婚前性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區分開來,而應避免和結婚、婚姻關係等法學概念混為一談。

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這是婚姻的自然層次上的含義。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人類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賴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屬性,這種自然屬性是婚姻關係區別於其他社會關係的重要特徵,如果沒有上述種種自然因素,人類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婚姻。

縱觀整個婚姻發展史,婚姻都是以男女兩性的結合為內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文中,不僅研究了婚姻的起源和發展,而且對未來社會的婚姻進行了推想。蒙昧時代、野蠻時代的群婚制、對偶婚制下的婚姻是異性之間的結合,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姦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從名稱本身就說明了它是男女兩性之間的結合。從恩格斯對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異性結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以經濟條件。

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婚姻的目的是什麼?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表述。我國古代一直以“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為婚姻的目的;基督教婚姻,結婚的目的在於子女的生養教育以及夫妻間的互相扶養和性要求的慰藉;近現代各國的法律也對婚姻的目的做了種種規定。這些“目的”雖然紛繁複雜,但透過這些表面的目的,我們可以發現它們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它們都強調結為婚姻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生活”。這既是婚姻對當事人主觀心理狀態的要求,也是一直為人們所追求的婚姻在理想層次的含義。

所謂“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為同一個家庭的成員,處在同一個生活消費共同體中。一般情況下,還包括夫妻之間的性生活和夫妻間的互敬互愛。史尚寬先生認為,“共同生活”一般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親愛、精神的結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結合)及經濟的生活共同(家計共有),”這是對“共同生活”全部內容的概括。

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現象層次上的含義。它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這一層含義,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第一,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周圍民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

也就是說,男女雙方既要具有夫妻生活的內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公眾所承認的夫妻身份。婚前性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的存在,要求婚姻法學建立相應的法學名詞。而要把這些法學名詞和婚姻的概念區分開來,就必然要求婚姻的概念以“夫妻身份的公示性”為內涵。

第二,夫妻身份只要為公眾認可,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婚姻法學界普遍認為,“合法”是婚姻概念的必要內涵。這與婚姻法學中有關婚姻種類的理論相矛盾,與我國法律法規的內容也不吻合;既不利於從整個歷史發展過程來研究婚姻制度,也不利於從世界範圍來研究婚姻制度;而且與我國目前的婚姻狀況也不相稱。在法律法規和婚姻法學典籍中,涉及各種婚姻: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參見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民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要件的違法婚姻”。上述種種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們的立法、法律解釋和法學研究中,都視它們為婚姻。因此,我們在界定婚姻概念時只應確定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而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個人需求

婚姻婚姻

1.婚姻生活滿足個人需求

個人需求是人們行為的基礎與推動力,這些需求必須獲得滿足,下列的需求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尤其重要:

(1)、愛——在婚姻中最重要,最先滿足的應是愛情的渴求,婚姻中的愛也應包含著誠實、責任心和給予的態度,及柔和的適應能力。

(2)、安全感——女人比男人更需要,換句話說,她更依賴男人,道德操守與經濟能力也是安全感的一部分。

(3)、自信——每個人都需要別人的認可,讚美或平等待遇,夫妻間更有此需要。婚姻生活中彼此鼓勵,增加對方自信,才是正路。

(4)、生育——正常的婚姻也滿足彼此性慾的需求,生兒育女更是自然的發展,完全拒絕生育定會導致婚姻生活的裂痕。

(5)、家庭權威——家庭中權威職責分明。兒童在家庭中學會接受權威,才能長大後在社會上尊重法律及權威。

2.細心灌溉婚姻的花圃
(1)、對於破壞夫妻關係的事,應保持警覺,避免刺傷的誤言或無謂的爭吵。

(2)、平時多結交對家庭生活有幫助的朋友,多交換對家庭生活的各種意見。

(3)、夫妻兩人也需不時的檢討婚姻生活,尋求改善。

(5)、衝突、吵架、冷戰是無法避免的,因為每個人都有感情衝動,要緊的是把每次衝突化為成長經驗,學著開放個人的心胸,面對現實。惟有愛和為對方著想,才能化解一切。

婚姻家庭就是愛情的花圃,花圃要有足夠的空間來成長,有計畫的栽種,有時要翻土,有時要施肥,有時要移植,有時要剷除。種花要看季節,季節不同,開的花也不同,婚姻生活也有四季的變化,每個季節有不同的困難與危險,而危險的意思,不正說明“危機中的危機”嗎?所以對愛情小花要細心灌溉,如果讓它同野草一起長,必會被搗亂死,任它受風吹日曬,不會長好,惟有努力的灌溉,充分的準備,耐心的等待,早晚勞苦才會有成果。

結婚紀念日

結婚周年一般有以下的稱呼:

一年:紙婚

婚姻[名詞]婚姻
二年:布婚

三年:皮婚

四年:絲婚/絹婚

五年:木婚

六年:鐵婚

七年:銅婚/毛婚

八年:電器婚/青銅婚

九年:陶器婚

十年:錫婚

十五年:水晶婚

二十年:瓷婚

二十五年:銀婚

三十年:珍珠婚

三十五年:珊瑚婚/翡翠婚

四十年:紅寶石婚

四十五年:藍寶石婚

五十年:金婚

五十五年:翠玉婚/綠寶石婚

六十年:鑽石婚

七十年:白金婚

中國古代婚姻

古代成婚的年齡

各朝代並不相同。

古代成婚古代成婚
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結婚;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其實,中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載: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后傳》中甚至有“月余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的記載。但一般都是在20歲前後。

迎親文化

古時男家去女家迎親時,均在夜間。《儀禮·士昏禮》謂:“昏禮下達。”鄭玄注曰:“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陽往而陰來,日入三商為昏。”並且,“主人爵弁、 裳、緇 ,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亦即迎親的人均穿黑衣,車馬也用黑色。此俗與後世以白天迎親、穿紅色服飾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開始,始將迎親的時間改為早晨。據唐·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記載:“禮,婚禮必用昏,以其陽往而陰來也。今行禮於曉。”曉即拂曉。此後相沿至今。

結婚文化

古代對剛入門新婦的姿態也很有講究。據《呂氏春秋》記載:“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婦者,婦至,宜安矜煙視媚行。’”所謂“安矜煙視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煙視媚行,形容新婦之狀態,可謂入微矣。然可意會,難以言詮。安者,從容;矜者,謹慎;煙視者,眼波流動不直睨;媚行者,動止羞縮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婦初入門之狀態,反是則失身份。”漢代結婚時,均以青布幔搭成帳篷,用以舉行交拜之禮。《世說新語·假譎》篇記載:“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遊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云:‘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觀。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婦。”這種在青廬中成婚的習俗,一直沿續到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中就多處提到。

