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西晉名將]

人物生平

早年豁達

王濬是弘農湖人,出身於世代為二千石的官吏之家。王濬少年時代就博通典籍,而且姿貌俊美。但不注意修養品行博取名聲,故而不為鄉里所稱道。稍後才改變志節,爽朗曠達,恢宏有大志。

王濬曾經修建自己的宅第,在門前開了一條數十步寬的路。有人對他說路太寬有何用,王濬說:“我打算使路上能容納長戟幡旗的儀仗。”眾人都笑他,王濬說:“陳勝說過,燕雀哪能知道鴻鵠的大志呢?”

治理河東

王濬稍稍長大之後,被州郡長官徵辟為河東從事。因王濬為人嚴正清峻,一些素來不廉潔的官吏聽說他到任,皆望風而去。刺史燕國人徐邈有個才貌俱全的女兒,因選擇夫婿而未嫁。徐邈便大會同僚佐吏,令女兒在內觀看,女兒看中了王濬,並指著告訴了母親,徐邈便把女兒嫁給了王濬。

後來王濬為征南將軍參軍,羊祜以深交知己待他。羊祜的侄子羊暨對羊祜說:“王濬為人志向太高,奢侈不節,不可單獨擔當大事,對他應該有所抑制。”羊祜說:“王濬有大才,將要實現他的願望,是可以任用的。”後轉為車騎將軍從事中郎,有見識的人認為羊祜可算是善於薦賢的人了。

調任益州

王濬又任巴郡太守,巴郡與吳國接壤,兵士苦於戰爭徭役,生了男丁多不願養育。王濬制定了嚴格的法規條款,減輕徭役課稅,生育者都可免除徭役,被保全成活的嬰兒有數千人。

晉武帝泰始八年(272年),王濬轉任廣漢太守,對百姓廣施德政,百姓非常愛戴他。一次,王濬夢見有三把刀懸掛在屋樑之上,不—會,又益(增)一刀。王濬驚醒後心中十分厭惡。主簿李毅拜了兩拜表示祝賀道:“三個刀是州字,又增加一個,府君將要做益州刺史吧!”不久盜賊張弘殺了益州刺史皇甫晏,朝廷果然遷王濬為益州刺史。王濬設下計謀,將張弘等賊人全部殺掉,因功封關內侯。王濬在任,廣施仁政,樹立威信,當地各族百姓,多來歸附。

王濬因政績突出,被拜為右衛將軍、大司農。車騎將軍羊祜當時正籌劃平吳,素知王濬奇略過人。便密上表章,請仍留王濬於益州,參與平吳大計。同年·,晉武帝依羊祜之建議,復任王濬為益州刺史。

訓練水軍

晉武帝謀劃滅吳,下詔讓王濬修造舟艦,王濬造連舫大船,方一百二十步,每艘可裝載二千餘人。大船周邊以木柵為城,修城樓望台,有四道門出入,船上可以來往馳馬。又在船頭畫上益鳥首怪獸,以恐嚇江神,船艦規模之大數量之多,自古未有。王濬在蜀地造船,削下的碎木片浮滿江面,順流漂下。吳建平太守吾彥取些木片呈給孫皓說:“晉必有攻吳的打算,應在建平增兵防守,建平攻不下,晉軍終不敢東下。”孫皓不聽。當時吳國有童謠:“阿童復阿童,銜刀浮渡江,不畏岸上獸,但畏水中龍。”而王濬的小字又是“阿童”,正應了童謠之言,於是晉武帝拜王濬龍驤將軍,監梁益諸軍事。

當時朝中大臣對伐吳紛紛議論諫阻,王濬給皇帝上疏說:“臣多次查訪研究吳楚的情況,孫皓荒淫凶暴,荊揚一帶無論賢愚,沒有不怨恨的,觀察目前形勢,應從速伐吳。今日不伐,形勢變化不可預測。如果孫皓突然死去,吳人更立賢主,文武各得其所,人盡其才,則吳國就成了我們的強敵。再者,臣造船已經七年,船日漸腐朽損壞,另外臣年已七十,死期臨近。以上三事如不遂人願,伐吳更加困難。誠懇希望陛下不要失去良機。”武帝內心同意王濬的意見。

