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全面補償協定(General Indemnity Agreement)]

gia[全面補償協定(General Indemnity Agreement)]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為增強追償機制的有效性,在美國契約保證保險業務實踐中還普遍使用全面補償協定(General Indemnity Agreement,簡稱GIA)對保險人的追償權進行固化和具體化。根據GIA協定,除投保的企業本身外,企業的所有者及其配偶通常被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對投保申請人的履約行為存在疑惑的情況下,保險人甚至還可以要求與義務人關係密切且願意為義務人的違約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其他當事人也在GIA協定上籤名。如果存在其他當事人也在GIA協定上籤名的情況,則保險人的追償對象還可以擴展到所有簽名的當事人,可能包括義務人的朋友、親屬及重要的商業夥伴等。由此,不僅可以拓展可供追償的責任財產範圍,還可以充分利用在GIA上籤名的其他當事人對義務人的制約“迫使”其認真履約。

保證保險

保證保險一般分為確實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兩大類,確實保證保險與忠誠保證保險的主要區別之一是,在確實保證保險中由被保證人(義務人)而不是權利人繳付保費。其中,確實保證保險又常分為契約保證保險和商業保證保險,忠誠保證保險有常分為金融機構保證保險和雇員忠誠保證保險。

契約保證保險

所謂契約保證保險,就是保險人(即保證人)對義務人按照規定的要求履行契約義務的行為進行保證,確保義務人將履行所有契約義務,這是最常用的一種確實保證保險,今年來占全球保證保險市場的63%,主要針對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項目。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