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簡稱為DSM-I)於1952年出版[4] ,當中列有60種不同的精神疾病。
DSM-II於1968年出版。
以上這兩版大量受到心理動力學方法的影響。所謂正常與非正常之間並沒有一個準確的區別,所有的精神疾病都被視為一種對環境事件的反應。精神疾病存在於一整個行為連續光譜之上。因此,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非正常的部份。那些不正常部份越嚴重的人,在功能運作上就擁有越多的困難。
前面幾版的DSM對精神病(psychosis)與神經官能症(neurosis)作了一個區分。精神病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疾病,其特色為與現實脫離。精神病通常會有幻覺、妄想與非邏輯性思考(illogical thinking)。精神官能症是一種比較輕微的精神疾病,其特色為將現實扭曲,但並沒有完全與現實脫離。精神官能症通常會有焦躁(anxiety)與憂鬱(depression)。
第三版(簡稱為DSM-III)於1980年出版,放棄了心理動力學觀點,改而使用一套醫療模式為主要診斷方法,使正常與不正常之間有了一個明確的區分。 DSM變成了一個「非理論性」的手冊,因為它不探討精神疾病的成因。
1980年版出版DSM-III後,傳統的對於神經症和精神症的劃分就被取消了。神經症性障礙(neurotic disorders)或稱為神經症,最初指相對較為普通的心理問題,個體沒有腦異常的跡象,沒有表現出廣泛的非理性思維,沒有違反基本的規範,但體驗到主觀的痛苦或自我挫敗的模式或不適當的應對策略。精神症性障礙(psychotic disorders)或精神症,被認為在性質和嚴重程度上有別於神經性障礙。神經症患者的行為非常顯著地偏移了社會規範,還伴有深度的理性思維和一般情感過程的混亂。 [5]
第三版的修訂版(簡稱為DSM-III-R)於1987年出版[6]。
第四版(簡稱為DSM-IV)於1994年出版,包括297種病症[7][8]。
第四版的修訂版於2000年出版,簡稱為DSM-IV-TR[9]。
第五版已在2013年5月23日出版公布,簡稱DS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