賈充、荀勖進諫以為不可伐吳,只有張華堅意勸武帝伐吳,又遇上杜預自荊州上表請求伐吳,武帝這才下詔,分別布署伐吳兵力。王濬於是統領蜀軍。王濬先前在巴郡所保全的男嬰,現在都到了服兵役供徭役的年齡,他們的父母都勸勉從軍的兒子說:“是王府君給你的生命,你要勤勉效力,不要貪生怕死啊!”

攻滅孫吳

鹹寧五年(279年)十一月(《晉書·王濬傳》作太康元年(280年)正月),王濬率水陸大軍自成都沿江而下,過瞿塘峽、巫峽,進至秭歸附近。王濬率巴東監軍、廣武將軍唐彬攻破吳丹陽(今湖北秭歸東南),擒吳丹陽監盛紀。然後順流而下,進入西陵峽,遇到了吳軍設定的攔江鐵鎖和暗置江中的鐵錐。由於此前羊祜擒獲吳國間諜,羊祜捕獲吳間諜,得知上述情況,王濬就做了幾十個大木筏,每個也有方百餘步大,筏上紮成草人,被甲執杖,令善水士兵乘筏先行,鐵錐刺到筏上都被筏帶去。又做火炬,長十餘丈,大數十圍,灌上麻油,放在船前,遇到鐵鎖,就點起火炬,將鐵鎖熔化燒斷,於是戰船通行無阻。

太康元年(280年)二月初三,攻克西陵,俘獲吳鎮南將軍留憲、征南將軍成據、宜都太守虞忠。初五,攻克荊門、夷道二城,俘獲監軍陸晏。初八,攻克樂鄉,俘獲水軍督陸景,平西將軍施洪等投降。十八日,晉武帝下詔進王濬為平東將軍、假節、都督益梁諸軍事。

王濬從蜀出兵,兵不血刃,無堅不摧,夏口、武昌的吳軍,無敢支吾抗拒者。於是揮師順流而下,直抵吳都附近的三山,孫皓派遣游擊將軍張象率水軍萬人抵禦王濬,張象望見晉軍旗幟而投降。孫皓等聽說王濬軍隊的旗幟器甲,連天蔽江,威勢極盛,莫不膽破魂飛。於是採納光祿勛薛瑩、中書令胡沖之計,向王濬遞上降表說:“吳郡孫皓向您叩頭請死罪。昔日漢室失控,九州分裂,我先人乘機占有江南,遂恃山河險阻,與魏乖離對峙。大晉建國,德被四海,愚昧卑劣之人,偷安於一隅,不知天命。至於今天煩勞您的六軍,風餐露宿,遠臨江邊。吳人舉國震驚,命存片刻之人,尚思攀緣天朝得寬宏光大之恩。謹遣私署太常張夔等送上所佩璽綬,委身以待處分。”

太康元年(280年)三月十五日,王濬進入石頭城。孫皓準備亡國之禮,駕著素車白馬,袒露肢體,縛住雙手,銜璧牽羊,大夫穿著喪服,士人抬著棺材,率領著偽太子孫瑾、孫瑾弟魯王孫虔等二十一人,到達軍營門前。王濬親自為孫皓鬆綁,接受了玉璧,燒掉了棺材,將孫皓送往洛陽。王濬收了吳的圖書簿籍,封了府庫,軍中無所私獲。晉武帝派遣使者慰勞王濬軍。