又據史料記載,兩漢之際,已經有了賀婚的習俗和新婚之夜聽房的習俗。據《漢書·宣帝紀》記載:“五鳳二年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漢宣帝這一詔書的目的,就在於提倡老百姓在婚禮上設酒宴慶賀。又據《漢書·袁隗妻傳》記載:袁隗與妻子進入洞房後,夫妻倆在說悄悄話: 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令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詞宗,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 。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慚。
可證漢代已有聽房的習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與後世不同的一個習俗是:古代婦女都不忌諱再嫁,並且從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據《禮·檀弓》記載:孔子的兒子伯魚死後,“其妻嫁於衛”又載:“子思之母死於衛,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乃哭於他室。”可見,聖人後代的子婦也不免於再嫁。而魏晉、唐宋時名門之女再嫁之事,也屢見不鮮。《三國志·吳志·步夫人傳》中記載:步夫人“生二女,長曰魯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後配全琮;少曰魯育,字小虎,前配朱據,後配劉纂。”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隨園隨筆》謂:“唐時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並且,當時不論是前夫見到後夫,或是後夫見到前夫,均不用迴避。宋代詩人陸游與前妻唐婉離婚後,有一次游沈園,巧遇唐婉及其後夫趙士程,唐、趙還將酒菜送給陸游,結果感動得陸游當場在牆上寫了一篇《釵頭鳳》詞。(事見《癸辛雜識》)可見,唐宋時婦女改嫁還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時期,婦女改嫁方為禮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節、牌坊之說。

婚姻變化趨勢

家庭結構小型化

理念:每家3至4人。

婚姻的期望隨著小康生活的來臨而變化,比如對收入的多少,對家務的投入,是否生育不再受到格外重視。雙方更注重的是:保持親熱,遵

婚姻[名詞]婚姻
婚姻協定,互相諒解,創造舒坦、靜逸的安樂窩。

晚婚晚育人數增加

理念:單身不婚者增加,生育率有上升趨勢。

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要套用在現代人身上,其實很難,甚至已經被完全推翻。現代女性因為教育程度提高,工作經驗豐富,加上信息大量吸收以及媒體的兩性議題報導,讓女性有“女人也能有自己的天地”的觀念,所以對愛情的自主權提高之後,擇偶以及結婚要考慮的事情就愈多。有首打油詩是這么說的,男人在三十歲左右看女人,是看學歷;男人在三十歲以後看女人,是看經歷;男人在四十歲以後看女人,是看病歷。其實這樣的男人女人都很可悲,一個只是會“看”,一個也只是“被看”,最後都不會有什麼結果。

性教育更科學普遍

理念:年輕人因好奇心導致的輕率性體驗減少,對婚前性行為更加慎重。

擇偶重情趣輕經濟

理念:擇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經濟條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對方與自己同屬一個社會階層。女青年心目中的理想伴侶,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滿樂趣,而經濟條件、家庭背景的影響將淡化。

追求婚姻質量

理念:婚姻質量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

多數家庭不再湊合,婚姻調適能力的提高,將使家庭生活更豐富、新鮮、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減少,丈夫與妻子共同承擔家庭義務。有人這樣評價婚姻中激情和平靜的關係——每一段愛情的能量都是注定的,愛的愈激烈,消耗的能量也愈快,如同火焰,漫天絢爛之後,片刻就成為灰燼。而恬淡從容竟能維繫一生。也許越是平淡的婚姻,愛情的質量越高。

理財向AA制過渡

理念:家庭理財方式將由一人為主向AA制過渡。婚前財產公證,婚後夫婦雙方在銀行開設賬戶,獨立進行經濟核算。按婚姻協定,夫妻各自承擔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經濟義務。

所謂夫妻AA制,是指一種新的家庭經濟承擔模式。它大致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每月各交一部分錢作為“家庭公款”,以支付房租水電費等共同家庭支出,其餘各自料理;另一種是請客、購物、打車等費用都自理,只在買房、投資之類大項目上夫妻倆平均負擔。近來,不少年輕夫婦將AA制引入到家庭生活中——“親愛的,讓我們AA制”,漸成一句流行語。

家務矛盾減少

理念:家務勞動強度降低,夫妻因家務勞動導致的矛盾減少。家務勞動將社會化,家用電器普及化縮短家務時間。

理智離婚增多

理念:協定離婚、試離婚成為理智分手的首選方式,但離婚率仍會呈上升態勢。知識、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情感豐富的人,對愛情要求就越高越多。但離婚者所承受的社會壓力,將會相應減少。試離婚的好處在於可以讓雙方不會在衝動的情況下做出後悔的決定,在現實面前,兩個人都會客觀主動地重新檢查自己,體味對方的長處,檢討自己的不足,最後的抉擇是理性的。假如試離婚過程當中,真的發現自己的婚姻已經無愛、無性、無益,並且狀況不能被改善,那么試離婚也是給自己的緩衝期,當你告別這段婚姻時,你也會讓自己有一個平和的心態,適時放棄,給自己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

理性對待婚外戀

理念:社會對婚外戀繼續保持理性態度。人們對婚姻的責任感更多的來自於自我認識、自我約束、自我修正,而不是迫於外在壓力。人們要求婚姻的質量和情感,要求夫妻之間的權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選擇的自由和自主意識。在婚外戀像頻頻上漲的物價一樣的時代,我們要學會以我們的冷靜和成熟的心理去承受,去面對,要知道,婚外戀,是擋不住的誘惑,但家卻是避風的港灣。

自由度增加

理念:婚姻不再是從眾行為,結婚與否是個人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單身不婚、“丁克家庭”等生活方式可能成為多樣化選擇的內容。“丁克”一詞為英文Doubleincomeandnokids的縮寫DINK,意即雙收入、無子女的家庭結構。如今丁克家庭如雨後春筍般成倍增長,尤其是北京上海這種超級都市裡。最近,一則短訊息引起了我的注意,去年我國的丁克夫婦已突破了一百萬對。

世界各地婚俗

早期非洲裔美
婚姻[名詞]婚姻

黑人:跳掃帚 在美國的黑奴時代,黑人男女是不允許正式結婚生活在一起的。為了向世人宣布他們的愛情和婚約,一對黑人男女和著鼓聲的節奏,一起跳過一把掃帚。(掃帚對各種非洲人長期來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它意味著新婚夫婦組成家庭的開始。在南部非洲,新娘在婚後的第一天要幫助夫家的其他女性清掃院子,以此表明在住進自己的新家前,她願意盡職地幫助丈夫的家人承擔家務勞動。)直至今日,一些美國黑人還在他們的婚禮上舉行這種象徵性的儀式。

