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當前,跨國交流合作不斷加強,中國服務外包業蓬勃發展,國內對具有國際視野、適應行業細分領域要求的高端人才需求日益增加。伴隨中國經濟和文化“走出去”戰略進程的不斷推進,跨國企業、政府機構、中外翻譯公司以及聯合國相關組織亟需大量以中文為母語,具有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財經和法律等複合專業背景的高端語言服務人才。
在此背景下,為了滿足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在具有國際競爭優勢、能夠適應市場區隔領域需求的職業型、專業型高端國際語言人才方面的迫切需求,推動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語言人才培訓認證體系,充分發揮語言在中國經濟和文化“走出去”進程中的促進作用,中國對外翻譯出版有限公司攜手聯合國訓練研究所CIFAL(上海)聯合推出“聯合國語言人才培訓體系”(United Nations Language Professionals Training Programme, 簡稱UNLPP),同時依託聯合國訓練研究所和中國出版集團等優勢資源,成立項目管理辦公室(中國)和專家委員會負責項目策劃、實施和推廣等工作。
聯合國訓練研究所(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簡稱UNITAR)根據聯合國大會1963年12月11日1934號(ⅩⅧ)決議成立於1965年,是聯合國專門專注於培訓和培訓相關研究的機構。
項目概況
項目宗旨
“聯合國語言人才培訓體系”由培訓和認證兩部分組成,旨在通過引進全面、嚴謹、科學、先進的國際化人才培訓認證理念和體系,開發國際交流合作涉及的語言相關資格、職業、技術等項目的培訓和認證,是目前亞太地區唯一由聯合國訓練研究所國際培訓機構推出的職業型、專業型高端國際語言人才培訓認證體系。UNLPP培訓與認證考試將按專業、語種、級別在中國國內和國際範圍內逐步推行。項目理念
該體系以市場專業細分領域需求為導向,基於聯合國語言人才需求標準以及國內語言人才認證體系的發展趨勢而設計,注重語言服務相關職業能力的培訓與認證,注重與國際相接軌,彌補了國內語言專業人才培訓認證體系的缺口,體現了“實用、專業、高端和定位精準”四大特色理念。
考試類型
考試級別
考試科目
考試形式
考試設定
筆譯
P1
筆譯職業能力Ⅰ
筆試
P2
筆譯職業能力Ⅱ
筆試
P3
筆譯職業能力Ⅲ
筆試、面試
口譯
P1
口譯職業能力Ⅰ
機考、錄音
P2
口譯職業能力Ⅱ(交替傳譯)
機考、錄音
P3
口譯職業能力Ⅲ(交傳與同傳)
機考、錄音、面試
備註:語言項目管理、編輯出版、翻譯技術與本地化、手語翻譯等類型考試正在規劃中。
培訓類型
課程類型
課程名稱
培訓設定
學員培訓
基礎課
筆譯基礎
口譯基礎
筆譯專業課
文化類筆譯
財經筆譯
法律筆譯
口譯專業課
交替傳譯
同聲傳譯
公共實踐課
模擬項目
師資培訓
教學篇
筆譯教學與案例研討
口譯教學與案例研討
翻譯篇
時政類、文化類、財經類、法律類筆譯技能實訓
聯絡會談口譯、交替傳譯、同聲傳譯職業技能實訓
專題篇
項目規範與質量監控
項目設定
考試類型 | 考試級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
考試設定 | 筆譯 | P1 | 筆譯職業能力Ⅰ | 筆試 |
P2 | 筆譯職業能力Ⅱ | 筆試 | ||
P3 | 筆譯職業能力Ⅲ | 筆試、面試 | ||
口譯 | P1 | 口譯職業能力Ⅰ | 機考、錄音 | |
P2 | 口譯職業能力Ⅱ(交替傳譯) | 機考、錄音 | ||
P3 | 口譯職業能力Ⅲ(交傳與同傳) | 機考、錄音、面試 | ||
備註:語言項目管理、編輯出版、翻譯技術與本地化、手語翻譯等類型考試正在規劃中。 | ||||
培訓類型 | 課程類型 | 課程名稱 | ||
培訓設定 | 學員培訓 | 基礎課 | 筆譯基礎 口譯基礎 | |
筆譯專業課 | 文化類筆譯 財經筆譯 法律筆譯 | |||
口譯專業課 | 交替傳譯 同聲傳譯 | |||
公共實踐課 | 模擬項目 | |||
師資培訓 | 教學篇 | 筆譯教學與案例研討 口譯教學與案例研討 | ||
翻譯篇 | 時政類、文化類、財經類、法律類筆譯技能實訓 聯絡會談口譯、交替傳譯、同聲傳譯職業技能實訓 | |||
專題篇 | 項目規範與質量監控 |
項目願景
打造國內、國際認可的職業型、專業型高端語言人才的培訓認證和輸出平台
申請參與培訓認證人員不限年齡,學歷、資歷、身份和國籍,但需具備一定外語水平。通過培訓、認證的學員將獲得相應的培訓和認證證書,同時享有相應類型、級別和領域內的工作推薦機會。考試成績和證書信息可在“聯合國語言人才培訓體系”官方網站查詢。