上書自辯

當初,晉武帝下詔書使王濬攻下建平以後受杜預調度,到秣陵後受王渾調度。杜預到江陵,對諸將帥說:“如果王濬能攻下建平,則可順流長驅東下,威名顯赫,不應受我的制約。如果不能攻下建平,則也無理由去調度他了。”王濬到了西陵,杜預給他寫信說:“足下能摧毀吳西邊的屏障,便當直取秣陵,討伐數世為患的逃寇,解救吳民於塗炭之中。再自江入淮,渡過泗水汴水,溯黃河而上,整軍還都,這是曠世未有的盛事啊!”王濬大喜,向晉武帝上表並呈上杜預的書信。

王濬將到秣陵時,王渾遣使者令王濬暫停,到自己軍中商量事情,王濬張起船帆直往前駛,回報王渾說:“風大,船不能停。”王渾久已打敗孫皓中軍,殺了張悌等,但按兵不敢前進,而王濬乘勝接受了孫皓投降,王渾感到恥辱而且憤怒,於是向朝廷上表,說王濬違背詔命,不受自己調度,對王濬進行誣告。有司判定要將王濬用檻車徵召回京,武帝不許,下詔指責王濬說:“伐吳是件大事,應有統一軍令。以前有詔使將軍受安東將軍王渾調度,王渾思謀深遠穩重,按兵等待將軍。為何徑直前行,不聽王渾命令,違背制度,不明利害,甚失大義。將軍的功勳,銘刻朕心,應當按詔書行事,以維護王法尊嚴,而在戰事將終時,恃功肆意而行,朕將何以行令於天下!”王濬上書解釋。 王渾又向皇帝呈報周浚的書,說是王濬軍得了吳的寶物,王濬又向晉武帝上表。

晚年生活

王濬回到京都,有司劾奏他違詔不受王渾節度,應坐大不敬罪,交付廷尉。晉武帝下詔說:“王濬開始接受率兵直抵秣陵的詔書,以後才又下詔讓他受王渾調度。詔書在途中滯留,沒有按時到達,這種情況與不受詔同樣看待,於理是不通的。王濬沒有及時上表說明王渾向他宣布詔書的情況,這是應當責備的。王濬有征伐滅吳的功勞,一點小錯不足以掩蓋他的大功。”有司又奏,王濬被赦免後,燒毀賊船一百三十五艘,應下令交付廷尉追究責任。

武帝下詔說:“不要追究。”拜王濬為輔國大將軍,領步兵校尉職務。舊制只設步兵五營,新置一營是從王濬開始的。有司又上奏,輔國將軍按位次不是很顯達的官,應不配置司馬,不供給官騎。武帝下詔按外鎮將軍的標準,供給五百大車,增兵五百人組成輔國營,供給親騎一百人、官騎十人,配置司馬官。封為襄陽縣侯,食邑一萬戶,兒子王彝封為楊鄉亭侯,食邑一千五百戶,賜絹一萬匹,又賜衣一套、錢三十萬及一些食物。

王濬自以為功大,而被王渾父子及豪強所壓抑,多次被有司上奏彈劾,每次進見晉武帝時,總要陳說自己征伐的勞苦,及被誣告冤屈的情狀,有時顯出憤憤不平的樣子,退出時不向晉武帝告辭。晉武帝每次都寬恕他。益州護軍范通,是王濬的外親,對王濬說:“卿的功業是盛大的,可惜有這大功業的人未能盡善。”王濬說:“這話什麼意思?”范通說:“卿凱鏇歸來之日,應該戴上隱士的角巾,回到私宅,口不言平吳之事,若有人問及此事,您就說:‘平吳全憑聖主之德,群帥之力,老夫哪有這種力量呢!’如能這樣,那么顏回老聃之不夸其德,漢龔遂‘皆聖主之德,非小臣之功’的雅對,又怎么能勝過您呢!這就是藺相如所以能讓廉頗屈服的原因,王渾對此能不慚愧嗎?”王濬說:“我開始害怕會發生類似鄧艾滅蜀而被殺的事情,怕災禍及身,不得不說,也不能把話藏在胸中,這是我的偏激啊。” 當時的人都認為王濬功勞大而封賞輕,博士秦秀、太子洗馬孟康、前溫縣令李密等,一起上表訴說王濬受委屈。武帝才遷王濬為鎮軍大將軍,加散騎常侍,領後軍將軍。王渾到王濬家裡去,王濬安排衛士嚴加戒備,然後才接見,他們兩個就是如此互相猜疑防備。王濬平吳之後,因功高位重,不再守儉素之業,於是食則佳肴,衣則錦繡,縱情奢侈享受。他所徵召引薦的,多是蜀人,表示不遺故舊。後來又轉王濬為撫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特進,散騎常侍、後軍將軍如故。