亞美尼亞

人們放飛兩隻白鴿,以示愛情和幸福。新娘穿著紅色絲綢的服裝,頭戴飾有羽毛的紙翼。人們還可向新娘投擲硬幣。

比利時

新娘可以將其姓名繡在手帕上,在婚禮舉行日隨身帶上它。婚禮後將手帕裝入鏡框保存,直到家裡的另外一個姑娘結婚。

百慕達

百慕達島民在他們的多層婚禮蛋糕的頂層插上一株小樹苗,新婚夫婦要將這株樹苗種在家中,這樣他們可以目睹樹苗伴隨著他們的婚姻一起長大。

波赫人

新郎向新娘贈送一串念珠,一本祈禱文,一根上面串著三把鑰匙的腰帶(用以保護她的貞潔),一頂毛皮帽,一個銀的結婚戒指。新娘則向新郎贈送一件用金線和彩色絲綢縫製的襯衣和結婚戒指。婚禮前,伴郎將新郎裹進新娘的斗篷里,以防惡魔侵入,拆散他們相愛的心。

加勒比地區

在巴貝多,格瑞那達和聖露西亞,用乾果和朗姆酒製作的味道濃郁的蛋糕十分常見。蛋糕的製作方法,由母親親手傳給女兒,並且各自對其加以修飾。人們把這種蛋糕叫作“一磅”蛋糕,因為製作這種蛋糕需要麵粉、棕糖、黃油、糖霜櫻桃、葡萄乾李子紅醋栗各一磅,加上一打雞蛋和調味品。製作蛋糕的乾果要在朗姆酒中浸泡並在瓦罐中保存兩個星期至6個月。

克羅埃西亞

由已婚的女性親戚摘下新娘的面紗,換上一塊頭巾和一條圍裙,意味著新娘的已婚新身份。然後由所有的已婚婦女為新娘唱小夜曲。婚禮之後,所有來賓圍繞著井走三圈(象徵著聖三位一體),並向井中扔蘋果(象徵著生育)。

捷克共和國

朋友們溜進新娘的院子去種一棵樹,然後再用彩帶和彩繪的蛋殼將樹加以裝飾。傳說新娘將與這樹活得一樣長。鄉村的新娘還保留著佩帶迷迭香花環的古老習俗,以表懷念之情。花環是在婚禮前夕由新娘的朋友編織而成,它象徵著智慧、愛情和忠誠。

埃及

在埃及,由新郎的家人,而不是新郎本人,向新娘求婚。許多婚姻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Zaffa,也就是婚禮,其實是一個充滿音樂的列隊遊行,有鼓、風笛號角及肚皮舞,男人們手持火紅的劍。這個儀式宣告,婚姻即將開始。

英格蘭

按照傳統,鄉村的新娘和參加婚禮的人們總是一起步行走向教堂。一個小姑娘走在佇列最前面,她一路拋撒鮮花,預示著新娘一生的道路上也將開滿鮮花。

婚姻發展史全

300萬年前

人猿時期。我們的祖先剛剛學會佝僂著直立行走,他們的膝蓋還無法捋直。不同種群中雌雄人猿實行完全混亂的“婚姻”形態(其實他們尚無“婚姻”概念,一切還只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專一配偶制……

300萬年前-200萬年前

石器時代早期。蒙昧中的人類除了狩獵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內部還盛行毫無節制的性關係——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同樣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就是群婚制。孩子們只知道母親,對“父親”卻一無所知。女人在當時對男人從來就不會要求承諾或要求他們負責任。

100多萬年前

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體的自然分工逐漸使我們的先祖意識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於優生優育。從事狩獵、採集活動的中青年人與從事家務勞動和孩兒照管的老人之間產生了極其明顯的精力差別。性生活便出現了以輩份劃分的界線。人類進入了長達近100萬年的“血緣家族”時代——班輩婚或輩行婚。 班輩婚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它是人類與獸群的區別,我們作為社會性動物的漫長文明歷程由此起步。

1萬年前

石器時代晚期,新人階段後期。人類正準備用“禁止亂倫”終結最後的蒙昧。那時,近親間性交的混亂導致了嬰兒成活率低、畸形兒和低能兒過多的恐怖現象。原始人對男女關係有了更嚴格的界定。母系制的逐步確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變。不同部族間通婚了。種族外婚制,使我們的品種越來越優良,生產力飛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類開始形成對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搶婚”方式開始。在歐洲大陸的部落里,當一個青年男子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劫得或拐得一個姑娘的時候,這個姑娘便被認為是那個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潛逃,被另一男子捕獲,她就成為後者的妻子,前者就喪失了他的夫權。男女關係,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雖然早在1萬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萬以上,可是相對於那時的人們來說,交通不便使擇偶的範圍十分狹窄,近親婚配的機率大約是50%。

4000年前

統治了人類社會5萬年的母權制被徹底推翻,男人為了抓牢這次“偉大”的勝利建立了父系社會。從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權柄,社會體系開始向國家和文明社會過渡。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義,世界上第一個妓女在巴比倫王國出現。數百萬年後,這個角色仍在威脅著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漢摩拉比王當政時,一條奇怪的邏輯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當回婊子才能成為女人。每一個女孩在成為女人之前,必須去神殿里將她的身體交給一個陌生男人。她坐著,直到有一個男人將銀幣投在她的裙上,然後與她同臥,否則她是不準回家的。這種制度在閃族各支(巴比倫、菲尼基、敘利亞等)最為流行,由地中海島移居於巴爾幹半島的希臘民族、希伯萊人羅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規。

公元前5世紀

蘇格拉底因他的哲學思想和潑婦老婆聞名於世,因此“娶到一個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個壞妻子,你會成為哲學家。”婚姻開始變成一個“問題”而困繞我們。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們對她們的丈夫擁有很大的權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個妻子,他必須向第一個妻子支付一筆罰金。金錢與婚姻關係扯上了關係。

公元前1世紀

羅馬立法認定獨裁者愷撒可以與任何他認定的女子交合為合法。他選中的女人很多,包括與他同列羅馬“三雄”的龐貝與克拉蘇的妻子。當愷撒見到埃及豔后克婁巴特拉時,立刻被這個妖精迷倒,幫她奪取了王位。兩人通過愷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為合法夫妻,並生下一子。特權保護男人可以多妻的時代到來了。 在這個充滿奢華與享樂的時代,基督徒們大力宣揚道德並且鼓勵夫妻們在上帝的面前神聖地結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結婚儀式的主場。

公元3-4世紀

婆羅門教士Vatsyayana,被認為是一位終生禁慾的苦行僧,寫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愛經》。同時代的修士喬維安(Jovian)因為宣稱婚姻高於獨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褻瀆神明的異端邪說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會。然而,11年以後,敢於將快感視為生育行為之自然組成部分的聖奧古斯丁卻被選為希波教區的主教。快感與婚姻的多重交戰引得我們樂此不疲。

