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貨物被偷走和因為偷竊行為導致貨物損壞都屬於偷竊所致的損失,提貨不著是指由於運輸上的原因,被保險人未能在目的地提取整件貨物或全部貨物的損失。此外,該條款還要求被保險人必須向責任方取得證件提貨不著的證明。
相關法律
一九七二年四月二日修訂
本保險對保險貨物遭受下列損失,按保險價值負責賠償:
1.偷竊行為所致的損失;
2.整件提貨不著;
3.根據運輸契約規定船東和其他責任方免除賠償的部分。被保險人必須及時提貨、遇有第1項所列的損失,必須在提貨後十日內申請檢驗;遇有第2項損失必須向責任方取得整件提貨不著的證明。
否則,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本公司有權收回被保險人向船東或其他有關責任方面追償到的任何賠款,但其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支付的賠款為限。