太康六年十二月庚寅(286年1月18日),王濬去世, 終年八十歲,諡號為武。葬於柏谷山,大肆營造墳墓與陵園區,圍牆周長四十五里,每面別開一門,松柏茂盛。子王矩繼嗣。

主要成就

多謀善戰。初任河東從事,後受車騎將軍羊祜賞識,轉為車騎從事中郎。西晉泰始八年(272),任廣漢太守時,納主簿李毅之議,發兵討滅枉殺益州刺史皇甫晏的牙門張弘等,遷益州刺史。後因治邊有方,少數民族多來歸附,拜右衛將軍,任大司農。晉武帝與羊祜密謀伐吳,祜薦其留鎮益州(治今成都),鏇加龍驤將軍,監益、梁諸軍事。王濬受命藉長江上游地勢之利,治水軍,以屯田兵及諸郡兵合萬餘人,大造舟艦器仗,作攻吳準備。歷經七年建成一支強大水軍,在滅吳之戰中起了重大作用。

鹹寧五年(279),上書請速攻吳。時鎮南大將軍杜預亦上表請即伐吳。遂促成晉武帝於十一月發兵大舉攻吳。太康元年(280)正月,王濬自成都出發,率水陸軍順流而下。二月,越過建平(今四川巫山北),以大筏帶走吳軍置於江中之鐵錐,以火炬熔毀其鐵鏈,攻克丹陽(今湖北秭歸東南),繼續前進。在杜預等的支援和策應下,順利攻占西陵、夷道、樂鄉、武昌(今宜昌東南、枝城、松滋東北、鄂州)。三月,與另兩路晉軍同逼吳都建業(今南京)。又臨機果斷,領軍過三山磯(今南京西南),率先進入建業西石頭城,接受吳主孫皓投降,實現西晉統一大業。

軼事典故

真假孫歆

吳國樂鄉督孫歆,率軍攻打王濬,但被王濬擊敗。此後,孫歆率軍返回樂鄉。於是,王濬上奏司馬炎,自稱已經把吳國的荊州都督孫歆給斬首了。然而,孫歆在率軍返回樂鄉的途中,中了晉將周旨的埋伏,於是被擒獲。後來,周旨的上級領導——杜預把戰俘孫歆押送到了洛陽。洛陽城中的人們,對於王濬謊報戰功的事情,都感到貽笑大方。

歷史評價

•何攀:濬性在忠烈,受命必果,宜重其位號。

•羊祜:濬有大才,將欲濟其所欲,必可用也。

•羊暨:濬為人志大奢侈,不可專任,宜有以裁之。

•范通:卿功則美矣,然恨所以居美者,未盡善也。

•桓溫:故撫軍王濬歷職內外,任兼文武,料敵制勝,明勇獨斷,義存社稷之利,不顧專輒之罪。荷戈長鶩,席捲萬里,僭號之吳,面縛象魏,今皇澤被於九州,玄風洽於區外,襄陽之封,廢而莫續;恩寵之號,墜於近嗣。

•李世民:馬隆西伐,王濬南征,師不延時,獯虜削跡,兵無血刃,揚越為墟。通上代之不通,服前王之未服。

•房玄齡:二王總戎,淮海攸同。渾既害善,濬亦矜功。武子豪桀,夙參朝列。逞欲牛心,紆情馬埒。儒宗知退,避名全節。

•侯君集:命將出師,主於克敵,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濬,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鹹受封賞。