公元5世紀

宗教統治婚姻。在羅馬帝國,幾乎所有的婚禮都必須有神職人員的祝福;結婚成為教堂中的聖禮。等到進入下一個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將通姦定為死罪,離婚也成為幾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紀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試圖使人類的身體與神靈相通。通過性交儀式,人類的結合也成了神聖的宗教行為。在英格蘭,血親之間的婚姻被宣布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這段時間被稱為中世紀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對女子的壓迫慘烈到了讓人噁心的地步。中世紀的男人還發明了各種輔助辦法檢測處女,沒有通過體檢的女人將受到嚴酷懲罰,鑑別處女的方法十分荒誕。匈牙利人為新娘驗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讓她赤腳踏上一塊菩提樹制的小圓板,他們相信失貞的女子如果踏上這塊板就會馬上發生災難。還有不少歐洲人則迷戀於數字的計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後,對女子的頸圍進行測量,並認為如果是處女,那么她次日的頸圍必較前夜的粗。中世紀被捉住的有姦情的女子將被綁於高處,以火燒其臀部;也有人把這種女人赤裸著縛在馬上遊街示眾。但男人是否處男卻不必接受考驗。

1086年

在歐洲,丈夫如出門遠行,常給妻子戴上鐵制的貞操帶,據考證這是從十字軍東征時開始的。那時一個德國皇帝叫鐵匠給皇后做了一副貞操帶,像一個鐵籠子鎖在小腹上。

公元前770年

歐洲中世紀的教廷規定:從那時起,寡婦不能睡床鋪,只能睡在地上,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鹽,不能穿紅戴綠、化妝。周朝建立。針對女人的貞潔制度開始建立。自周朝以後,女人殉節畸形地變異成美德。

公元8世紀-10世紀

歐洲的中世紀,享用新娘成了統治者的特權。農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須供領主享用。初夜權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侶、祭司。人們對處女血心懷恐懼,所以要求找人幫自己“通關”。僧侶、祭司、地主等貴人,具有“神力”;而親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則屬勇於“捐軀”;至於由僕人、賤民來“開苞”,是這些人命不值錢,倒霉也沒關係。除此以外,新郎還必須付給領主 “結婚稅”,否則,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證人的承認,也不能獲得領主的許可。這種惡習直到19世紀末才廢除。

11世紀初

宮廷女官紫氏部寫出了《源氏物語》。這是最早的也是最偉大的愛情小說之一,描述了日本雅致而淫蕩的宮廷婚姻生活。 中世紀阿拉伯後宮集中了大量美女,橫跨歐亞非3大陸的歐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歐雷沙德,其後宮有400名寵妾;到了第18代君主寵妾人數已發展到3400名。

11世紀

中國的哲學家們開始將古老的陰陽符號解釋為互補的而非對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圓稱為“太極圖”。中國人也從道與德的層面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論,女人要賢良,不妒並允許丈夫三妻四妾,在家從夫、夫死從子,守寡能為她們贏得貞節牌坊。

11世紀末-13世紀

11世紀末以後,西歐的吟遊詩人創作了大量讚美騎士愛情的詩歌,並遊走於各個宮廷,到處煽風點火。女人第一次拿過了男人的皮鞭,她們成為婚姻與情愛遊戲的主角。

12世紀

埃萊亞諾先後當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個兒子做了英國國王,3個女兒嫁給了其他歐洲君主,她因此被稱為“歐洲的祖母”。 “歐洲的祖母”把典雅愛情引進了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宮殿。埃萊亞諾及其女兒們甚至還創辦了“愛的法庭”,裁決什麼樣的行為是“正當的”愛情。確定了典雅愛情的31條原則。羅曼蒂克故事風靡一時,當時任何進入法國巴黎的外省騎士都可以輕易得到一本花都貴婦的花名冊,詳細記載著她們的地址、性格、愛好和容貌,供鄉下青年選擇。愛情成為貴族女人的一種時尚。女人教會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習慣。丈夫的情婦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對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紀

殉教聖徒馬克西默提出:為忠於上帝,僅僅是禁慾還不夠,必須根絕性慾。隨後就有不少教徒揮刀自宮。另一些走得更遠,他們認為自宮不算真本事,應該向性慾直接開戰。他們找來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體相擁,努力學習柳下惠,努力從精神上陽痿。據說他們成功了。婚姻,在他們看來是可恥的。

252年

20歲的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國王,一旦吞併了奧地利後,他就解除了婚約。除了財產、領地,沒有人期待婚姻能給彼此帶來什麼。由於非長子不能繼承財產,那些失意的青年開始追逐有地產的女繼承人。有錢的寡婦成了香餑餑。年輕小伙們娶了有地產的老寡婦,一旦老寡婦死去,小伙子(已經變成糟老頭了)就可以娶年輕嬌嫩的花姑娘;而老傢伙一死,姑娘早變大媽,她還可以嫁給一個小伙子了,發揚第二春。這真是一個古怪的婚姻食物褳。

1477年

英格蘭的瑪吉麗·布魯斯寫下了有記載的最早的一張情人卡,希望未來的丈夫能夠使她成為“人世間最幸福的主婦”並且不計較她貧乏的嫁妝。而多年以來,缺乏嫁妝使很多女性不得不進修道院當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視為“下賤的狀態”“淫慾的手段”,認為“婚姻是人類的軟肋”。

16世紀

在美國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樂”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會丈夫和妻子們通過32種性交姿勢保持婚姻的生機和快樂。與此同時,在德國,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內性行為。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認為,性慾是人的本性,是難以壓制的。因此,他說服一批修女離開修道院,並且幫助她們尋找丈夫。

亨利八世製造了有史以來最大的麻煩。他本來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為了能有個兒子繼承王位,他決定跟凱薩琳王后離婚,但被羅馬教庭拒絕了。亨利八世乾脆跟教庭決裂,宣布自立山頭,創立一個可以離婚的宗教。 新教在無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於新教的主張,早在16世紀20年代,英國的女性就獲得了離婚的自由;而為了使女性免受過度辛勞,避孕和節制生育也成為新教流行的社會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締造”現代美國外(他所驅逐的那些死活不肯離婚的頑固分子們乘“五月花”號到新大陸成立了美國——今天世界上離婚率最高的國家),他還是現代社會的第一個離婚者。他的離婚是真正從宗教意義上的徹底割離。永遠不可離婚這個不可動搖的神話破滅了。

血腥瑪麗即位。亨利八世用盡一生心血,想要個兒子繼承王位,他如願以償,但那個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殺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兒瑪麗接管了王權,作為現代社會上第一樁離婚案的受害者,她展開了可怕的報復:恢復天主教的統治和中世紀的一切做法,對新教徒展開了殘酷鎮壓,短短3年,她就在倫敦等地燒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關係破裂的夫妻以“不傷害孩子”為由不離婚。