項目管理
組織架構專家團隊
名譽顧問
Alexander A. Mejia (Mr.) 聯合國訓練研究所CIFAL培訓中心主任
林國夫 中國翻譯協會副會長、中國對外翻譯出版有限公司總經理
主任
張文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中國翻譯行業發展戰略研究院副院長
副主任(按姓名拼音首字母排序)
劉和平 北京語言大學高級翻譯學院教授、院長
徐亞男 外交部翻譯室外語專家、前聯合國大會和會議管理部-檔案司中文處處長
專家委員(按姓名拼音首字母排序)
卞建華 青島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副院長
陳明明 外交部外語專家、中國翻譯協會副會長
陳延軍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歐盟高級口譯員項目中心主任、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AIIC)會員
李建剛 山東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副院長
劉軍平 武漢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教授、副院長
劉艷萍 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外國語言文學研究所所長
沙麗金 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副院長
邵煒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語系副教授、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AIIC)會員
王恩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
王立弟 北京外國語大學高級翻譯學院教授、院長
王繼輝 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北京大學MTI教育中心主任
楊俊峰 大連外國語大學教授、副校長
詹成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高級翻譯學院副院長、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AIIC)會員
周異夫 吉林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院長
朱健平 湖南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副院長
運營模式
一、合作模式
1.課程置換
2.專業共建
3.考試認證
4.課程培訓
二、授權模式
1.授權考試中心
設立標準 | 教育部備案重點高等院校。具有相關認證考試的組織經驗;能夠設立考試點常設機構及負責人,配合項目管理辦公室開展市場推廣及考務組織活動,並承諾按照授權協定的約定開展業務。 |
設立原則 | 考試授權中心須由項目管理辦公室對高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雙方就授權事宜簽署正式協定,按照協定規定提供考試場地和考務服務,並按照項目管理辦公室規定履行相關事務,並接受年度審核。 |
職責 | 負責區範圍內的項目推廣、宣傳、報名、考務組織和證書發放工作。 |
2.授權培訓中心
設立標準 | 教育部備案高等院校或具有一定培訓規模的相關培訓機構。熟悉本地教育市場,能系統開展高校宣傳和培訓組織。具有制定和實施市場拓展計畫的能力,並承諾按照授權協定開展培訓業務。 |
設立原則 | 培訓中心資格須由意向合作機構向項目管理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經過項目管理辦公室考察、審核並備案後獲得授權。授權項目培訓中心的資格按照項目管理辦公室的規定,每年向項目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審驗、註冊。 |
職責 | 負責在該區域內的項目推廣、宣傳、培訓等工作,接受不定期或定期考察、指導、教學服務、業務監督、費用結算和年度考評;根據項目管理辦公室的各項制度、標準、要求向所屬培訓機構提供相關的教學和技術支持等。 |
聯合國語言人才培訓體系項目管理辦公室(中國)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