•劉禹錫:王濬樓船下益州,金陵王氣黯然收。千尋鐵鎖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頭。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寒流。從今四海為家日,故壘蕭蕭蘆荻秋。

•李隆基:吳國分牛斗,晉室命龍驤。受任敵已滅,策勛名不彰。居美未盡善,矜功徒自傷。長戟今何在,孤墳此路傍。不觀松柏茂,空餘荊棘場。嘆嗟懸劍隴,誰識夢刀祥。

•張說:牛斗三分國,龍驤一統年。智高寧受制,風急肯回船。有策擒吳嚭,無言讓范宣。援孤因勢屈,功重為讒偏。舊跡灰塵散,枯墳故老傳。百代逢明主,何辭死道邊。

•張九齡:漢王思鉅鹿,晉將在弘農。入蜀舉長算,平吳成大功。與渾雖不協,歸皓實為雄。孤績淪千載,流名感聖衷。萬乘度荒隴,一顧凜生風。古節猶不棄,今人爭效忠。

•羅鄴:埋骨千年近路塵,路傍碑號晉將軍。當時若使無功業,早個耕桑到此墳。男兒未必盡英雄,但到時來即命通。若使吳都猶王氣,將軍何處立殊功。

•張預:孫子曰:“毀人之國而非久也。” 浚徑造三山而降孫皓。又曰:“上下同欲者勝。” 浚下建平而杜預不施節度是也。

•郝經:濬既克清建業,渾亦獻捷橫江,皆為得儁,渾其次也。然語平吳之功,武帝歸之羊太傅是已,濬等特輸力而終之爾。始用濬則祜也,著恩信則祜也,力請大舉以乘孫皓,祜也。卒之杜預使濬不受節度,以成破竹之勢而徑造建業,濬乃自以為功,而忘羊、杜;渾又爭之,過浮於功矣。

•陳元靚:湖城地靈,生此士治。墳典素風,旗旛大志。長炬十連,艘舡千里。平吳定功,王渾知恥。

•李慈銘:若羊祜之厚重,杜預之練習,劉毅之勁直,王濬之武銳,劉弘之識量,江統之志操,周處之忠挺,周訪之勇果,卞壼之風檢,陶侃之乾局,溫嶠之智節,祖逖之伉慨,郭璞之博奧,賀循之儒素,劉超之貞烈,蔡謨之檢正,謝安之器度,王坦之之風格,孔愉之清正,王羲之之高簡,皆庸中佼佼,足稱晉世第一流者,蓋二十人盡之矣。

•蔡東藩:惟晉之伐吳,倡議為羊祜,立功為王濬,而從中慫恿者為張華,餘子碌碌,皆因人成事而已。武帝非不明察,卒因朝臣右袒王渾,獨封渾為公,而濬以下不過封侯,無怪濬之憤悒不平也。然功成者退,知足不辱,濬乃為小丈夫之悻悻,始終未釋,其後來之得全首領者,尚其幸耳。韓彭葅醢,晁錯受戮,非炎盛開國時耶?史家謂渾既害善,濬亦矜功,誠足為一時定評雲。

後世地位

唐建中三年(782年),禮儀使顏真卿向唐德宗建議,追封古代名將六十四人,並為他們設廟享奠,當中就包括“撫軍大將軍襄陽侯王濬”。 及至北宋宣和五年(1123年),宋室依照唐代慣例,為古代名將設廟,七十二位名將中亦包括王濬。在北宋年間成書的《十七史百將傳》中,王濬亦位列其中。

家族成員

兒子

•王矩,嗣爵。

•王暢,王矩之弟,官至散騎郎。

•王粹,又奉晉武帝詔娶潁川公主,仕至魏郡太守。

孫子

•王粹。

史書記載

•《晉書·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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