伊莉莎白女王一世當政。她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女。當她25歲即位的時候,就成了歐洲未婚女人中最有價值的一位,總共有50多名君主向她求過婚。她把婚姻當成最寶貴的籌碼,從中獲取豐厚的利益。每當英國需要某個國家的支持或緩和關係時,女王就開始放出訊息,打算尋找意中人,讓那些王公貴族忙活好久,耗費許多錢財,而女王卻贏得了喘息之機。她統治英國45年,一手打造了“日不落”大不列顛王國。女人從此覺醒——原來用婚姻是可以征服男人、利用男人的。資本主義功利式的婚姻隨著父女倆的不幸席捲了整個世界。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議妻子們稱呼伴侶為“夫君”,而絕對不要稱他們為“甜心、蜜糖、親愛的、寶貝兒、我的最愛、小鴨子、小胖豬”之類。

公元17世紀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醫發明了保險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腸。這在當時是一件轟動全球的大事。該御醫就憑這項發明獲得了爵位,英國也從中賺取大量外匯。這個薄薄的小東西,給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規模減少。

齊亞科莫·卡薩諾瓦——天生的大眾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遊記中,記錄了他的上百個情婦(大部分是已婚婦女),其中能夠叫上名字的就有116個。兩個世紀後,“大眾情人”和“夢中情人”是分開的不受譴責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軌對象。

1750年
隨著未婚先孕情況的不斷增加,新英格蘭的一些市鎮試圖禁止“同宿”的習慣,即只要雙方都穿著衣服或者中間有隔板相隔,相戀的一對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紀末,女權主義者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為女性的權利辯護》一書中,第一次對限制性婚姻進行了有力的抨擊。

18世紀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經能夠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籌足嫁妝為止。歐洲勞工階層的訂婚通常經年累月,在這段時期,40%的勞工情侶選擇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這在上層階級是無法想像的。儘管教會嚴厲禁止,但這一現象不可遏止地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1848年
《共產黨宣言》誕生,文章中提到:資本主義制度,讓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溫情脈脈的面紗。事實上,相當多的人會贊同芝加哥學派代表人物貝克爾另一類似斷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劇院首演。該劇引發了一場震盪半個世紀的論戰。論戰到激烈時,漫畫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與“慘遭蹂躪”的丈夫為題材大加諷刺。雖然易卜生已經習慣於遭到惡評,但是這次抗議的聲音遍及整個歐洲,他大吃一驚。時至今日,娜拉已經成為女性覺醒的代名詞,無論她出走還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試圖從玩偶轉為人類社會“正式公民”的掙扎。歐洲各國紛紛對女性的立法使娜拉們居然有權利背著丈夫向銀行貸款,這在10年前,簡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57年

拿破崙三世政府對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一書的發行人提起公訴,指控他們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師的滔滔雄辯下、再加上輿論大眾對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終拿破崙三世敗訴。“潘金蓮”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1888年8月
蒙娜·凱爾德《西敏評論》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婚姻革命的小文,結果引爆了悶罐中的英國。短短不到兩個月,報社收到27000封來信。從此,連最頑固保守的英國小說家也終於放棄了以結婚為小說的“快樂結局”。性與婚姻的陰暗面的揭露成為當時小說流行的元素。

1870年
全球第一次離婚浪潮襲來。在離婚伴隨著無處不在的迪斯科音樂被炒得沸沸揚揚之前100年,女權運動已經喚起女人追求自立、擺脫不幸婚姻的願望。1870年到1900年間,美國的離婚率增長了6倍。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戀奧斯卡·王爾德在針對其“猥褻行為”進行的審判中說:“對於這種愛的名字,本世紀無人敢於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長男子對於一名年輕男子所產生的極其偉大的感情,就像大衛喬納森,就像柏拉圖哲學理論的基礎,就像你從米開朗琪羅和莎士比亞的作品中所發現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愛,既純潔又完美。”

19世紀中期

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即位。維多利亞時代充斥著中產階級的道貌岸然。廣告中出現的女式內衣都是摺疊起來的,為的是不讓人看到內褲的襠部。在做愛過程中,妻子們應該儘量表現得被動。即使感覺到欲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餘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雞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後來邱吉爾就被一個嚴肅的貴族女人糾正了他有失檢點的口誤。邱吉爾為了彌補過失,就給那個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說:“請把花別在你的‘白肉’上。”不過,性仍然通過色情文學逐步滲入公眾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說。性開放使婚姻變得越來越難捉摸。

1903年
中國無錫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許配給當地一位姓裘的舉人。女郎當時在上海一所女子學堂當教師,臨近舉行婚禮時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願,與哥哥爭執無效,便直接寫信給那位舉人:“婚配之事,我國舊例必有父母之命,歐律則聽本人意見。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萬難為憑。若必欲踐約,某當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進裘氏之門。”她語氣堅定,道理充足,裘舉人也通情達理,雙方便解除了婚約。這在當時報紙上引起大討論,時人稱之為中國“女權主義之發端。”

1927年12月1日
蔣介石宋美齡在上海崑山路景林堂宋宅舉行基督教徒的結婚儀式,接著又到豪華的大華飯店舉行中國最傳統味道的婚禮。有人統計,蔣、宋在上海結婚,花費達數百萬元。上海三家英文報紙的報導是:這是中國人的一個顯赫的結婚儀式。上海一家報紙的標題是:“中美合作”(蔣中正和宋美齡)則點明了這場婚姻的實質。宋氏三姐妹將國事變做家事,3個女子左右了中國半個世紀的政局,她們用婚姻改造了中國的命運。

1931年10月
溥儀和文繡達成了法院外協定離婚。離婚理由為兩人結婚9年竟從未有過性生活。此事成為當時爆炸性新聞,報紙用的標題淨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離婚”等,而“離婚的5個條件”中的最後一條:“經雙方協商,文繡離婚後不準再嫁人”。

1944年
錢鍾書開始寫作《圍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過得非常狼狽,婚姻漸漸變成鬧劇。“圍城”成為婚姻的經典寓意:外面的人

