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硝酸銨
化學品英文名稱:ammonium nitrate
中文名稱2:硝銨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579
CAS No.:6484-52-2
分子式:NH4NO3
分子量:80.05
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硝酸銨 6484-52-2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對呼吸道、眼及皮膚有刺激性。接觸後可引起噁心、嘔吐、頭痛、虛弱、無力和虛脫等。大量接觸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影響血液的攜氧能力,出現紫紺、頭痛、頭暈、虛脫,甚至死亡。口服引起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該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可燃物著火時,能助長火勢。與可燃物粉末混合能發生激烈反應而爆炸。受強烈震動也會起爆。急劇加熱時可發生爆炸。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屬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害燃燒產物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切勿將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嚴重的流淌火災或引起劇烈的沸濺。遇大火,消防人員須在有防護掩蔽處操作。滅火劑:水、霧狀水。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未制定標準
TLVTN:未制定標準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純品
外觀與性狀:無色無臭的透明結晶或呈白色的小顆粒,有潮解性。
pH:
熔點(℃):169.6
沸點(℃):210(分解)
相對密度(水=1):1.72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無資料
燃燒熱(kJ/mol):無意義
臨界溫度(℃):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無意義
引燃溫度(℃):無意義
爆炸上限%(V/V):無意義
爆炸下限%(V/V):無意義
溶解性:易溶於水、乙醇、丙酮、氨水,不溶於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分析試劑、氧化劑、致冷劑、煙火和炸藥原料。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強還原劑、強酸、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屬粉末。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4820 mg/kg(大鼠經口)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51069
UN編號:1942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O53
包裝方法:兩層塑膠袋或一層塑膠袋外麻袋、塑膠編織袋、乳膠布袋;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
第十六部分
用途:化肥,炸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