婚姻[名詞]婚姻
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1950年8月8日
周恩來鄧穎超結婚25周年紀念合影。這對夫妻的愛情被看成是中國傳統美德的完美體現。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場,鼓動男人們“享受女性必須提供的快樂,而不必涉及感情”,當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國出現了“交換性伴侶”,美國則出版了《花花公子》,為女人提供的陰莖形狀的塑膠震動器也在大城市的藥店櫥窗擺放在顯要位置上。性成為一種抗議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們紛紛喊出了“要做愛,不要作戰”的口號。性主題絕決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戀交友節目《The Dating Game》成為黃金時段的熱門節目。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廢除所有禁止種族間通婚的法律。 中國“文革”期間出現了中國第二次離婚高潮,離婚人數高達180多萬對。中國其餘兩次“離婚潮”分別是在20世紀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以色列和美國出現了群居公社,男女發生關係生了孩子,但這個孩子不知道是哪個男人的,他們就選舉出一個委員會來撫養這個孩子。可惜烏托邦性試驗的結果表明:血緣的認同對兒童成長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長和文明的延續,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離婚浪潮。離婚率在美國就上升到了50%,用這個數字來預測,今天結婚的人將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國台灣著名電視欄目《非常男女》開播。現場速配成功500多對,其最終締結連理的不到40對。兩年後,上海《相約星期六》開播,出場嘉賓300多人,談婚論嫁者沒有一對;1998年7月湖南衛視《玫瑰之約》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賓300多人,真正相約牽手的也就10幾對。
1996年
《Town &Country》雜誌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個以婚禮為主題的網站。
1998年5月
記者安頓的《絕對隱私——當代中國人情感口述實錄》出版,成為暢銷書。中國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現代婚姻觀

現代人的婚姻觀概括起來大致有五種:

第一類:幸福型

兩個人的感情完全不受物質條件的影響,婚姻基礎是純粹的愛情。儘管兩人平時生活可能有分歧,有吵鬧,但都不會造成感情傷害,兩個人都會抱定一個念頭:白頭偕老,生死相依。他們的家庭也許是富有的,也許是普通的,也許是貧困的。但金錢地位動搖不了兩人的感情,艱難險境改變不了兩個人的愛情。這樣的婚姻,即使兩人生活的再窮困,也是令人羨慕的!

第二類:可敬型

兩個人的感情不合,但兩個人都很理智,決不會做出感情上對不起對方的事來。兩個人都清楚婚姻再維持下去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只能造成彼此更深的傷害,所以明智地選擇了分手。雖然分手後不是夫妻了,但生活中依然是彼此最可信任的朋友,這樣的婚姻雖然不幸,但這樣處理感情問題是令人可敬的。

第三類:理解型

兩個人的感情不合或一般,為了孩子不受傷害都不想離婚,勉強維持著基本上沒有愛的婚姻。雙方或一方為了排解內心的苦悶發生了婚外情,這種做法雖然不被傳統道德所肯定,但從人性上講是可以理解的。

第四類:可憐型

兩個人的感情不合,但出於保守觀念的束縛不願離婚,雙方說不清愛與不愛對方,都在稀里糊塗地混日子,兩人已經基本上對感情、婚姻不再抱任何希望,麻木地活著,所謂“哀莫大於心死”,正是指這類婚姻,這樣的婚姻是最可憐的!

第五類:可鄙型

兩個人的感情表面看起來很好,經濟富裕,一方或雙方事業有成,過著上等人的生活。但雙方都以尋找刺激為樂,過著糜爛的生活。這類婚姻表面上看起來都很體面,光彩照人,令人羨慕,但本質上卻是最卑鄙無恥的一類,雙方都在演戲,自欺欺人,這樣的婚姻是最可鄙的!

同性婚姻

關於同性結婚問題。我們首先要想到的就是同性能否成為婚姻的主體。據《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規定,同性戀公民和異性戀公民應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性戀者享有婚姻自由和組建同性家庭的權利;《民法通則》第十條“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所以同性戀和異性戀享有同等的婚姻自主權。並不能因為同性戀的性取向問題,就否定他們在不影響第三人權利的前提下結婚。爭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人的基本權利。婚姻的存在,並不只有生育的許可的意義,它還有著婚姻雙方社會位置的固定,經濟權益的重新分配等效力。婚姻可保護長期同居者的社會、經濟權益,也可使同性戀者有機會結束混亂性交的現象,使得他們生理心理趨於安定,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長期的伴侶關係可以受到法律保護,將使得同性者的社會安全感加強。同性婚姻的承認,是社會對於同性戀者一次更大範圍與深度的寬容,使得同性戀者更加自重,不再需要更換伴侶來逃避社會的注目。同性婚姻的承認也是對於同性伴侶親屬關係的承認。同性戀者將成為彼此的家人,進入對方家庭。對於有長期的同居關係的同性戀伴侶來說,這是對於他們感情的肯定。在生活上,方便了雙方相互照顧。法律上,完善了經濟保護機制,使得他們具有與異性一樣的財產繼承權、親屬的監護權等權益。

(圖)婚姻婚姻

對同性婚姻的立法確認是趨勢。首先從各國的立法方向看,西班牙國會有望在明年年初批准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國會已經通過投票表決,敦促社會黨執政的政府修改民法中的有關條款,使同性婚姻也被包括在內。議員們將於今年9月開始修改有關法律,而同性婚姻合法化有望在明年初成為現實。加拿大育空特區最高法院於7月14日在一項判決中宣布,同性婚姻在育空地區具合法地位。育空成為繼安大略省、卑詩省和魁北克省後,加拿大第四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多倫多一對同性伴侶正在尋求離婚,據信是在加拿大提出的首例同性離婚案。該案將為有關同性婚姻的法律辯論增加新內容。三個省份和育空特區的法院已經裁決,男女同性戀自由結婚受到憲章的保護,但是離婚法案尚未修改以適用於同性和異性夫妻離婚。其次,對同性婚姻的認可也是對人的一項基本人權的尊重。婚姻是一種契約,公民有權結婚,也有權選擇單身,禁止同性結婚並不能禁止同性間的性行為,同時沒有穩定的婚姻伴侶關係,反而會促使一些地下色情場的泛濫。

楊大文教授認為,在同性婚姻沒有得到社會的普遍的認可時,同性戀者完全可以繞過婚姻通過別的途徑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他指出,即使對於正在同居的同性戀者來說,他們的利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里是有保障的,他們享有公民應當享有的一切權利。比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視為共同購置財產,按照民法中關於共有財產的規定來處理,至於繼承問題,雖然不能以配偶的方式繼承,但任可通過遺贈的方式送給對方。

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對變性婚姻的法律研究。首先解決的就是變性是否對婚姻效力造成影響。

(圖)婚姻2婚姻

1.變性者提起離婚訴訟具備適格的原告資格。已婚的變性者持有結婚證,毋庸置疑,變性者在變性前與其妻子的婚姻關係是合法有效的。儘管變性者與其妻子的婚姻關係自變性之日起已不再符合婚姻的實質要件,儘管雙方的婚姻關係已失去繼續存在的意義,但他們通過結婚登記所取得結婚證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他們各自的配偶身份仍然存在,並不因此而自然消失。變性者夫婦仍然具備合法夫妻的形式要件,雙方就婚姻產生矛盾,變性者依法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享有法定的離婚訴權,完全有以配偶身份請求離婚的資格,有權提起離婚訴訟。

2.變性者因變性而導致配偶身份關係自然消失於法無據。根據我國法律關於離婚方式的規定,已婚的變性者要求離婚,若已與其妻子就解除婚姻關係、子女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了一致協定,可向當初頒髮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請求離婚,由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後發放離婚證,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除上述兩條途徑外,別無其他選擇。那種認為變性者的婚姻關係應被視同喪偶一樣自然解除的觀點於法不符。若按此觀點,變性將成為我國離婚的第三種方式,勢必引起人們對倫理道德的誤解和社會秩序的混亂。可見,婚後變性者的婚姻不符合無效婚姻或者可撤銷婚姻的情形,而是典型的離婚糾紛。因此,法院依法應受理該變性者提起的離婚訴訟案件並作出處理。

其次,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中一方做了變性手術後,如果雙方有子女,做了變性手術的一方與子女的關係究竟如何處理?父母子女關係不同於婚姻關係,它是一種客觀的自然血緣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而發生的客觀事實,不因性別的改變而變化,除非因死亡而終止。變性人仍是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如果變性一方的性別變更得到公安部門的批准,他(她)就與原配偶的關係也已經經過法定程式解除,就可以再婚,並不影響他(她)與子女關係的存續。但可能會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可由未變性一方負責直接撫養未成年人子女,變性一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直到成年或獨立生活為止。

如果變性人要求結婚的,首先應向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因為變性手術畢竟改變了患者的生理性別,更主要的是不同性別的人社會角色各異,具有不同的權利義務,構成不同的親屬關係,故履行告知義務,不僅是私法上的一種附隨義務——誠信義務,而且也是向對方負責,好讓對方作出是否與其結婚的選擇,以充分體現意志自治,否則可能構成對配偶權的侵犯。如果對方在知情的情形下仍然同意與變性人結婚,就等於自願承擔了風險和認同變性人的差異和特性,放棄了包括生育權等在內的一些權利,也避免日後糾紛的產生。

對上述兩種特殊婚姻應當進行法律認定,明確其概念,界定其主體和權利義務,如目前暫時還不能立法,可通過制定行政條例來規範完善,如《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等,對現行《婚姻法》、《刑法》、《收養法》等法律的相關內容作出司法解釋,就相應條款規範的範圍進行擴展,制定法律管理變性、人工生殖和術克隆技術,把研究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及時對其引起的一些新型社會關係用法律加以調整,如限制變性次數及防止人工生殖技術的濫用等,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分別規定相應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不應忽視法律在調整人們社會關係功能上的局限性,將法律作為唯一的社會控制力量是不可取的。儘管法律作為人際關係的調節器曾起過巨大的、決定性的作用,但還要用權力、行政、道德、習慣等來作補充或部分取代法律手段。法律與社會對特殊婚姻的認可,並不意味著大張旗鼓地宣揚乃至鼓勵特殊婚姻,必竟他們的行為有違人類乃至所有的動物、生物生存的本能需求,即便在國外,也不到處都是特殊婚姻者的“天堂”。因此,只能是給予特殊婚姻一個必要的、合適的認可和規範,以維護他們應有的正當權益。

我們應理性、寬容、務實、平等地對待同性戀者和變性者,創造一種真正的寬容、相互理解和尊重多元化社會的價值觀,在法治的架構內,充分尊重和保護他們的各項權利。

婚姻與星座

星座星座
第一名:射手座
談到恐婚指數最高的星座男,射手座的男生可成為當之無愧的No.1。對任何話題都可以滔滔不絕的射手男,在與異性打交道時很容易讓女孩產生安全感,並對其陷入深深的依賴。但接觸久了,女孩就會發現,射手男智商很高但他們的情商低得驚人。射手男看似見多識廣,可是在處理感情問題時,他們壓根就是個沒長大的孩子。他們喜歡遊戲花叢,撩撥得一顆顆芳心悸動不已。但要如何處理接下來的事呢?是結婚還是只是談談戀愛而已?抱歉,他們根本就沒想那么多。
如果想用他們認為是枷鎖的婚姻去套牢射手男,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做出自己並沒有多在意他的假象,這樣能引誘他進行深入思考:我究竟要怎樣做才能“真正得到”這個女孩呢?如果你們真的有夫妻緣分,射手男會心急火燎地考慮用結婚戒指把你圈回家啦。順便說一句,射手座的閃婚指數也是很高的,所以你在對他下猛藥之前,一定要作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喔!

第二名:雙子座
雙子座男生的才華橫溢是輕易就能惹上一大堆桃花的重要原因,更要命的是,他們不僅不會躲閃,反而會沾沾自喜地享受桃花們的愛慕和追捧。在雙子男看來,一個男人能夠吸引到的異性越多就說明他越出色。雙子男不會輕易把自己的這種惡趣味扼死在婚姻的圍城中,但這不代表他們從心底抗拒婚姻。一般來說,雙子男比較傾向於先和自己中意的女孩訂婚,之後儘量想辦法拖延婚禮的舉行,好讓自己享受更多婚前的自由。這種做法既保證了自己在想結婚時不會沒人可娶,又能以“我已經訂婚,所以我對未婚妻的誠意是足夠的”為理由,讓自己儘可能晚婚。
如果想讓雙子男主動向你求婚,一定得仔細謀算,免得被雙子男以“只訂婚不結婚”的方式吃定!萬一真的遇到了這種情況,也不用頻繁地向雙子男抱怨或撒嬌,你要知道,他們可不喜歡被女人控制的感覺!但是,你可以試著以“未婚妻”的身份多出入他的家庭,讓他的長輩由衷地喜歡上你。之後,為儘快舉行婚禮,施壓的事情就交給雙子男的家裡人吧!

第三名:雙魚座
雙魚座男生可能是在談戀愛期間最喜歡把“結婚”兩個字掛在嘴邊的人,但隨著戀情的不斷加溫,你會發現他們開始漸漸迴避這方面的話題。不要責怪雙魚男缺乏誠意或猜疑他們花心,實際情況遠沒這么糟。要知道,雙魚男從來就是個十足浪漫的夢想家,當他愛上你時,他會反覆在心中勾勒你們未來生活的輪廓,並夢想和你共同生活的各種溫馨細節。隨著彼此了解的增加,他當初的幻想可能會漸次破滅。
越是深入探究共同生活的可能性,雙魚男就越會因夢想的破滅而畏首畏尾。這種時候,假如你仍然願意嫁給這條魚,就一定要拿出勇氣來,主動對他承諾一些關於未來生活的願景,並儘量表現出對他想法的尊重,因為對雙魚男來說,感情基礎勝過一切!只要讓他感受到你對他的愛足以讓你們戰勝各種現實困難,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挽著你走上紅地毯。

第四名:水瓶座
水瓶座的男生是十二星座中最缺乏穩定性的。他們在對待感情問題時,會像對待其他問題時一樣,對各種細節問題避而不談,只願意評論那些他們最愛的大道理。假如被問及對婚姻的態度,水瓶男可能會說“婚姻是神聖的,它能維繫戀人的感情。假如沒有婚姻,愛情一定會死無葬身之地”等等冠冕堂皇的話。但是,假如被問及“你打算什麼時候和你的她結婚”,他則會瀟灑地聳聳肩並且告訴你時機還不夠成熟!
究竟水瓶男在等待的是怎樣的時機,恐怕連他們自己都說不清楚,這種時候就需要深愛他的你給一點助力了。千萬不要緊迫盯人,儘管水瓶男喜歡對別人刨根問底,但他們可不喜歡自己變成被刨根問底的目標。你可以在他面前多表現出一些你對他的需要和依賴,讓他感到自己在你心裡的地位是無可替代的。這樣一來,要把飄飄然的水瓶男“拐”進婚姻的殿堂,就容易多啦。

第五名:魔羯座
沒人能批評魔羯座的男生缺乏責任感。不錯,他們的責任感總是表現得如影隨形,並且經常泛濫到暴棚。但正是這樣驚人的責任感才導致了他們對婚姻的恐懼。對魔羯男來說,如果要娶一個女孩回家當老婆就一定要讓她幸福。而什麼才叫幸福呢?房子、車子、鑽戒、出國度蜜月……當他考慮婚姻大事時,一個個目標都會浮現在他的腦海里,並且會被迅速折換成一連串阿拉伯數字。然後,魔羯男就會抓狂地發現——還不行!現在我還娶不起媳婦呢!

婚姻危機

化解婚姻危機的心理原則
婚姻婚姻
第一,每個人為自己的態度負責。力求從正面去思考問題的解決之道,要相信自己,一定有方法可以把不良的婚姻轉變到正確的方向,並作出行動的選擇。

第二,相信態度影響行動。正面的態度可以帶來正面良性的行動。

第三,堅信我無法改變別人,但我可以影響別人。越是親密的人之間越容易互相影響,配偶之間好的影響和壞的影響一樣容易生效。

第四,情緒是可以調整和控制的,不要用負面情緒控制我們的生活。

第五,承認自己不完美不等於承認自己是個失敗者。婚姻的問題,不是一個人造成的,但我們可以承擔自己的責任。

第六,真愛是改變世界最強有力的武器。要有耐心和信心去付出真愛,幫助配偶和自己一起找到好的婚姻節奏。

聰明女人

第一種聰明女人用最“笨”的辦法打動他

女人的善良、溫柔、勤勉最能打動男人的心婚姻中的女人有了這些好品行,就可以帶著男人走基本步了寒冷的冬天,給愛人熬一鍋熱湯;溫暖的陽光下,給愛人縫一粒鈕扣——不要小看這些小事!你在這些小事上具有的能力和表達出的愛意會提升家庭的溫暖度即使你有錢請保姆,但你對丈夫的愛心是別人無法替代的所以別管戀愛時男友怎么說,結了婚,丈夫心裡想的都一樣:好妻子就得有這樣的品行和功底。

第二種聰明女人我適時展示知性的一面

婚姻生活中,光付出好品行是不夠的有些妻子抱怨,自己在家任勞任怨,可為什麼總不討丈夫的好呢?男人的個性、脾氣、修養各個不同,對女孩來說,當你選擇婚姻時,起碼對所嫁的丈夫要有一個了解,並有一種符合你丈夫要求的做妻子的心理和能力做到這些,你必須是一個聰明、知性的女孩。
第三種聰明女人我只是附和了一下他的小興趣
說到浪漫和情趣,女孩會說:行啊!這是我最擅長的呀!哪個女孩不希望在婚姻生活中繼續保持浪漫,但我想告訴女孩,千萬不要把你戀愛中的浪漫版本搬到婚姻中來,不信你可以去讓婚姻中的男人答個問卷,把女孩戀愛中做過的事都寫進去,比如:有事沒事給他打電話;牽著手在風中、雨中散步;在他生病需要休息時,一個勁地給他朗讀愛情詩;再比如,一天一套新時裝;沒隔幾天就換髮型……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登記制度

婚姻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必須到達法定婚齡,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沒有禁止結婚的近親關係:亦即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該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護。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由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不得單方申請,更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當事人雙方必須同時持有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有些地區還必須提供婚前醫學檢查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為街道辦事處、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政府、民族鄉政府、和鎮政府等。

1950年法定結婚年齡:男20歲,女18歲,1980年後,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則是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晚育,是指女子24周歲後生第一胎而言。

結婚登記2005年以前要單位證明,只需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就可受理。在校大學生亦不再需要獲得學校同意,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也可辦理結婚登記,教育部對此採取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態度,亦即默許。

三大殺手

婚姻婚姻
出軌、婚外情成常態
隨著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人們物質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傳統的婚姻觀念發生變化,不再滿足於平淡的婚姻生活,尋求刺激的外遇問題成為引發離婚的又一主要原因。電腦進入尋常百姓家庭生活,由於年輕人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較強,又極具好奇心,發生網戀情形增多,因網戀導致的離婚案件也明顯增多。另一方面,由於外出務工現象日益突出,年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一些外出打工人員或留守人員不能忍受寂寞,經不起外界的誘惑,另覓新歡,導至婚姻走向破裂。
性生活不和諧致離婚
“一天24小時,我們至少有8小時是在床上度過的。”而婚姻是愛情和性的完美統一,只有兩個人心神合一,才可能獲得完美的性愛,性愛又可以促進情感的進一步交融,性越來越受到現代人的重視。在時下眾多的離婚誘因中,性生活不和諧已成為城市居民離婚的主因。當“性”這個問題出現在離婚理由中,意味著現代人對婚姻質量要求更高,結婚不再僅僅是為了傳宗接代、共同生活,而是要滿足雙方生理、心理的多方面需求,追求性生活的和諧滿足已成為都市人對婚姻生活美滿的要求之一。
閃婚閃離流行
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組成一個名字叫“家庭”的股份合作公司,這個男人和女人要共同承擔家庭在社會上的風險,共同享受其帶來的快樂。然而,近幾年正值獨生子女結婚高峰期,由於一些主觀和客觀原因,使得婚姻風險係數不斷提高,“家庭”運營難度大大增加,更使不少婚姻從“一生一世的守望”變成了朝不保夕的夢境。“閃離”幾乎成了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國內結婚登記收費標準為每對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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